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下各國如何防疫,看中、美、日三國傳染病防疫體系有何不同?


疫情下各國如何防疫,看中、美、日三國傳染病防疫體系有何不同?

導讀:

人類與病毒的戰爭已持續幾百年,在一次次的防疫戰中,世界各地的國家都建立起了具有特色的傳染病防控體系。本文將回顧中國傳染病防控體系建立發展的70年曆史,並與美國和日本相關體系進行對比。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希望能夠為您帶來啟示。


科技與醫學的進步幫助人類攻克了非常多的疾病,未來,慢病和新型傳染病有可能是人類健康面臨的最後威脅。在人類歷史上,死於瘟疫的人數甚至比死於戰爭或其他天災人禍的人口總數還多。從14世紀的黑死病到21世紀的埃博拉、非典、寨卡病毒,人類於疫情之間的鬥爭從不曾停歇,始終伴隨著人類文明的進程。在這個過程中,除了檢測方案、疫苗等“武器”升級,人們也在一次次戰役中總結了經驗教訓,各個國家都建立了具有特色的疾控體系或傳染病防治方案,不斷戰術升級。


中國:預防為主,70年砥礪奮進


中國的疾控體系始於1953年,在建國初期便頒佈了多項衛生防疫、檢疫的基本方針和法律法規。


建國初期天花、瘧疾氾濫。我國在1950-1952年間先後出臺了《交通檢疫暫行辦法》、《民用航空檢疫暫行辦法》、《輪船安全衛生條例》,建立覆蓋海陸空都安全檢疫體系。1955年衛生部印發《傳染病管理辦法》,將18種傳染病納入了管理範圍。1956年之後,天花、瘧疾等傳染病的管理也陸續納入規劃。


1953年1月,政務院第167次會議批後,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地(市)、縣(旗、區)開始衛生防疫站建設,並開展疾病控制、衛生監督、衛生監測、衛生宣教和科研培訓等工作。此後,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原防疫大隊、專業防治隊的基礎上,自上而下地建起省、地(市)、縣各級衛生防疫站和專業防治所、站,並建立了防疫專業隊伍。


1954年10月,原衛生部頒佈《衛生防疫站暫行辦法和各級衛生防疫站組織編制規定》,將預防性和經常性衛生監督與傳染病管理作為各級衛生防疫站任務,並將防疫站工作內容拓展到環境衛生、食品衛生、學校衛生、放射衛生以及傳染病控制等領域。


疫情下各國如何防疫,看中、美、日三國傳染病防疫體系有何不同?

3年自然災害時期,初建起來的衛生防疫體系經受了第一次挫折,許多地方將衛生防疫站、專科防治所與衛生行政機構、醫療保健機構合併為所謂的“三合一”“四合一”。使大批防疫機構工作停頓、人員流失,造成了一些傳染病的回升,給人民健康和工農業生產帶來了不利的影響。直至1964年原衛生部頒發了《衛生防疫站工作試行條例》,衛生防疫機構才逐漸恢復。

《衛生防疫站工作試行條例》的實施,明確了衛生防疫站作為主體機構的性質、任務和工作內容,並規定了衛生防疫站的組織機構設置人員編制,這對衛生防疫站的發展起到了積極推進作用。到1965年底,全國共有各級各類衛生防疫站2,499、專業防治機構822個、人員合計77,179人,其中社會各類技術人員63,879人。相比1952年,機構數量增長了16倍,人員增加了3倍多。

1978年後,多項衛生防疫機構發展改革相關政策出臺。1979年衛生部印發《全國衛生防疫站工作條例》,並與財政部、國家勞動總局聯合下發的《衛生防疫人員實行衛生防疫津貼的規定》;1980年衛生部下發了《關於加強縣衛生防疫站工作的幾點意見》,並聯合國家編委下發《各級衛生防疫站組織編制制定》。這些措施大大促進了衛生防疫體系、尤其是主題機構衛生防疫站的恢復與發展。


此外,衛生部還在1982年成立了國家預防醫學中心(1985年改為預防醫院科學院),為全國衛生防疫機構提供業務技術指導、應用性科學研究、高層次專業人員培訓等服務,初步形成了從中央到地方的業務和信息網絡。通過此舉,衛生防疫工作質量與管理科學性、人員素質都得到了改善與提高。


到1985年底,全國已建成各級、各類衛生防疫站3,410個,專業防治所1,566個;衛生防疫人員增至194,829人,其中衛生技術人員增加了87,821人。根據中央編辦、財政部和國家衛生計生委聯合印發了的《關於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機構編制標準的指導意見》,全國疾控中心至少需配置人員23.5萬人,即每萬人口至少配置1.7人。


設立疫情公佈、網絡直報系統


2003年初,中國突然遭遇非典,內陸地區累計病例5327例,死亡349人。這場“飛來橫禍”不僅奪走了數百人都生命,也嚴重影響了當時的生活秩序和經濟。這期間,衛生部制定並採取了“就地隔離、嚴控院內感染”等嚴厲的防控策略和措施,疫情在半年內得到了控制。“非典”的突襲暴露除了當時疾控體系存在的不足,也讓國家再次加強了疾控機構的基本建設和設備升級,傳染病應急機制和能力建設、相關法律法規完善都得到了迅速發展。


疫情下各國如何防疫,看中、美、日三國傳染病防疫體系有何不同?

國務院在當年5月發佈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並在次年細化了報告不明原因傳染病的規定,建立了疫情定期公佈制度。2004年後基於互聯網的傳染病網絡直報系統建成,2005年運行重點疾病專病監測系統開始運行,2008年基於網絡直報的傳染病早期自動預警系統建成。此外,傳染病流行病學調查研究、實驗室監測檢測和臨床救治能力得到了空前增強。


預防為主,用疫苗應對已知傳染性疾病


傳染病防控體系的另一重要組成部分就是預防性接種,通過免疫接種來對已知傳染性疾病的預防。國務院在2005年頒佈並實施了《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條例》,同年衛生部印發了《預防接種工作規範》。


其實早在幾年前,我國就已經針對乙肝等高發性傳染病都疫苗接種計劃。2001年,衛生部和財政部開始將乙肝疫苗納入兒童免費接種項目,這一舉措為我國肝病防控做出了突出貢獻。通過兒童疫苗接種,我國最終5歲以下兒童乙肝表面抗原攜帶率控制在了2%以內(2012年),實現WHO都乙肝感染率階段性目標。


而與疫苗接種密切相關的冷鏈運輸系統則在20世紀80年代開始建設,從1985年到1988年,全國冷鏈系統在3年內實現了全覆蓋。


2007年,免疫規劃疫苗增加至14種,相應防控15種疾病。通過接種預防性疫苗都方式,我國在短時間內消滅了多種傳染性疾病:1961年中國最後一例天花病人痊癒,1994年消滅脊灰,2007年後久沒有白喉病例報告,2012年孕產婦和新生兒破傷風被消除......


日本:百年曆史,根據人口數量設立CDC密度


日本是傳染病防控程度較好的國家之一,明治政府在19世紀末期就制定了《傳染病預防法》,用於預防霍亂、痢疾、猩紅熱和鼠疫等疾病。這一法案經過多次修改,百年間在防控傳染病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隨後該法案被《傳染病預防及傳染病患者醫療法》取代,後者從整體上規劃了國家和各自治體系的傳染病對策,對傳染病的信息收集、患者診斷、消毒、新傳染病對策以及醫療費用負擔都做了詳細的規定。


另外一部主要的法案叫做《檢疫法》,最早於1951年頒佈,又隨後與《狂犬病預防法》、《傳染病法》合併。兩部法案一起構建了日本預防、處理、治療以及緊急應對大規模傳染病的法律依據。


日本衛生行政組織包括厚生勞動省、都道府縣衛生功能保健主管部門和市町村保健福利課三級,厚生勞動省市最高主管部門。國家級公共衛生保健組織則包括了國立病院、國立公共衛生院、國立療養所、國立兒童自理自立支援設施荷相關研究所等。47個都道府縣則設有縣立病院、衛生研究所和保健所等。


這裡稍微介紹下保健所。保健所都主要工作是從事疾病預防、健康促進和環境衛生等公共衛生活動,所長必須是醫師,且具有3年以上公共衛生實踐經驗。一般情況下,每30萬人口需要設立一個保健所,保健所將和醫院共同承擔疾病控制工作。


傳染病管理體系由厚生勞動省負責建立,這一系統同時也被納入了整個國家都管理體系。按照《傳染病預防及傳染病患者醫療法》規定,他們將傳染性疾病分類了4個類別:


1、 博拉出血熱、克里米亞剛果出血熱、鼠疫、拉薩熱、馬爾堡病等動物源性傳染病;

2、 急性霍亂、細菌性痢疾、白喉、腸霍亂、副傷寒等細菌性傳染病;

3、 腸出血性大腸菌感染症等細菌感染;

4、 流感、病毒性肝炎、黃熱病、狂犬病等病毒性感染。


另外對於那些具有傳染性,與已知傳染病症狀和治療結果不同,且病情嚴重都疾病則被單獨歸類為“新型感染症”,比如此次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傳染病的監控工作則由國立感染症研究所的情報中心負責。傳染病的信息監測報告有周報和月報兩種形式,監測信息首先由基層醫療機構報告給當地基層保健所,然後由保健所提供給研究中心,同時抄送國立感染症研究所。日本醫院在診療中發現群發性症狀,一般首先上報當地保健所,由保健所組織調查。


管理體系還對保健所對疫情的反應速度做出了法律層面的要求。法律規定,對第一、二、三類傳染病及新型感染症患者,只要發現其帶有病原體(無症狀病毒攜帶者)或懷疑有症狀,必須在一天之內經最近的保健所長向都道府縣知事報告;對第四類感染症,如發現艾滋病、梅毒、瘧疾及其他厚生勞動省規定的患者,必須在7天內經最近的保健所長向都道府縣知事報告。道府縣知事接到報告後,則需將信息立即或在規定時間內向厚生勞動大臣報告。


疫情下各國如何防疫,看中、美、日三國傳染病防疫體系有何不同?

值得一提的是,在理由充分且必要時,道府縣知事可強制對可疑者進行健康檢查,可勸告或強制被懷疑感染的患者到特定感染症制定相關住院接受觀察和治療。


信息上報後,日本衛生行政部門將負責疫情信息的發佈,將監測信息週報和月報在網上通報,如果發生錯誤則由厚生勞動省負責訂正。根據國內外的病例情況及傳染病發生動向,日本將疫情分為了0-4級,在結核傳染病課做出級別判斷後,將由相關主管部門提出相應的政策建議。


針對原因不明的傳染病,結核傳染病課要同國立感染症研究所就發生傳染病的地 理情況 、疫情特徵、傳染源及方式、病原體、可能的防止傳染及治療方法等方面的情況進行信息收集和研究分析。


此外 ,由於日本是《國際保健條約》的締約國,有關部門需要迅速向世界衛生組織通報有關疫情。當疫情級別達到三級以上,法規規定要採取緊急體制對應。具體包括在厚生勞動省設立對策本部召開健康危機管理調整會議 、向傳染病發生地派遣職員、加強與有關省廳的聯絡 、確定有關法律的適用、向國際機構求援等。


美國:體制完善,衛生宣教值得學習


國家傳染病中心是美國疾病預防與控制中心 (CDC)下轄機構,其任務是預防傳 染病在美國及全球引起的疾病、殘障及死亡 。該中心與州、地方政府等協同合作 ,進行流行病監測和調查、流行病學與實驗室研究、培訓與衛生教育,制訂、評估及推廣預防和控制傳染病的策略。中心直轄11個高層組織,包括主管辦公 室及1O個部,其部門轄下再設支部 ,支部下設小組,小組由具體單位或項目組成。


除主管辦公室、預防控制等業務部、出入境檢疫部、實驗室外,中心還設立了醫療治療促進部以保障病人及護理人員免受傳染病感染,設立北極調查計劃部負責預防北極及亞北極地區居民感染傳染病。科學顧問委員會也作為一個獨立的諮詢委員會存在,其成員為來自地方和州及其他聯邦機構、大專院校、醫療機構、公共衛生組織及國際等機構的傳染病專家。


國家傳染病中心設有21個傳染病監測系統。這些監測系統通過不斷蒐集、分析 數據 ,對特定傳染病進行監測 ,發佈信息。國家傳染病中心監測局負責管理活躍傳染病監測網絡 ,包括侵入性細菌疾病和食物傳播疾病兩個監測網絡。監測局亦負責管理流行病學及實驗室支援能力計劃,協助各州及地方衛生部門識劇、 瞭解及控制傳染病。


值得一提的是,美國不僅監測傳染病的發生、流行以及影響其發生、流行的因素等典型健康監測,處方及非處方藥品的銷售情況、門診及住院情況,甚至還包括了道路及交通使用情況、娛樂費用等非衛生領域的數據。


疫情下各國如何防疫,看中、美、日三國傳染病防疫體系有何不同?

針對重大流行性疾病的管理,美國流行病控制法律管理機制規定州政府和地方當局要快速 、有效地處理公共衛生當局反映的緊急情況。政府要在經費上給予全力支持,有關疫情公佈、取消等要聽取衛生專家的建議 。疾病流行期間,政府要協助衛生當局控制疫情;衛生當局發佈的命令地方安全機構必須執行,必要時可組織民兵採取強制措施。


這裡簡單介紹兩種美國應對重大流行病的工作模式:


1、 由州政府和法律機構配合衛生當局予以支持,隔離措施等都可以由衛 生當局優先執行 ,再通過法律機構予以支持。


2、 由政府先發布緊急狀態通知,州衛生當局具體實施,在疾病流行期間,州衛生 當局具有最高管理權利 ,政府及法律機構予 以經費和行動的支持


流行病防疫的經費通常來自聯邦政府的撥款及其他機構的捐款,每年的撥款由聯邦政府提出,國會通過。


他山之石:美國、日本傳染病體系帶來的啟示


總體而言,美國的傳染病體系有著明確的機構性質,將研究、服務、訓練、監測、信息管理和技術諮詢等多功能融合在一起,在人力、資源和物資上的資源也比較充裕。這兩點保障了他們在遭遇突發傳染病事件時快速接入和干預的能力。


此外美國政府對傳染病預防與防控的宣傳非常重視,CDC會免費提供大量的預防常識性資料,還經常請醫生、專家到社區講解示範。美國媒體對傳染病防控知識的日常報道較多,比如新傳染病的流行到最新藥物的出爐,甚至包括日常的健身運動、蔬菜水果的影響吸收。


日本傳染病防控體系中對各個部門和機構的職能有著明確劃分,各都道府縣設立的保健所在其傳染病體系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對於中國這樣面積寬廣、人口分佈不均的國家,但按照人口數量設立CDC並不現實。結合中國疾控特點,以及日本、美國在傳染病防控體系的經驗,或許可以帶來以下啟示:

1、傳染病防控隊伍的培養:疾控隊伍的培養可從教學和培訓兩方面入手,加強流行病學相關項目的研究,提高學生的臨床診斷、應急能力;與合作伙伴交換流行病學研究生,培養國際性流行病學人才。


2、加強衛生宣教工作,開展健康教育、諮詢等用以普及傳染病防治知識。除了此次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期間展開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宣傳教育活動以外,還可以定期對民主進行季節性流行傳染病的宣傳教育。


3、逐步樹立監測傳染病流行間接指標。一些傳染病的流行簡介指標如零售藥店的特殊藥品銷售量、醫院門診量、病床週轉率等往往能夠及時反映疾病的流行和流行程度,將這些間接指標納入監測指標,彌補常規傳染病監測工作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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