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襲人和寶玉偷試,真的不越禮嗎?

潤楊閬苑


襲人和賈寶玉“初試雲雨情”,關於二人“偷試”到底越不越禮,今天再找出一個線索,結合之前的觀點論述一下。

【一】

襲人是賈母身邊的一等丫頭。賈母將襲人賜給賈寶玉,本身就是越禮的。賈家的規矩,賈母使用八個一等丫頭,每人一兩銀子月錢。王夫人使用四個一等丫頭,四個二等丫頭。二等丫頭每人一吊錢月錢。賈寶玉這一輩沒資格用一等丫頭。都是二等往下。襲人是例外!

襲人本是一等丫頭,不可能給賈寶玉後再降身價退回二等丫頭,所以她的戶口一直在賈母房中,不像晴雯那樣直接過戶到賈寶玉名下。在禮法上,她還是賈母的丫頭。賈寶玉與她“偷試”,等於與祖母的丫頭髮生苟且之事。這在當時是大不敬的!賈寶玉捱打有一條是“淫辱母婢”,這要被賈政知道他和祖母的丫頭“偷試”,真要一棍子打死了!

賈母將襲人不顧規矩賜給賈寶玉就是真心喜愛欣賞她。賈母已有將襲人給賈寶玉做妾的意思。只要她盡心盡力匡扶伺候賈寶玉,時間合適了,襲人晉升不過賈母一句話的事。

【二】

可惜襲人太心急,她與賈寶玉“偷試”,等於打了賈母的臉。自己調教的丫頭,還在自己名下,卻與少爺發生關係,這是不可原諒的。襲人也因此失去了賈母的歡心。做個簡單的分析,賈家的規矩確實是少爺婚前房中要放兩個丫頭做通房。二者發生關係不越禮。比方晴雯這種賈母已經過戶給賈寶玉的,秋桐那種賈赦過戶給賈璉的。發生關係合理合法!是長輩恩賜!但這裡不包括襲人!襲人還是賈母名下的丫頭,與鴛鴦無異,卻偷偷與賈寶玉發生關係,等於引誘賈寶玉做了悖倫的醜事,賈母如何能忍?

賈母當初那麼放心的將賈寶玉交給襲人,足見信任和喜愛。到七十八回聽王夫人說提拔了襲人,要晉升襲人,賈母反說“既是你深知,豈有大錯誤的”?沒有大錯誤還是有錯誤。賈母對襲人的觀感前後差異如此大,與襲人越禮與賈寶玉“偷試”有直接關係!

【三】

賈寶玉年紀大了,與丫頭們有男女之事並不越禮,問題是襲人是祖母的丫頭。怡紅院誰都可以和賈寶玉有關係,襲人不能!有人問,既然襲人做下越禮之事,為什麼不懲戒她?

第一,賈寶玉離不了襲人。襲人不是碧痕,洗澡五個小時被收拾的與小丫頭同等待遇。賈寶玉一應日常生活,都由襲人照料,離開襲人,沒人照顧好他。懲戒襲人得不償失!

第二,處理了襲人,等於將賈寶玉悖倫與祖母丫頭髮生關係昭告天下。有些事別人嘴裡說可以,卻不能實際揭開。否則只會越描越黑!最主要的是,王夫人及時做了補救處理。

從第五回賈寶玉與襲人發生雲雨情,到第三十三回賈寶玉捱打,中間隔著元春省親,大概過了兩年多時間。但直到三十一回,晴雯吃醋喊出來襲人與賈寶玉“鬼鬼祟祟乾的那事兒”,此時他們剛搬進大觀園沒幾個月。之前一直在賈母房中,就算有過幾次偷試,知道的人不多。等到住進大觀園,有了獨立空間方便行事,怡紅院才陸續傳出消息。隨後賈寶玉捱打,襲人立即進言表忠心。

【四】

襲人進言有三個目的:

第一,確實為賈寶玉好,賈寶玉該管。這點做的好。

第二,賈寶玉告白林黛玉的“不才之事”太嚇人,襲人絕不可以隱瞞。這點做的對。

第三,她與賈寶玉偷試消息傳出,必須自救,否則遲早惹禍上身。襲人最後一搏,不得已。寶玉捱打,王夫人叫回話的,襲人低頭合計半天,撂下半死的賈寶玉自己跑過去,足見下定決心搏一把!

襲人進言果然取得成效。王夫人一再試探襲人品性,用賈環和林黛玉試探襲人,襲人咬牙就是不說別人壞話,只說賈寶玉不對,要管,自己為賈寶玉憂心等話。王夫人對此大為滿意,下決心晉升襲人。

【五】

王夫人將襲人晉升,第一件事就是不顧賈母的意見,將襲人私下劃到自己名下。自掏腰包給了二兩銀子月錢,將襲人提拔為通房丫頭。王夫人這個安排正是保護襲人。從此,襲人成了王夫人的人,王夫人又將她賜給賈寶玉,給她晉升成通房丫頭,二人再發生關係,就不越禮,也不會再有人說閒話。

王夫人的安排,讓襲人鬆了一口氣。不用擔心因“偷試”留下隱患。也證明襲人和賈寶玉之前的偷試,不合理,不合規矩!

不過襲人顯然高興太早,賈母並沒有因為王夫人保她就原諒她。除了說她“豈有大錯誤的”,賈母還說不叫告訴賈寶玉,“且大家別提這事,只是心裡知道罷了”。賈寶玉早都知道了,王夫人也等賈母一句話就給襲人轉正。襲人與姨娘就差一層窗戶紙,卻被賈母攔下,用拖字訣懲罰她。事實上就是這個決定,讓襲人徹底失去給賈寶玉做妾機會,最後嫁給了蔣玉菡!

歡迎關注:君箋雅侃紅樓,每天為您帶來更多紅樓故事!

本文資料重點引自:

【脂硯齋重評石頭記】80回本

【石頭記】周汝昌校訂批點本80回本

【紅樓夢】通行本120回本


君箋雅侃紅樓


我認為無論是當時的禮還是現在的禮,都越禮了。主要理由是寶玉年齡尚小。

我們都知道,襲人是寶玉身邊的一等大丫鬟,是賈母從自己身邊挑選出來撥給服侍寶玉的,寶玉是賈母王夫人等的心肝寶貝,能夠近身服侍寶玉,可知襲人絕非等閒丫鬟。

原文有一段關於襲人出身和品性的描寫:原來這襲人亦是賈母之婢,本名珍珠。賈母因溺愛寶玉,生恐寶玉之婢無竭力盡忠之人,素喜襲人心地純良,克盡職任,遂與了寶玉。……這襲人亦有些痴處:伏侍賈母時,心中眼中只有一個賈母,如今服侍寶玉,心中眼中又只有一個寶玉。……

這是賈母眼中的襲人,說他“心地純良,克盡職任”且很忠誠,而襲人也正是具備了這些優良的品性,才得以到寶玉身邊任職,但襲人真的像眾人眼中以為的那樣“溫柔和順,似桂如蘭”“是個省事的”嗎?

原文第六回,寶玉神遊太虛幻境回來,告訴了襲人夢中警幻所授雲雨之事,然後就與襲人發生了雲雨之情。關於寶玉和襲人云雨的這段文字,不同的版本記載不一。

庚辰本:寶玉亦素喜襲人柔媚嬌俏,遂強襲人同領警幻所訓雲雨之事。襲人素知賈母已將自己與了寶玉的,今便如此,亦不為越禮,遂和寶玉偷試一番,幸得無人撞見。

程乙本:寶玉亦素喜襲人柔媚嬌俏,遂強拉襲人同領警幻所訓之事。襲人自知賈母曾將給了寶玉,也無可推脫的,扭捏了半日,無奈何,只得和寶玉溫存了一番。

以上這兩個版本,文字描述上有所不同,但不管怎麼不同,最後襲人和寶玉是發生了雲雨之情的,這是既成的事實,所不同的只是襲人的態度。雖然襲人是被動,甚至有寶玉強迫的成分,但襲人的心理活動卻在告訴我們,她與寶玉雲雨是找了非常充分的理由的。

現在通行的版本,基本都以庚辰本為藍本,因為這一版是最早也最可信的版本。襲人跟寶玉發生了雲雨之情,為什麼覺得是“不為越禮”呢?因為在她的心理,自己早晚都是寶玉的人,未來就是通房大丫頭或侍妾的身份,雖然現在早了點,但反正這一天早晚都會來,所以她覺得自己跟寶玉雲雨並無不妥之處。

真的不為越禮嗎?當然不是!這根本就是襲人自欺欺人之語。首先我們要搞清楚,寶玉這時候才多大?不過是十多歲的孩子,襲人跟晴雯香菱和寶釵同庚,比寶玉大三歲,男女之事她自然比寶玉更懂。身為一個丫鬟,在主人小小年紀,且未經賈母王夫人許可的情況下,竟然敢公然與主人云雨,膽子也太大了,這根本就不是“心地純良,克盡職任”而是“別有用心,暗藏心機”。

不妨做一個假設,如果王夫人此時知道了襲人和寶玉發生了雲雨之情,還會有後來她把寶玉交給襲人的那一番話嗎?還會有晴雯等人被趕出大觀園嗎?估計被趕出的就是襲人而非晴雯等人了。因為從後文金釧兒之事我們知道,就連寶玉稍微跟金釧兒有一點肢體接觸,王夫人就發了雷霆之怒,把金釧兒趕了出去,且大罵“下作小娼婦,好好的爺們,都叫你教壞了。”

如果王夫人知道襲人早就跟寶玉發生了雲雨之情,估計會氣的半死吧?難道這就是襲人眼中的“不為越禮”?如果寶玉身邊的丫鬟都上行下效,那怡紅院得有多亂,可想而知。而事實上,除了晴雯,怡紅院的麝月、晴雯、碧痕等近身服侍寶玉的丫鬟,跟寶玉的關係都不清不楚。

原文第二十四回,小紅找機會靠近寶玉,她與寶玉剛說上話,就看到秋紋碧痕抬著水進來了,原文有這樣一段文字:忽見走出一個人來接水,二人看時,不是別人,原來是小紅。二人便都詫異,將水放下,忙進房來東瞧西望,並沒個別人,只有寶玉,便心中大不自在。

兩個人為什麼發現小紅,就“忙進房來東瞧西望”呢?庚辰本在“東瞧西望”四字後有兩條批語:四字漸露大丫頭素日怡紅細事也。又云:怡紅細事俱用帶筆白描,是大章法也。丁亥夏。畸笏叟。

“怡紅細事”四個字,非常精準地寫出了寶玉與襲人、麝月、晴雯、碧痕等丫鬟的關係,而這些事很明顯賈母王夫人賈政等人是不知情的。原文第七十二回,趙姨娘要為賈環討彩霞,她和賈政之間有一段對話。

原文:賈政因說道:“且忙什麼,等他們再念一二年書再放人不遲。我已經看中了兩個丫頭,一個與寶玉,一個給環兒。只是年紀還小,又怕他們誤了書,所以再等一二年。”趙姨娘道:“寶玉已有了二年了,老爺還不知道?”賈政聽了忙問道:“誰給的?”

由此可知,在賈政眼中,別說與寶玉發生雲雨之情,就是此時襲人被定為寶玉的準姨娘,他都還覺得為時尚早,試想,如果他知道襲人早就睡了寶玉,作為父親,他做何感想?

原文第三十二回,“訴肺腑心迷活寶玉”,寶玉首次對林黛玉吐露真情,結果卻被襲人聽了去,原文有一段襲人的心理活動:這裡襲人見他去了,自思方才之言,一定是因黛玉而起,如此看來,將來難免不才之事,令人可驚可畏。想到此間,也不覺怔怔的滴下淚來,心下暗度如何處治方免此醜禍。

這就是後文她進言王夫人要寶玉搬出大觀園的根本原因所在,什麼是不才之事?自然是男女之間的那些事兒,類似於張生和崔鶯鶯,吃齋唸佛的悶葫蘆王夫人怎麼也不會想到,站她面前進言的這個丫鬟,賊喊捉賊,自己第一個與寶玉發生了雲雨之情,卻還裝作沒事人一樣,且在後面處處防著別的女性靠近寶玉,並利用自己被王夫人認可的身份,一個一個拔除了晴雯、芳官、四人等一干比她長得好的丫鬟的威脅,其實她才是王夫人最該防範的女子。

要說敗,晴雯等人敗就敗在太過招搖,長得太好了些,其實跟寶玉啥事兒沒有;而自認長得笨笨的襲人,其實卻包藏禍心和殺機,很輕鬆地就騙取了王夫人的信任,早早地將自己奉獻給了寶玉,通過自己的手段,慢慢地爬到了準姨娘的位置上。但最終她依然與寶玉無緣,“堪羨優伶有福,誰知公子無緣”,最後嫁給了蔣玉菡的襲人,在想到自己往日爭強好勝,為了成為寶玉姨娘所做的那些努力和犧牲,矇蔽和欺騙時,心裡應該五味雜陳吧?



易可85635859


呵呵呵呵。

先要確定,襲人和寶玉偷試時是什麼身份?

然後,一切迎刃而解。

襲人,本是賈母名下奴隸。臨時撥給寶玉的。

撥給寶玉做什麼?

是管事大丫頭。

管事大丫頭有上床的義務嗎?

顯然沒有。

就如晴雯斥責的那樣,不過和我一樣,連姑娘都沒有掙上呢。

比如平兒這樣的通房丫頭,才可以稱姑娘。襲人顯然就不是通房丫頭。

再者說,既然叫偷試,當然說明了不禮。

此外,寶玉對襲人有處置權嗎?

顯然沒有。因為襲人不是他名下的。

同理,晴雯就在書中明確拒絕了寶玉的性邀請。

比如:寶玉笑道:“我才又吃了好些酒,還得洗一洗。你既沒有洗,拿了水來咱們兩個洗”晴雯搖手笑道:“罷,罷,我不敢惹爺。還記得碧痕打發你洗澡,足有兩三個時辰,也不知道作什麼呢。我們也不好進去的。後來洗完了,進去瞧瞧,地下的水淹著床腿,連席子上都汪著水,也不知是怎麼洗了,笑了幾天。我也沒那工夫收拾,也不用同我洗去”

這才是真正守禮的,連與寶玉同洗澡都被拒絕,又哪裡如某些人認為,丫頭不能拒絕少爺的性要求?

那末,給少爺放通房丫頭誰可以做主?

當然是賈政。

王夫人與鳳姐對話關於襲人得到二兩銀子一吊錢的準姨娘待遇。

鳳姐問為何不開臉?

王夫人拉扯了半天,主要就是兩條,一是賈政不同意。二是這筆準姨娘待遇的月錢是王夫人自己出的私房錢。

而賈政在書中正面回答了趙姨娘的問題,他根本不知道襲人這個人獲得準姨娘待遇,更不知道都已經兩年了。當然,賈政後面對這個事實給予了默認。畢竟不能為了這麼點小事與王夫人鬧不愉快。而這更能說明,襲人和寶玉偷試時是沒有得到家主允許的。

最後,算一算年齡。

第五回,寶玉多大?

林妹妹6歲喪母,就算守喪25月也才8歲多,進入賈家,此時寶玉最多才九歲!

再多算一年也只有十歲,而且還是虛歲!

呵呵,這個年齡的少爺,是襲人(當然,襲人此時已經十二三歲,是可以那個的)這樣的丫頭可以監守自盜的?

當時要是被王夫人知道了,不打死才怪!


四川達州


襲人在沒有得到賈府長輩允許的情況下,偷偷和寶玉雲雨,是越禮的,如果被王夫人知曉,下場比金釧要慘。

一 ,襲人雖然是賈母給寶玉的,但賈母是讓襲人好好伺候寶玉,不是給寶玉當屋裡人,不允許襲人和寶玉雲雨。

賈母怕寶玉身邊的人伺候的不周全,所以把襲人給了寶玉。賈母把襲人給寶玉的目的是讓襲人當丫鬟,不是當姨娘。

因為襲人知道偷試越禮,所以才偷偷的,結束之後還暗自慶幸,沒有人撞見。

如果襲人真是賈母給寶玉做屋裡人,大可以光明正大的,沒有必要偷偷摸摸的。

二,寶玉年齡小,不能有屋裡人。

賈府少爺到一定年齡就在屋裡放兩個丫頭,做性伴侶。寶玉還不到年齡,屋裡沒有安排丫頭。即使王夫人把襲人的待遇提到姨娘的等級,也是秘密進行,不是公開的。當然也不允許襲人和寶玉偷試雲雨。

三, 襲人自己也明白王夫人的意思,被王夫人提高待遇後,便不再和寶玉卿卿我我了。單從這一點,就可以判定襲人知道和寶玉偷試是越禮的。如果不越禮,襲人還有了準姨娘的身份,完全可以和寶玉公開,不必遠著寶玉了。

襲人最後也沒得到姨娘的資格。


潤楊的紅樓筆記


也許真不越禮,

賈寶玉找個丫頭試一試,

學點知識,

也是賈母的意思。

避免賈母自己去傳授床上之事,

賈寶玉長了知識,

正式結婚時避免抓瞎,

不知如何下手。

關鍵是林黛玉也不在乎,

賈寶玉多點性知識,

對林黛玉來說是非常美好的事情。

當時的大戶人家

有這個條件。

現在來看,

當然很是齷齪之極,

哪有拿別人練手的,

說我先試試,

學習學習。

沒有女人願意當試驗品,當試胎。

封建社會的糜爛性,

由此可見一斑。


呼籲法律


在古代封建時代,人的等級是越發分明的,襲人原本是榮府賈母的貼身丫鬟,古代的丫頭片子等級是非常底下的,沒有人格也沒有人身自由,等同於主人家的一件私人物品,以主人的利益為出發點,唯主人是從,《紅樓夢》是古代的四大名著之一,榮國府在曹雪芹的筆下,是一個世襲制度下的非常體面的人家,賈寶玉在榮府的身份是何等的尊貴,先不說像襲人這樣的丫頭命本不值錢,也沒有什麼選擇的餘地,能夠攀上寶玉這等尊貴的主人,也是莫大的榮幸,有很多女孩想攀也未必能攀得上,雖然只是一個陪床丫頭,也沒有名份,但這也是像賈寶玉這種尊貴身份人的特殊待遇,也要經過主人家的層層選拔仼用的,襲人是在賈母的授意下,成了寶玉的陪床,他們兩個共度床弟雲雨之歡。古代的女孩子發育的早,襲人也是心甘情願巴不得吧,你以為呢?所以,這就不存在什麼越禮的說法了。


老俞177829369


寶玉與襲人云雨,在當時來說,並不是什麼違禮之事。

首先、襲人的身份。襲人原先是服侍史湘雲的一個丫鬟,隨著寶玉的慢慢長大,賈母考慮也該有個通房丫頭給他了,於是看中了性格、身段、樣貌均不錯的襲人給寶玉。雖然嘴裡不說,但實際上就是給寶玉服務的,這裡說的服務可不是簡單的端茶倒水那般,而是包括與寶玉同床,教會寶玉如何與女人云雨。這本來就是襲人的職責,只不過她沒想到任務會來得如此快而已。

其次、在過去的封建社會,女子的地位是非常低的,重男輕女的思想觀念根深蒂固。尤其是給大戶人家當一般大戶人家當丫鬟和女婢的,在當時社會看來,他們只是一種工具而非正常人。男主人霸佔丫鬟,在當時看來,並不是什麼有違倫理道德之事,告到官府也無理可說。如果被男主人看中,命好的能升格為妾,命不好的會以丫鬟的身份陪男主人到死。

再次、哪怕襲人與寶玉感情再好,也不可能成為寶玉的妻子。所以,襲人與寶玉多次雲雨,這在賈府早已不是什麼秘密。但無論是黛玉還是寶釵,在她們眼裡,這並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不會想我們今天的女子,會哭哭啼啼的說身上有別人的香水味之類的話。所以,黛玉知道了最多也就是嘴裡說說氣話而已。

看小說,一個個丫頭活蹦亂跳與寶玉打情罵俏,看似很幸福,可曾想她們心裡是有多苦?





戴草帽的小老鼠


首先,越禮是肯定越禮的,如果不越禮,就沒這個想法了。襲人之所以會有這麼一個OS,就是因為這件事是有風險的,所以要想。

其次,越禮是誰越禮呢?襲人?不是的,禮不下庶人,襲人的身份禮和她沒啥關係。這個越禮的人是寶玉。

還記得作者給襲人的設定嗎?跟了誰就痴心傻意一心為此人著想(著想得對不對是另一回事。)所以,她要想的是寶玉做這件事是不是越禮。

禮是什麼?我們回憶一下,寶玉捱打的罪名之一——姦淫母婢。當然,這是賈環冤枉他的,金釧還真沒姦淫這事,但賈政確實將此作為一個揍寶玉的罪名。

這裡要說的是清代是真的有這麼一個金釧案的,只不過,現實裡丫頭的家人是告官的,結果就是主人家的少爺判了,判了,判了。

所以,姦淫母婢那是個在清朝真正的罪名。

襲人領的可是賈母的工資,姦淫母婢是問題,姦淫祖母婢就沒問題了嗎?既然這件事賈寶玉是要冒身敗名裂的大風險的,作為痴心傻意為賈寶玉著想的襲人是不是要替他合理化到不越禮呢?

當然,性侵害案件雖然是刑事案,但至今仍屬於民不舉官不糾,襲人還是想太多——這又是另一個問題了。


糾結女王亦超


《紅樓夢》襲人和寶玉偷試,真的不越禮嗎?

  寶玉是榮國府裡的太子爺,雖然他父親只是次子,他也不是嫡長子,可是因為榮國府老祖宗賈母不按牌理出牌,寶玉出身又自帶美玉,所以寶玉在賈母眼裡,那是心肝尖,護得和眼珠子似的,有什麼好的東西都給他,有什麼好的人也都給他。

  襲人和晴雯,就是這樣的給了他。賈母對外的說法是,晴雯是模樣好,是個伶俐丫頭,針線做得好,放在寶玉屋裡做做活兒,襲人呢,這丫頭雖然沒嘴的葫蘆似的,但勝在忠心,做事穩妥,所以,也放在寶玉屋裡,和晴雯不同的是,她的月例銀子還是在老太太屋裡領,算是借調過去的一等丫頭。

  襲人是個忠心的,跟誰就是誰。寶玉在秦氏房裡做了一場春夢,醒來後回賈母處吃完晚飯,回到房間,兩人繼續之前的話題,說著說著,就動了情。寶玉喜歡襲人的柔媚嬌俏,襲人也知道賈母將自己給了寶玉,今便如此,亦不為越禮,於是成事。

  題主問真的不越禮嗎?

  清揚覺得,不越禮。

  為什麼這麼說呢?什麼叫禮,簡單講來,就是由道德觀念和風俗習慣而形成的儀節,簡單說來,就是約定俗成的事,大家都認可的,就成了禮了。

  襲人是賈母給寶玉的丫頭,雖說人事關係不在寶玉頭上,但從小到大照顧他的日常生活,也就是他的人了,看看賈府的人,也沒誰說襲人是賈母的丫頭,都說是寶玉寶二爺的。她自己也當自己是寶玉屋裡後來怡紅院的頭,她是賈母的人,和寶玉有什麼,是符合賈府規矩的。

  賈府裡凡爺們大了,未娶親之先,都先放兩個人服侍的。襲人和晴雯,可不就剛好是長輩賜給晚輩的嗎?既是長輩給的,又合乎賈府慣例,她和男主人有什麼,也不算越禮。在旁人看來,她是不是賈母默認的侍妾不重要,只要她是賈母給的,放在未娶親的男主人那裡,就可以做這事。當然了,在我們看來,這其實是擦邊球的事,因為她是賈母給的沒錯,但沒明說是侍妾(這事,也不好明說),什麼時候成事,是水到渠成還是主動還是被動,成了事之後再裝作沒事,或者以後一直這樣,都沒法定量。反正在襲人看來,她是給了寶玉的人,遲早是一樣的,只要是寶二爺就對了。就算是賈母知道了,也不好說什麼——你老人家要沒這意思,把她送過去幹什麼?賈母就算是真的沒這想法,人家也不會當真。

  因為在當時人看來,不算什麼大事。在豪門貴族圈子裡,伺候男主人的需求,是大丫頭可以做且應該做的事情,免得出去找不乾淨的,糟蹋了身子就不好了。人選不一定就要預備的侍妾才行,只要是身邊的都行,皇宮裡的宮女,大致上也是這樣,名義上都是皇帝的女人,公子爺身邊的,不都可以嘛。這個侍候過的大丫頭,將來是可以成為通房大丫頭甚至是姨娘的,當然了,做了這事的丫頭也不一定就可以升級,說不定也被轉賣出去,一切看主人的心情。

  丫頭被主子給睡了根本不算事,在那個時代,和吃飯洗臉一樣正常,和家裡逗貓貓狗狗一樣常見,是司空見慣的事,沒人拿這當回事。晴雯是大大咧咧地抖,看看其他人都知道,但不說,就可以證明,太正常了——約定俗成了,就沒什麼不合理的了。丫頭們說的,多半也有些妒忌在內,可是誰行誰上,資源有限,看誰手段了。正妻也不太計較這事,明擺著,丫頭不過是財產,有必要和財產較勁嗎?男主人和丫頭的事,是當時社會默認的,有什麼是正常的,沒有才不正常,外面的男人娶丫頭,他們的心裡已經接受了這種事實,所以晴雯這等大丫頭,誰都不願意被攆出去,一來是福利問題,二來也是人家已經有了共識,名聲不好聽了,能找到什麼好人家?就好比現在單身女孩子窮遊搭車必須付出點什麼一樣,默認了——有正常,沒有才不正常。

  襲人是賈母給寶玉的,她符合賈府規矩,社會慣例,和寶玉發生點什麼,不算越禮。當然了,這種事也不能公開了說,終歸是於寶玉名聲有礙,所以知曉此事的人都閉嘴,大家心知肚明就行了,就和禁菜不能吃但都想吃都吃一樣,不必喧嚷得滿世界都知道。(文/宛如清揚)


宛如清揚


是的,《紅樓夢》裡襲人和寶玉偷試,是真的不越禮的。前面我講過寶玉和黛玉之間是不可能有非分行為的,這是因為封建禮法的森嚴,它是要要求婦女的貞潔的,所以雖然寶玉和黛玉同坐同臥,那也是僅限於小時候,在他們,尤其是寶玉如果過了十歲,他們就必須要分開,再也不可以坐臥一處,而如果他們有越雷池半步的行為的話,黛玉就必須是一死,以保證自己的貞潔。但是作為襲人,她就不在要求婦女貞節的一類,因為她是一個沒有人身自由的女奴。


襲人作為一個女奴,她是被賣給賈府的,是簽了死契的,是賈府的財產的一部分,雖然文中有襲人父母說要贖她回去,但是文中也交代,需要賈府的恩典開恩,才能得成。

而女奴們在賈府,無論她們是多麼的風光,她們都是可以被主子當做貨物一樣買來賣去的,比如香菱,雖然薛姨媽給她開了臉,請客給薛蟠圓了房,但是遇到夏金桂的潑辣,以及薛姨媽的生氣,她就是可以被薛姨媽再次賣了的。可見,女奴的低位是非常低的。


還有如晴雯,雖然她得盡寶玉的寵愛,但是王夫人一聲令下,她就被攆出去了。還有司棋也曾經大鬧廚房,別人稱她副小姐,可是一旦攆出去,就什麼也不是了。還有金釧,她是王夫人的大丫頭,但是王夫人盛怒之下,不也是將她攆了嗎。

雖然我舉的這些例子是在襲人與寶玉雲雨之後的事情,但是這些案例,卻是在大家大族中可能存在的。並且襲人作為一個有理想的女奴,她是一心服侍寶玉,並且是想做他的姨娘的。而一個想做姨娘的丫頭,首先是應該討得自己男主的歡心,其次是討家主母的歡心的。再加上,女奴除了是府中的奴隸,給主人家做所有主人吩咐的活計之外,陪睡陪床也是她的任務之一。


只是文中的寶玉和她雲雨的時候,年歲真的有點小,當然了,服從主人的所有吩咐是正確的,也是她必須做的。而賈母把她給了寶玉,肯定也不排除是給的做姨娘的,所以襲人除了為自己獻身找個藉口之外,的確也是真的並不越禮。因為女奴就是為主人做任何事的,她不是自由之身,自然也沒有貞潔限制,也不用貞潔來約束她。

但是如果她在後面如果是嫁給了蔣玉涵之後,她作為人妻,那又是有貞潔限制的,這就不在本文討論之列。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