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蛙小子007
如果是自愿合作就是合法的。
自带车司机是开的自家车。自家车司机与企业签订租赁合同,相当于企业租赁了车辆,只不过车辆的司机还是车主。这属于车主与企业之间形成租赁法律关系,车辆就是租赁物。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车主)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企业)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题中,提供车辆的车主为出租人,对车辆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企业为承租人。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具有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与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关系截然不同。
劳动者被录用到企业工作,需要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而企业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
租赁关系中,企业支付的是租赁费;劳动合同中企业支付的是劳动报酬,或者叫做工资。
再通俗一点说,就是企业租赁的是车辆,不是雇佣的车主。
虽然车主继续驾驶租赁车辆,但企业与车主之间的关系仍旧是租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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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广吉律师
谢谢郭律师的解答,我们提出疑问的基础就是司机师傅们都不是自愿只签车辆租赁合同的,而企业利用高高在上的优势让师傅们生怕得罪公司丢了工作的机会,从而没有师傅敢于提出的关于劳动合同的疑问,那么问题来了时至今日再要求企业补签劳动合同或经济补偿的主张会得到劳动部门的支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