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背景下律師預測:爭議解決、資本市場、國際貿易業務前景幾何

作者 / 智合研究院

來源 / 智合

疫情肆虐,全國蔓延,全國翹首以盼的“大拐點”至今尚未出現,而受封城、延遲復工、WHO宣佈新型冠狀病毒疫情(2019-nCoV)為“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PHEIC)的影響,中國經濟,尤其是服務行業和中小企業受到了較大的衝擊。

企業及社會運行的影響必然傳遞至律師行業,有觀點說,爭議解決將會在疫情之後出現一波高潮;資本市場將在短期內收到衝擊;國家貿易將受到巨大的波及。

那麼在疫情的魔爪之下,爭議解決、資本市場、國際貿易這三大業務,將呈現怎樣的變化?接下來的前景又當如何?在當下,律師能做什麼,應當要做什麼?

新冠背景下律師預測:爭議解決、資本市場、國際貿易業務前景幾何

2008年,世界金融危機爆發,中國經濟亦受到影響,也波及到了許多律所。但在這場“黑天鵝”事件中,通商的業務不但沒有受到太大的影響,反而在總創收上實現了較大的增長,這主要得益於其2006年在爭議解決領域的佈局。發展到今天,通商已經擁有一支超過20名合夥人的爭議解決團隊。智合就此次新冠“黑天鵝”事件對爭議解決業務的影響採訪了通商的李洪積律師和崔強律師。

“原計劃中,2月是個非常繁忙的月份。一方面,很多案件已經確定了開庭日期,需要準備庭審工作;另一方面,很多案件原計劃春節假期後遞交立案材料,推動立案工作。”崔強說,“但受到本次重大公共衛生事件的影響,通商對爭議解決領域的各項工作進行了重新規劃安排。”

崔強所說的安排,包括3個方面:第一,對於不涉及人員接觸、差旅安排的工作,為了最大程度保障委託人的利益,儘量不申請任何延期改期,僅在少數案件中根據裁判機構的要求調整文件材料的提交方式;第二,對於庭審活動,已確定開庭時間的,聯繫了法官或仲裁機構協調推延開庭,尚未確定開庭時間的也與法院或仲裁機構進行了溝通確認;第三,原計劃立案的案件,將結合客戶需求和案件性質,安排遠程郵寄立案或推延遞交立案材料的時間。但涉及到需要負責保全的法官出差的安排,在疫情期間就很可能不會進行安排。

爭議解決業務並非孤立於市場,市場受到衝擊,導致商業交易受阻、貿易量銳減、資本流動性下降,均會在更大的層面影響到爭議解決業務的開展。”李洪積談及疫情的影響時說,“疫情仍在發展中,很難對後續的具體影響作出準確的判斷。初步來看,許多企業或個人很可能會因疫情而影響履約,例如受到原材料供應、物流運力的影響而無法履約、有業績對賭目標的企業營收無法達標、全國延長春節假期和部分省市延期復工導致無法如期履行合同等等。這種情況下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後續責任如何分擔等,均是潛在的爭議事項。可能受到波及的行業領域較廣泛,包括國際貿易、運輸、保險、投資、商業租賃等。目前不排除此類爭議中會有部分發展為爭訟的情況。

此外,本次疫情事件被宣佈為國際公共衛生緊急事件,可能會對中國的出口和人員跨境流動產生影響,由於疫情導致的的跨境爭議可能會增多,但是整體而言,為了防止全球疫情擴散而造成的貿易活動減少,對爭議解決業務的負面影響同樣很大。總體而言,疫情給爭議解決業務的影響還是負面的。

面對這樣的現狀,兩位律師提出了自己的建議。首先,辦好手頭的每一件案子,不辜負每一位委託人的信任,應當是爭議解決律師在任何情況下的首要目標。與此同時,爭議解決律師亦應關注行業大趨勢。如因春節假期延長和延後復工,可能產生大量履約糾紛。餐飲購物等線下實體經濟受到衝擊,營業額銳減,一方面可能影響其履約能力,發生合同糾紛,另一方面可能影響其業績,造成業績對賭、上市對賭等融資糾紛。部分省市政府要求用人單位為延長復工期間實際工作的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一方面可能導致部分企業勞動成本負擔過重,導致資金困難從而產生合同糾紛,另一方面也可能產生勞動糾紛。一批中小企業將面臨經營困難甚至破產的風險,產生融資或破產案件等

面對新的情況和新的問題,爭議解決律師應當具有行業敏感性,瞭解行業走勢,察覺行業動態。

新冠背景下律師預測:爭議解決、資本市場、國際貿易業務前景幾何

這場突如其來的疫情,毫無疑問給資本市場業務帶來了影響。孔曉燕和楊科是天元律師事務所證券及資本市場業務的部門協調合夥人,他們就此接受了智合的採訪。

楊科說,春節後原本是資本市場部工作量最集中,律師工作最繁忙的一段時間,有不少IPO項目要做申報,以及在審項目要補年報答覆反饋意見,而2020年原本計劃要申報的項目也比較多。但目前受疫情影響,集中辦公、業務訪談、現場盡職調查都不能開展,也不排除部分客戶受疫情影響,業務發生重大不利變化,導致資本市場計劃推遲實施甚至終止實施。但如果疫情能夠在一季度得到控制,影響應該還是比較有限的。

對於境外上市業務,孔曉燕表示,境外監管機構可能會因本次疫情對已提交上市申請的企業提出更多的反饋意見。而近日世衛組織(WHO)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事件定為國際公共衛生緊急事件(PHEIC),短期內也會對資本市場業務產生一定的影響。主要是隨之而來的各國對中國籍人員旅行的限制、以及與中國的各項貿易往來的限制,有可能給資本市場業務相關的實地調檔、訪談、路演、上市儀式等帶來諸多不便

談及這場疫情對於社會經濟的影響,楊科的態度較為樂觀。他說:“雖然目前中國經濟正處於低速增長、產業升級的關鍵時期,而本次疫情對中國經濟而言無異於雪上加霜,但是由於中國整體宏觀經濟面不錯,政府部門也陸續針對本次疫情出臺政策,加大對企業的扶持力度,相信本次疫情的不利影響能夠儘快得到控制。”

疫情發生後,央行、財政部、證監會等多部委快速出臺應對方案,釋放穩定預期信號,對沖疫情影響,為受疫情影響的地區、行業、企業提供信貸支持。例如在2月1日,央行、財政部、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裡,和資本市場業務有關的主要措施包括:保持流動性合理充裕,加大貨幣信貸支持力度;保障金融基礎設施安全,維護金融市場平穩有序運行;切實提高外匯及跨境人民幣業務辦理效率。楊科說,這對於穩定資本市場人心,增強資本市場信心具有積極作用

面對當下肆虐的疫情和未來的趨勢,資本市場律師需要做好四個應對:

首先,對於企業面臨的資金困境,作為資本市場律師,要協助企業綜合利用境內、境外兩個資本市場,充分利用股票、債券、資產證券化等各項資本市場工具,儘快助力企業恢復正常經營;

其次,資本市場律師要密切關注中國、美國、新加坡、香港的監管動向,為企業最大限度地爭取權利,使得企業可以充分享受各個監管地的政策優惠;

再次,在保持業務多元化、提高抗風險能力的同時,資本市場律師也要精準把握市場趨勢,提前在相關行業進行佈局;

最後,疫情消除之後,資本市場業務可能會迎來一波較大的反彈,但市場信心的恢復和提振也需要一段時間,對此,律師們要做好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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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錚是金誠同達高級合夥人,曾連續多年被評為錢伯斯“國際貿易/WTO”領域領先律師。他說,團隊原本的計劃,是在新年伊始辦理好手邊存量案件,開發新案件,同時做好本行業的有關基礎調研及專業文章的撰寫工作。當疫情來襲,團隊必須在維持並適當調整原有計劃的情況下,利用專業優勢,迅速加入抗擊疫情的工作中來。

金誠同達加入了各地商務廳局應對疫情援助企業項目,在線為企業提供法律諮詢服務。針對目前廣受關注的諸多法律問題,如世衛組織認定新冠疫情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依據及其影響,疫情是否構成不可抗力以及如何影響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履行,疫情期間如何合規用工等問題,金誠同達組織了律師進行法律調研並形成專業文章為企業答疑解惑。此外,由於疫情的影響,很多企業無法在春節後正常復工,這將導致很多合同不能按期履行,也會催生很多新的法律業務,例如發生了海外工程合同可能無法按時履行的問題等,需要律師迅速對工作進行調整,更為及時、高效地站在客戶身邊。

那麼,PHIEC對國際貿易的影響範圍有多大?儘管世界衛生組織在將中國新冠疫情認定為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並不建議各國採取任何旅行或貿易限制,但各締約國仍有權自主決定是否採取相關限制措施

。目前,以美國為首的多個國家已經相繼宣佈對中國公民入境採取限制措施。其中,美國宣佈啟動公共衛生緊急狀態,限制到過中國的相關人員入境美國,同時將赴華旅行風險級別提升到最高級別。

美國這一系列應激舉措,對國際貿易中的商務洽商帶來很大的負面影響。就目前情況來看,不少同中國有關的航空貨運被暫停或取消。如果未來外國海關對海運採取限制措施,或者因為疫情而實施更加嚴格的檢驗檢疫措施,這將對中國的對外貿易造成更大的消極影響。

從短期來看,疫情確實會對中國的國際貿易肯定會造成不利的影響。在國內出口環節,國內疫情使得節後復工時間推遲,可能導致國際貿易訂單的生產和發貨延遲。1月27日,國務院決定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至2月2日,以加強疫情防控工作。在此基礎上,多地地方政府進一步決定,將企業復工和復業時間延長至2月10日,個別省市復工時間更晚。受此影響,原定在春節期間及節後發貨的訂單可能生產受限、物流受阻,最終導致發貨遲延。在國外進口環節,外國政府如因疫情對進口貨物採取限制或禁止措施,將導致貨物進口清關受阻。

新冠背景下律師預測:爭議解決、資本市場、國際貿易業務前景幾何

在2003年“非典”時期,中國工業生產受影響較小,僅進出口增速有短期下滑,而到了下半年,增速提升明顯。因此,中國的出口貿易業務很可能在疫情結束後重新恢復良好勢頭。

那麼在眼下,從政府方面來,首先要加強有關疫情信息披露的及時性、準確性、透明性,建立全球其他國家及地區對中國抗擊疫情的信心。同時,中國政府應適當出臺針對企業的優惠政策,幫助企業渡過目前的難關

。此外,最高法應當及時制定並出臺涉疫情民商事糾紛司法解釋。

從企業方面來看,要積極配合政府完成疫情應對工作。疫情攻堅期,要妥善安排相關工作;疫情緩解後,積極恢復生產,彌補因疫情造成的損失。針對疫情期間可能發生的民商事糾紛,一定要做好充分溝通工作。一方面,如果疫情影響到合同的按時履行,但並未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建議積極與客戶溝通和協商變更合同,例如延長合同履行的期限等。另一方面,如果溝通後企業受疫情影響依舊不能按時履行合同,或未就合同的變更同客戶達成一致,企業應當通過郵件或書面函件通知國外買方,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並採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以減輕損害,避免承擔因消極不作為而導致損失擴大的責任。

此外,企業還可考慮“不可抗力”的合同條款。“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不可抗力”直接導致合同履行不能時,當事方能部分或者全部免除相關責任。此次新冠肺炎是一種不可能事先預見的傳染性疾病,中國政府為防控疫情作出了包括延長春節假期、交通管制等強制性決定,目前醫學界尚無絕對有效的方法可以對病毒感染者進行治療或阻斷病毒繼續傳播。根據《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第79條和《合同法》第117條,此次疫情已符合“不可抗力”的法定構成要件。因此當疫情直接導致合同履行不能時,當事方能部分或者全部免除相關責任。但是不可抗力與合同無法履行之間必須有因果關係。具體是否可以免責,企業應當根據雙方合同目的、合同期限等具體約定進行分析確認。

徐錚說,從律師的國際貿易業務的角度出發,疫情對企業及社會運行所造成的影響必然傳遞到律師業務當中,勢必會造成很多律師在辦案件的延遲與積壓。目前一個較大的不便就是無法實地辦案。就此,金誠同達採取視頻會議等遠程辦公方法,降低不利影響;同時,也積極妥善處理案件在法院、仲裁機構及行政調查機關截止期限的延期。短期內,由疫情所造成的涉國際貿易的民商事糾紛很可能會紛至沓來,從事國際貿易業務的律師要儘快做好準備,協助企業處理好這方面的糾紛。律師在事前可以協助客戶做好其同國內外客戶的溝通、妥善通知、提交證明材料;一旦發生爭議,則運用法律手段維護客戶的合法權益。

在當前的國際形勢下,中國企業和中國律師迎來的首先是挑戰,其次才是疫情消散之後的機遇。一方面,在此次疫情結束之後,中國出口貿易很可能會重新恢復此前穩定增長的良好勢頭。作為國際貿易律師,要幫助企業應對和化解在對各國出口過程中遭遇的各類貿易調查和貿易壁壘,通過法律支持為中國產品在世界突圍保駕護航。

另一方面,疫情過後,中國企業可能迎來新一波“走出去”的浪潮,積極參與“一帶一路”建設,完成中國企業在全球供應鏈上的完整佈局。這裡的“走出去”不僅涉及傳統的貨物貿易,還將涉及到服務貿易、知識產權貿易等。這就要求中國律師為企業的新需求和新挑戰做好充分的準備,陪同著中國企業一同走向世界。

在這一過程中,律師需要服務企業多方面的法律需求,化解企業在全球佈局中將面臨的多維度的法律風險。當然,這也會是中國律師行業將業務佈局到全球各地的好機會。中國律所要積極向國際律所學習其成功布局全球不同地區的經驗,並運用到自身的發展中去。

新冠背景下律師預測:爭議解決、資本市場、國際貿易業務前景幾何

眼下,疫情對法律服務行業所帶來的影響,可能在三個方面:

首先,當經濟受到影響,企業生存壓力增大情況下,企業的支付能力和意願就會有所下降,律師事務所的業務也勢必要作出戰略性地抉擇和調整。

其次,提升業務的抗風險性和多元化程度,讓疫情對律所業務的波及儘可能下降。

最後,雖然疫情之下,很難為律所帶來增量客戶,而存量客戶的服務需求以及疫情過後新型的法律服務需求,需要律師及時高效的響應和反饋。

山川共域,風月同天;野火燒後,新木叢生。市場永遠在那裡,陣痛之下,帶來了挑戰,也潛藏著新的業務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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