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公辦學校不跟臨時老師簽訂勞動合同,怎麼辦?

喜歡真實善良的人


最近一則新聞在教師圈引起了討論,安徽某中學一名英語老師上課期間突發疾病倒在了講臺上,經醫治無效後第二天去世。由於老師沒有與學校簽訂勞動合同,學校未對老師進行任何賠償只是出於人道主義救助了一萬元。



此事在教育圈引起爭議的原因主要有兩點:

一、老師們工作實在太辛苦了。其他單位一般都是8小時工作制,超過工作時間加班有加班補助。教師的工作太靈活,無法衡量工作量,很少有加班補助,但是大部分老師的工作量都很大。很多學校有晚自習,老師需要盯晚自習;很多老師在學校沒有批改完作業,把作業帶回家批改;很多老師沒有備完課,回到家繼續備課;很多學校不是雙休,每週有一天補課甚至週末兩天都補課。老師的工作量很大,很勞累,工作壓力也大,這導致部分老師年紀不大身體卻不好了,出事的這位孫老師也才45歲。

二、代課教師或臨時教師並不是罕見的存在。在學校工作的教師一般分為三種:有編制的教師,沒編制有勞動合同的教師;既沒編制又沒勞動合同的老師。第三種老師最令人心疼,因為他們就像臨時工一樣的存在,沒有勞動合同沒有社保,作為勞動者他們的權益得不到保障。

那麼我們不禁要問了,為什麼學校不給



老師籤勞動合同,為什麼有老師願意做臨時老師?

學校的特殊性質導致了這一現象存在。很多公辦學校的老師是有編制的,一些新入職的老師剛開始工作沒有編制,工作幾年之後一般會獲得編制。也許是為了省事,在老師剛入職的時候,很多公辦學校不和老師簽訂勞動合同。在沒入編的這幾年裡如果學校沒有跟老師簽訂勞動合同,老師就處於既沒編制又沒其他社保的狀態。

有些私立學校違規操作。就像孫老師工作的安徽省興華中學就是一所私立中學。私立中學說白了跟私企性質差不多,僱傭員工不籤勞動合同的現象確實存在。

為什麼有老師會願意做臨時老師?

首先一個原因是工作太難找了。現在很多地方教師招聘都提高了門檻,要求碩士及以上學歷,要求名校畢業。在這種情況下無法符合要求的求職者這能做臨時教師或者去做校外培訓機構老師。下圖為河北省玉田一中教師招聘公告,可以看到一個縣城中學對教師的要求也是:碩士及以上學歷、名校畢業。



其次就是為了工作經驗和工作經歷。教師這個行業經驗很重要,剛畢業有個正式的學校上課,教師會很快成長的。另外有過在正式學校特別是重點學校工作的經歷,教師再次求職時會更順利一些。最近看《奇葩說》有一期辯題是:公司總是996,我要不要辭職?老李覺得薛兆豐教授的一段話講得非常有道理:我們不是在給老闆打工,我們每一個人都是在給自己的簡歷打工



我的一個大學同學在我們這個城市最好的高中工作了3年,這三年學校沒跟他簽訂勞動合同也沒有給他交社保。但是2008年他辭職之後順利地在北京一家中學找到了一份能籤長期勞動合同的工作。

上述兩點也許就是很多老師願意做臨時老師的原因吧。

那麼作為臨時老師我們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呢?老李覺得從下面三方面入手吧。

儘量跟學校協商簽訂勞動合同。如果學校同意我們代課,我們可以做一下最後的嘗試,看看學校能否跟我們簽訂一個勞動合同,哪怕時間短點,哪怕有試用期也沒關係。畢竟有了合同,我們的權益才能更好地得到保障。

要留下在學校工作的痕跡。其實有很多單位不跟員工籤勞動合同,但是員工發生工傷事故用人單位依然要進行一定的賠償。勞動者只要能出示在該單位工作的證據或者有同事能證明你在單位工作,法院一般會認為僱傭關係真實存在的。但是前提是你必須能提供證據或者有證人。


如果經濟允許買一份商業保險。現在的保險行業已經很完善了,有很多品種。老李覺得對於臨時教師來說可以考慮買一份大病險,以防萬一。一般的小病,自己的工資完全可以應付。如果發生重大疾病,在沒有社保的情況下,商業保險未嘗不是一個可以考慮的途徑。

很多老師都做過臨時教師,我想這個話題大家都會有所感觸,您對此話題有什麼想說的歡迎評論區留言討論。

最後祝所有教師身體健康,祝臨時教師早日轉正。

我是物理老師老李,感謝您的閱讀和關注!


物理老師老李


現在學校的臨時老師(俗稱代課老師、臨聘老師等)越來越少了,好多都通過自己努力學習參加公招考試改變了身份,成為了正式有編制的老師。少數學校因為辦學方向調整,規模擴大等原因仍然存在臨聘教師,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學校應與其簽訂勞動合同,並負責代扣代繳五險一金。你說的這種情況的確存在,學校不願與臨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不提供職稱晉升通道,甚至不代扣代繳五險一金,而工作安排照樣與正式教師一樣。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無外乎三個原因。一是資金。臨聘教師的工資、待遇幾乎都是學校自籌解決,地方財政不拿入預算。以前學校還有諸如擇校費、教輔資料費等收入,勉強能解決,現在學校不準私自收費,一切都是財收財撥,資金使用規範且緊張,學校已無能力承擔臨聘教師除工資外的其它支出,導致學校不願再與臨聘教師簽訂勞動合同。二是學校已不需臨聘教師。學校所需老師通過公招公考在編制內己解決,對以前的臨聘老師需求不強,想臨聘老師自動放棄而不願簽訂勞動合同。三是地方政府統一要求,一定期限內解決臨聘教師問題,就像以前的"代轉民、民轉公"類似,暗地要求不與臨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純屬臆測),學校也沒辦法。總之不與臨聘老師簽訂勞動合同是違法的,希望你拿起法律武器通過正當途徑,有理依法維護自已正當權益。也希望你加強學習,鑽研教材,提高業務水平,是金子總會發光,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或參加公招考試早日實現自已當編制內老師的夢想!


老九老趙


原則上公辦學校已不能招臨時代課人員。


KAIZI


通過相關主管部門,依法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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