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農業戶口的人可以在別人的耕地上批宅基地嗎?

瘋磕大瓜子


首先明確一點,農村宅基地不是什麼人想申請就能申請得到的,這一點毋庸置疑!!!

最近,關於農村宅基地的問題可以說比較熱門,很多人也都比較關心這類問題,小焦也解答了很多。但是好像還有很多人不知道是明知故問蹭熱度還是真的不懂,老是在網上一次又一次地提這種問題,而且問題也越來越細化。今天,我們再來聊一聊關於農村宅基地的這個問題!

關於這個問題,小焦認為要分情況來回答。

第一,非農業戶口的人能不能獲得宅基地。

關於這一點,《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八條明確規定,村宅基地屬於農民集體所有。第九條則規定 ,國有土地和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

所以,這一點從法律上來說,宅基地是隻提供給村集體內部的村民使用的,換句話說,農村宅基地是給農村具有農業戶口的人使用的(這裡不包括空掛戶)。非農業戶口的人首先就不是農村集體的成員,所以是不能夠享受農村的宅基地使用權的。

第二,耕地上能不能批准宅基地建房屋要看具體情況。

簡單點說,農村的耕地分為普通耕地和基本農田,這兩個是不同的。

對普通耕地來講,如果需要申請住宅用地,那麼就需要上級部門進行審批,一般能佔荒地的就不會佔用耕地,最後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就可以了。但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條的相關規定,各地會對耕地的總量進行控制,如果多批准一處宅基地,那麼耕地數量就會減少,而當地有沒有重新開墾條件的,就有可能會限制農村宅基地的申請和審批。

對基本農田來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條和《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第十七條的相關規定,是禁止在基本農田上建房、開窯的。所以,基本農田上不能批准宅基地,不能建房。

綜上所述,非農業戶口的人是不能獲得宅基地的。而且,普通耕地上只要不違反規定,在政策允許的範圍內是可以給農民批准宅基地的,但是基本農田上是絕對不允許建房的!

好了,今天就回答到這裡,歡迎關注【村官小焦】!!!


村官小焦


提出此問題的人我很想問問,閉上眼睛好好想一想,非農業戶口的人怎麼能在別人耕地上批宅基地,不可能的原因好幾方面,小編就來分享一下我所瞭解的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農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土地的,應當先向村農業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提出用地申請,經村民代表會或者村民大會討論通過後,報人民政府批准。其中需要使用耕地的,由鄉級人民政府審核,經縣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審查同意後,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需要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內空閒地和其他土地的,報鄉級人民政府批准。”

第一,從條例中可以看出,申請宅基地的首個條件就是必須是農村村民。既然你是非門業戶口,那就是兩種情況,第一種情況你的戶口在城鎮不在農村,第二種情況你的戶口在村子裡但是屬於非農業戶口,這兩種情況都說明你不屬於農村村民,那你就無權申清宅基地。即便你向上級政府申報材料了,也不會被上級政府批准的。

第二,別人的耕地或者是自己的耕地申請建房都是有條件的,需要經過“申請、審核、批准”這樣的程序,取得建房許可,並不能超過規定的建房面積,然後取得“使用證”——這樣,這個建房行為就是合法的。宅基地使用證的批准權限在縣級土地管理部門,但村裡與鄉里的審核也是很重要的。只要能夠取得這樣的批准文書,你在哪裡建房都是合法的;如果想先斬後奏,事先沒有取得任何許可的話,那麼在什麼土地上建房都是不合法的。如果你擅自佔用耕地建房,破壞種植條件的,不管你是農業戶口還是非農業戶口,土地行政管理部門都會叫你整改或者治理的,而且要進行罰款,如果你構成了犯罪還要依法追究你的刑事責任呢。


中國如今屬於法制社會,不管農業還是非農業戶口,如果沒有合法申批手續,不管在哪建了房子,那就是違法行為,你所建的房子也就屬於違章建築,後果可想而知。


山村梅花


農村人大部分都是土生土長的,按照國家一戶一宅的原則,在出生地有自己的宅基地,每個戶的宅基地按當時人口多與少分配的,非農業戶口和戶口不在本地的沒有宅基地。

非農業戶口的要去農村蓋房建宅,按照《土地法》和其他法規規定,是不可以,況且又是異地。土地是國家的,在你土地承包責任制期間,你必須履行好你的職責,愛護和正確使用土地,任何人和組織不能對土地買賣和非法建房建宅。

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沒有土地意味著農民將失業,嚴禁在農民的承包責任地內亂批建亂搭建,違建房會被依法拆除!


勞動致富50579730299


這個問題現在耒說,肯定是不行的。那怕不在農田上而在閒置的宅基地上,也是不行的,原因是他不屬於本村人。可是,每當看到這樣的提問,內心總是有一種要說點什麼的感覺。首先,如果憲法上寫上農村宅基地不允許非農村人買走,那麼怎能搞活農村市場?農村人手中有寶卻賣不掉,要想富的確困難不小。面對城市的高房價,城市中也有貧下中農,為什麼他們不能到農村買一塊立足之地?非要走一條:農民將土地出賣給政府,然後政府加價賣給開發商,然後開發商再以成千上萬一平方賣出去!非農村戶口的人,在農村買上一塊宅基地,蓋上房,辦農村房產證不行嗎?.農民也可以有點收入。願與大家商榷。再則,農村土地,宅基地,三權分治。主權歸集體。不知這裡“集體"指的對象是什麼。是指的村委會?我感覺主體應該指村民!不應該將主權歸屬於一個虛無的空殼子。A村的土地主權歸A村,B村歸B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可以辦自已範圍內的事。要不然,主權不歸村民,將耒讓村民帶地入股成立合作社,是一句空話。他們怎能拿不是自己的東西入股呢?也望大家參加討論。


未雨綢繆180973058


大家好,我是鄉村小菜,三農領域的創作者,歡迎關注、留言、留信一起探討三農相關問題!

根據現有國家的相關規定,為了確保18億畝的耕地紅線不受侵害,在全國範圍內都實行了嚴禁在耕地上進行房屋建設的措施。無論這個耕地是自家的承包地,還是別人的耕地都不可能得到批准變成宅基地的。

  • 宅基地的相關政策有哪些呢?

一、嚴格落實“一戶一宅”宅基地管理制度。國家在農村開展一戶一宅的宅基地管理制度,主要是為了更好地發揮土地利用率,緩解土地供需矛盾。

二、宅基地屬於村集體經濟組織擁有。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宅基地是農民基於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於修建住宅的集體建設用地。

三、宅基地不能夠轉讓。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宅基地既不能買賣,也不能繼承,但可以在本村集體內流轉,經過土地管理部門依法批准,發放證件。

四、《土地管理法》規定:禁止城市人(即非農業人口)到農村購買土地,禁止農民將土地出售給城市人。

可見,對於“非農業戶口的人可以在別人的耕地上批宅基地”問題,非農業戶口人員由於已經不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那麼也就無法擁有或購買得到農村宅基地。


鄉村小菜


對於非農業戶口是否可以在別人的工地上批宅基地的問題,答案是不能。具體原因,我們可以分兩步來看。

首先,耕地的使用性質是農業用地,其農業用途不能被改變。根據我國的《農村土地承包法》和《土地管理辦法》,非農業建設必須節約使用土地,一般不得佔用耕地。所以在耕地上建設住宅基本上是通不過審批的,無法取得宅基地的使用證。

其次,宅基地的使用權只能是村集體內部組織成員才享有。也就是說只有是農業戶口且在只能在本村集體內部,才能夠依照相關的法律法規申請宅基地。而且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夠申請到宅基地,必須達到相應的條件,才可能被批准。非農業戶口不在本村集體內部,是無法享有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的,即使申請,也無法被批准。

所以非農業戶口人士,在農村地區無法獲得宅基地的使用權,更不可能佔用耕地來建造住宅。如果在沒有申請的情況下私自建設,那將屬於違章建築,即使被拆除也得不到補償,甚至比較嚴重的,還會追究其刑事責任。

以上就是我對這個問題的一些看法,不妥之處敬請原諒,如果你有什麼不同的意見,歡迎您在下面留言評論,說一說您的理解。感謝您的閱讀,如果您喜歡我的答案,歡迎點贊關注。


止茶


非農業戶口的人可以在別人的耕地上批宅基地嗎?這是一個腦洞大開的問題!

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非常明確,只有農村的農業人口才可以經過申請獲得農村宅基地使用權,並且嚴格實行一戶一宅的基本政策。對於宅基地佔有耕地問題,是進行嚴格控制的,一般不會佔用耕地的,要合理利用農村的閒置宅基地和空閒地,而且嚴禁佔用基本農田建設住宅。

而非農業人口,即使戶口放在農村,也無權申請宅基地,即使申請也不會通過,這是基本的常識。國家明確規定,非農業人口不允許到農村購買房屋。非農業人口擁有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只有兩種情況,一種是通過繼承父母農村的房屋,一種是在農轉非之前已經擁有了農村住房。

但是,非農業人口即使通過繼承房屋等方式獲得的農村宅基地使用權,也和普通農民的使用權有所不同。普通農民的宅基地使用權為永久,房屋破舊後可以翻建,而非農業人口的宅基地使用期為長期,房屋只允許修繕不允許翻建。

從這些規定可以看出,非農業人口在農村擁有宅基地的使用權就受到很多限制,而在耕地上批宅基地,那就更想也不用想。何況,別人的耕地,都已經依法進行了確權,在承包期內除非有國家徵用才能進行調整,否則村集體無權收回其承包權。而即使收回了承包權,農村耕地也是農業用地,想要便成宅基地還要辦理很多手續,比如調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村莊建設規劃等等。這些,對於農村人口來說難度都相當大,何況根本沒有在農村申請宅基地權力的非農業人口呢?

綜上,如果有非農業人口在農村的耕地上建設了住房,肯定是沒有經過審批,屬於非法佔用土地的違章建築,農民完全有權力進行舉報,而國家也必定會依法對其進行查處。


齊東晏子


答案很明確,不可以!

首先,耕地上不允許有非農之外的用途

耕地屬於農業用地,土地的使用性質很明確,任何在耕地上從事非農業以外的用途的,都是被禁止的。目前還在進行的拆除大棚房的工作,就是全面性的在整頓“農地非農用”。


其次,農村土地屬於村集體所有,非村集體成員無資格使用

我們國家的土地分為國有土地和村集體土地兩種所有權,農村土地的所有權在村集體。村民有承包本村農業用地、申請使用本村宅基地的權利,非本村成員不具備這種資格。所以,非農業戶口的人不能使用村集體的土地。


第三,目前已經有一些特殊現象和特殊糾紛

目前很多村莊出現了空心化,一些城市富裕群體看中了這些村裡閒置的農居房或者自留地,就出錢把農民的房子買了下來,想搞成自己的第二居所,給自己在田園裡安置一個鄉間別院。這種現象目前已經挺常見,但是這種交易裡面蘊藏著很大的糾紛隱患。

1:農村宅基地所有權在村裡,宅基地上面的房子是村民的。村民可以將房子長期租賃給第三方,但是這種交易只針對宅基地上的建築物,不能包含下面的土地。

2:如果發生村集體需要使用該土地,比如移民搬遷、搞集中居住回收宅基地,那麼這些宅基地村裡是有權加以處置的,至多對上面的房屋給予一定補償,至於第三方和該戶村民的交易則得不到保護。目前一些租賃村民農居房搞民宿的就有過這樣的糾紛,最終還是按土地管理法規辦事,多半是投資人吃了虧。

所以,非農業戶口的人去鄉村投資要理性,必須瞭解相關的法律法規,知道村集體、農戶、投資人、政府各方的責權利其次,無論如何不要試圖動用農地、耕地搞建設開發或商業經營,這是明顯違規的,造成的所有損失必須由自己承擔。

99鄉親


隨著國家鄉村振興政策的出臺,農村宅基地的含金量越來越高,很多城市非農戶口人員便動起了“歪心思”,或為了投資、或為了享受有房有院的農村生活,都想在農村“買上”一塊地建個房子。那麼,非農業戶口的人可以在別人的耕地上批宅基地嗎?

答案:不能,原因有三:

第一、只有本村村集體成員才能申請宅基地。

我國《宅基地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農村宅基地只能是農村村民符合一定條件後才能批准,《土地管理法》也強調,宅基地是農業戶口人員才能享受的福利,即便戶口在農村的非農人員也是不能享受這一福利的。

第二、非農戶口不能申請宅基地,也不能買賣。

我國《土地管理法》規定,宅基地包括所有權和使用權,宅基地不是私人物品,其所有權歸本村村集體所有,即便農民合法申請宅基地後也只是擁有它的使用權,也就是以宅基地為基礎建房子的權利。雖然房子作為私人財產是可以買賣的,我國也一貫堅持“地隨房走”的原則,但農村房屋的流轉的買方是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的,轉讓給非農戶口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第三、耕地能不能批宅基地?

以前,在土地政策相對寬鬆的時候,確實有不少人在自家耕地上建了房屋,土地確權開始後,大部分農村的做法是交一定的罰款補全手續也給確權了。現在再用老一套辦法肯定是不行了,首先各地方政府採用先進的衛星監控手段,有施工建房就能發現;再者各地也加大了違建的拆除力度,甚至有些地方採取“零容忍”的態度,對非法佔用耕地是嚴厲打擊的。

而且,《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村民建住宅,儘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閒地,對於建設用地,堅持用多少墾多少的原則,申請耕地為宅基地的手續時很嚴格的,特別是基本農田,是不允許申請為宅基地的。

綜上,非農戶口人員在別人的耕地上批宅基地是不可能的,並且國家一直強調,非農戶口購買農村房屋的口子不能開,想通過購買或委託他人獲得農村宅基地投資的網友可得注意了,儘管簽訂了事前合同,也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各位網友認為農村房屋可以自由買賣嗎?

謙哥嘮三農,天天有不同!歡迎大家關注留言!

謙哥嘮三農


問的沒必要。國家法律法規是不能在耕地建房主。就是徵用手續複雜。如果是農村多餘宅地,又是祖傳。能購到社會就相當進步了。其實極右思想人會反對。土地改革,其實更要大膽從宅地開始。因為他不影響生存問題,耕地改革不能隨便,可以說還沒到時候。也正是這樣中央延續三十年不變。保持農村經濟基礎。但是改革宅地入市,一定會促進資本進入農村。另一方面也給村無宅地的原居民一個安生之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