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公办学校不跟临时老师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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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则新闻在教师圈引起了讨论,安徽某中学一名英语老师上课期间突发疾病倒在了讲台上,经医治无效后第二天去世。由于老师没有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学校未对老师进行任何赔偿只是出于人道主义救助了一万元。



此事在教育圈引起争议的原因主要有两点:

一、老师们工作实在太辛苦了。其他单位一般都是8小时工作制,超过工作时间加班有加班补助。教师的工作太灵活,无法衡量工作量,很少有加班补助,但是大部分老师的工作量都很大。很多学校有晚自习,老师需要盯晚自习;很多老师在学校没有批改完作业,把作业带回家批改;很多老师没有备完课,回到家继续备课;很多学校不是双休,每周有一天补课甚至周末两天都补课。老师的工作量很大,很劳累,工作压力也大,这导致部分老师年纪不大身体却不好了,出事的这位孙老师也才45岁。

二、代课教师或临时教师并不是罕见的存在。在学校工作的教师一般分为三种:有编制的教师,没编制有劳动合同的教师;既没编制又没劳动合同的老师。第三种老师最令人心疼,因为他们就像临时工一样的存在,没有劳动合同没有社保,作为劳动者他们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那么我们不禁要问了,为什么学校不给



老师签劳动合同,为什么有老师愿意做临时老师?

学校的特殊性质导致了这一现象存在。很多公办学校的老师是有编制的,一些新入职的老师刚开始工作没有编制,工作几年之后一般会获得编制。也许是为了省事,在老师刚入职的时候,很多公办学校不和老师签订劳动合同。在没入编的这几年里如果学校没有跟老师签订劳动合同,老师就处于既没编制又没其他社保的状态。

有些私立学校违规操作。就像孙老师工作的安徽省兴华中学就是一所私立中学。私立中学说白了跟私企性质差不多,雇佣员工不签劳动合同的现象确实存在。

为什么有老师会愿意做临时老师?

首先一个原因是工作太难找了。现在很多地方教师招聘都提高了门槛,要求硕士及以上学历,要求名校毕业。在这种情况下无法符合要求的求职者这能做临时教师或者去做校外培训机构老师。下图为河北省玉田一中教师招聘公告,可以看到一个县城中学对教师的要求也是:硕士及以上学历、名校毕业。



其次就是为了工作经验和工作经历。教师这个行业经验很重要,刚毕业有个正式的学校上课,教师会很快成长的。另外有过在正式学校特别是重点学校工作的经历,教师再次求职时会更顺利一些。最近看《奇葩说》有一期辩题是:公司总是996,我要不要辞职?老李觉得薛兆丰教授的一段话讲得非常有道理:我们不是在给老板打工,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在给自己的简历打工



我的一个大学同学在我们这个城市最好的高中工作了3年,这三年学校没跟他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给他交社保。但是2008年他辞职之后顺利地在北京一家中学找到了一份能签长期劳动合同的工作。

上述两点也许就是很多老师愿意做临时老师的原因吧。

那么作为临时老师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老李觉得从下面三方面入手吧。

尽量跟学校协商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学校同意我们代课,我们可以做一下最后的尝试,看看学校能否跟我们签订一个劳动合同,哪怕时间短点,哪怕有试用期也没关系。毕竟有了合同,我们的权益才能更好地得到保障。

要留下在学校工作的痕迹。其实有很多单位不跟员工签劳动合同,但是员工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依然要进行一定的赔偿。劳动者只要能出示在该单位工作的证据或者有同事能证明你在单位工作,法院一般会认为雇佣关系真实存在的。但是前提是你必须能提供证据或者有证人。


如果经济允许买一份商业保险。现在的保险行业已经很完善了,有很多品种。老李觉得对于临时教师来说可以考虑买一份大病险,以防万一。一般的小病,自己的工资完全可以应付。如果发生重大疾病,在没有社保的情况下,商业保险未尝不是一个可以考虑的途径。

很多老师都做过临时教师,我想这个话题大家都会有所感触,您对此话题有什么想说的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最后祝所有教师身体健康,祝临时教师早日转正。

我是物理老师老李,感谢您的阅读和关注!


物理老师老李


现在学校的临时老师(俗称代课老师、临聘老师等)越来越少了,好多都通过自己努力学习参加公招考试改变了身份,成为了正式有编制的老师。少数学校因为办学方向调整,规模扩大等原因仍然存在临聘教师,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学校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代扣代缴五险一金。你说的这种情况的确存在,学校不愿与临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提供职称晋升通道,甚至不代扣代缴五险一金,而工作安排照样与正式教师一样。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无外乎三个原因。一是资金。临聘教师的工资、待遇几乎都是学校自筹解决,地方财政不拿入预算。以前学校还有诸如择校费、教辅资料费等收入,勉强能解决,现在学校不准私自收费,一切都是财收财拨,资金使用规范且紧张,学校已无能力承担临聘教师除工资外的其它支出,导致学校不愿再与临聘教师签订劳动合同。二是学校已不需临聘教师。学校所需老师通过公招公考在编制内己解决,对以前的临聘老师需求不强,想临聘老师自动放弃而不愿签订劳动合同。三是地方政府统一要求,一定期限内解决临聘教师问题,就像以前的"代转民、民转公"类似,暗地要求不与临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纯属臆测),学校也没办法。总之不与临聘老师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希望你拿起法律武器通过正当途径,有理依法维护自已正当权益。也希望你加强学习,钻研教材,提高业务水平,是金子总会发光,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或参加公招考试早日实现自已当编制内老师的梦想!


老九老赵


原则上公办学校已不能招临时代课人员。


KAIZI


通过相关主管部门,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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