03.02 銀行參與國債期貨交易遇選擇題 申請會員席位要看交易量“臉色”

銀行參與國債期貨交易遇選擇題 申請會員席位要看交易量“臉色”

外匯天眼APP訊 : 銀行參與國債期貨交易的腳步更近了。

3月1日,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以下簡稱“中金所”)連續發佈兩則公告,明確了商業銀行參與國債期貨試點的首批相關規則,新規定於3月9日起正式實施。根據公告顯示,中金所計劃增加“非期貨公司會員”主體,這意味著銀行可以繞過期貨公司,以自營的身份參與國債期貨交易。

多位期貨公司高管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銀行是否需要申請會員席位,取決於交易量的高低,按照目前每年大概幾百萬元的席位成本來看,銀行沒有必要申請會員席位,通過期貨公司參與交易反而更合適。

允許銀行以自營身份申請席位

為鋪路銀行參與國債期貨,中金所本次規則修訂主要內容包括在現有會員體系中增加“非期貨公司會員”主體。中金所表示,此舉將完善會員管理制度,優化國債期貨合約持倉限額制度,規範期貨公司會員資格管理業務,切實滿足市場發展的需要。

《證券日報》記者通過對新修訂的《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會員管理辦法》梳理發現,新修訂的規則多達56項,對“非期貨公司會員”增加了期貨相關要求,明確提出“非期貨公司交易會員不得接受客戶委託為其在交易所進行期貨交易。”這意味著,銀行如果以“非期貨公司會員”身份參與國債期貨交易,也只能以自營身份參與,不能夠代理客戶交易。

根據相關規定,“非期貨公司交易會員”不得接受客戶委託為其在交易所進行期貨交易。而非期貨公司交易結算會員和非期貨公司全面結算會員,不得接受客戶委託為其在交易所進行期貨交易,也不得接受客戶委託為其在交易所辦理結算、交割業務。

“從三家商品期貨交易所來看,目前已有‘非期貨公司會員’的先例,主要以自營的身份參與,參與期權交易的做市商就是最好的案例,中金所增加非期貨公司會員也不意外。”北京某期貨公司高管告訴記者。

選擇期貨公司通道更划算

銀行以“新身份”參與國債期貨交易,超出了多數期貨公司的預料,但銀行是否會以會員身份參與呢?多位期貨公司高管告訴記者,銀行會否選擇會員席位參與交易,主要在於交易量的高低,從目前測算來看,初期通過期貨公司通道參與交易可能更划算。

北方某期貨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告訴《證券日報》記者,“銀行申請會員席位成本會很高,每年可能需要幾百萬元的投入,其中包括了結算準備金、申請席位的會費,以及還有相應的人員成本、獨立系統維護等費用,按照目前測算參與國債期貨的交易量來看,應該是得不償失的。”

這位高管指出,如果後期放寬更多的銀行和保險公司參與交易,交易量較少的銀行實際沒有必要申請“非期貨公司會員”。“現階段,各交易所已經不再增加期貨公司會員資格,銀行如果申請會員資質,將以自營業務的身份參與,也不能代理其他客戶參與國債期貨交易。”

此外,從期貨公司角度來看,允許增加“非期貨公司會員”主體,對期貨公司來說並無好處,這損害了期貨公司的經紀業務收入,交易體量小的銀行沒必要申請席位。

“近年來,期貨公司的手續費競爭呈白熱化狀態,機構客戶的手續費接近零,多數期貨公司開發機構客戶主要是擴大保證金的體量,目前又允許銀行以‘非期貨公司會員’的身份參與,期貨公司的生存將更加困難。”另有期貨公司高管表示。

不過,也有期貨公司高管表示,三家商品期貨交易所設立“非期貨公司會員”已有先例,中金所設立也不意外,但對於銀行來說,交易所對自營席位有相應的諸多限制,例如持倉等,即便給銀行會員席位,銀行也未必願意申請席位參與交易。

“目前來看,銀行申請會員席位的成本要遠遠高於期貨公司通道,相信未必所有銀行都會申請交易所會員。”這位期貨公司高管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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