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篇名為《網易裁員,讓保安把身患絕症的我趕出公司,我在網易親身經歷的噩夢》的文章被廣泛轉發。
文章表示,自己是網易遊戲的員工,在職期間遇到了一系列不公正待遇,包括認為績效與個人實際工作情況不符。
在其生病後,網易採用各種方式希望其離職,避免進行“N+1”離職賠償,期間遇到了“逼迫、算計、監視、陷害、威脅,甚至被保安趕出公司”。
文章的每一個字、每一句話都無不表露出作者對網易的心寒與絕望。
正逢年底,也是一家企業的多事之秋,員工的離職或者企業的裁員不在少數,公司與員工的關係自始至終都是雙向選擇的過程,裁員對於企業來說也是常規的事情,畢竟公司是要盈利的。
比如某些業務線人力過剩、企業的運營成本過高等等都是緣由,斷尾求生、壯士斷腕都不失為一個好辦法。
但是又想裁員又不想給員工一個體面的離開,這不僅僅是某些管理層的格局,更是代表了一家企業、一個老闆的格局。
只是,搜索“裁員”、“辭退”相關字眼時,你就會發現,暴力裁員的公司並非網易特色。
暴力相向,對簿公堂…“辭退”風波不斷
“辭退”“勸退”“被離職”……這恐怕是職場人士最不願意聽到的幾個字眼了。
在新聞搜索欄中輸入“辭退”一詞,便可以發現有上萬條相關新聞信息。“孕期被辭退”“違反制度被辭退”,辭退一詞似乎從來都和風波相伴。
酷六裁員引發肢體衝突,暴力相向
2011年5月,視頻公司酷六突然宣佈重組銷售部門並裁員20%。其中涉及的裁員員工約有150人。
由於事發突然,很多被裁員的銷售人員沒有任何心理準備。雖然開出裁員條件,然而,不少員工手中仍握有酷6期權,對上述補償方案表示不滿。
2011年5月18日,當時剛剛被免職的酷六副總裁郝志中在微博公佈了“上海辦公室暴力裁員、有女員工受傷”的視頻,迅速引發網友熱議。“酷六暴力裁員事件”一時間佔據新聞頭條。
此後事件不斷升級,雙方甚至對簿公堂,肢體衝突不斷。這場“裁員風波”最終仍是兩敗俱傷的結局。
德勤患癌女員工被勸退,陷入離職風波
2017年8月,一名自稱曾在德勤會計師事務所工作的患癌女孩將個人經歷發在網上,引發網友熱議。
在女孩的描述中,這名27歲的德勤女員工曾被要求早上4點下班早上9點上班不準遲到,因長期加班,計劃離職,結果卻在離職之前被查出患了癌症。
公司一反常態立刻順利通過了她的離職申請,然而卻不同意將其相關社保、補充醫療保險延至8月底,導致該員工需要自己支付醫療費用。
△部分文字截圖
該事件被網絡曝出後,持續發酵。同年8月24日,女孩所在公司德勤發表聲明稱正在盡力幫助女員工積極就診。
事件的最終結果雖不得而知,但這起事件卻引發人們對於“過勞死”“患病被辭職”的諸多關注。
蘋果高級總監不服被辭退,索賠近百萬
2016年3月,蘋果電腦貿易(上海)有限公司高級總監張某被其所在公司解決勞動合同,因不服被辭退,張某申請仲裁。
雙方最後對簿公堂。
在起訴書中,雙方各執一詞。蘋果公司認定張某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嚴重失職。
而張某則認為其9年工作期間,業績突出,本計劃兩年後退休,卻被公司突然辭退。
對其精神、物質均產生很大影響,要求法院判令蘋果公司繼續履行與其簽署的勞動合同,並賠償相關損失。
資深員工退休前卻突遭勸退,損失究竟該如何賠償成為網友們熱議的焦點。
最終,仲裁委裁定蘋果公司應繼續與張某履行勞動合同,並支付張某工資收入損失300萬餘元。
遭遇暴力裁員,真的就無能為力了嗎?
根據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在解聘員工時需要提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經雙方達成一致簽字後生效。
但現在的解聘通常是用人單位口頭通知,並無協商簽字。那如果你遇到了這種無良公司,應該如何維權呢?
首先我們要明白:
一,辭退員工必須要員工簽字同意
不管是簽約勞動合同還是解除勞動合同都必須要員工簽字,否則合同無效。所以用人單位辭退員工必須要員工本人簽字同意,否則解除合同無效。
根據《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解除員工,必須要與員工協商達成一致,並與員工雙方在《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上簽字蓋章,任何一方沒有簽字、蓋章,合同不能生效。
二、員工被公司辭退不服的處理方法
員工被公司辭退後,如果公司沒有賠償、賠償沒有達到標準、對辭退的結果不服,員工可以拒絕在《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上簽字,併到公司所在地的勞動部門或者是仲裁部門,申請介入處理。
三、員工不同意簽字的處理方法
用人單位想在辭退員工時,必須要將《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雙方在《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上簽字後生效,私自更改勞動合同、或者威脅、欺騙員工的,員工可以直接離職,並向單位所謂賠償金,如果原單位拒絕的,可以向法院起訴獲得賠償。
注:《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另外,用人單位辭退員工必須要遵守嚴格的法律條件和法律程序,不是說辭就可以辭。
不正確的辭退有很多的情形,其中最為嚴重的就是違法的辭退。違法的辭退主要表現為三大類情形:
1、辭退員工事實依據不充分;
2、辭退員工法律依據不準確;
3、辭退員工操作程序不合法。
所以用人單位一旦違法辭退員工是絕對不允許的,各位勞動者一定要維護自己的權益。
寫在最後:
裁員的事情不要總是為難hr
一般來講,當公司要裁員時,老闆通常最先想到不是要給多少賠償金,而是將目光看向HR:這批人,能不能去幫我辭掉?
辭掉的意思,也通常就是不給賠償金0成本辭退的意思。可是,怎麼可能啊?
不管站在法律的角度,還是站在員工的角度,或者公司格局的角度,甚至站在一個專業HR的角度,辭退員工,按照規定都是應該賠付補償金的。
以至於經常有HR抱怨,裁員不好做,怎麼做都是得罪人的事。跟員工協商時,賠償給少了,得罪離職員工;賠償給多了,又得罪老闆。
裁員的事情不要總是為難hr,因為有時候hr是在一邊勸退員工,一邊也在勸退自己。
今年年初,連年虧損的滴滴在2018年鉅虧109億,宣佈進行大裁員。整體裁員比例佔全部員工的15%,將涉及2000人左右。
裁員將主要發生在人力資源、行政、財務、策劃、活動等業務支持部門,這也就意味著:大規模裁員後HR將含淚“自裁”。
其實,一家公司的裁員工作好不好做,看的不僅僅是HR的能力,更多的是公司的決策力。
大家都理解一家公司不到萬不得已不會輕易裁員的苦衷。但當這種情況不幸來臨時,公司也應該要站在員工角度考慮一下。
如何安置被辭退員工,考量的不僅是一個企業老闆的胸懷,更是一家企業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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