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伎倆被識破,東莞5家山寨“美宜佳”侵權被“真身”起訴

“美宜佳”便利店在東莞隨處可見,作為知名連鎖便利店品牌,其註冊商標曾獲得“廣東省著名商標”榮譽,該公司也曾獲得“十佳連鎖經營企業”。如此知名,“山寨”商標侵權一直困擾著該品牌。

伎倆一:改名為“美宣佳”“美惠佳”魚目混珠

劉江百貨店繫於2006年成立的個體工商戶,經營場所位於東莞市清溪鎮,經營範圍為:零售:其他日用品;捲菸(憑有效許可證經營)。當美宜佳公司的委託代理人帶著公證人員一起來到該商鋪時,他們都看到商鋪招牌標有“美宣佳”字樣,還觀察到該店懸掛著《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上登記的卻不是東莞市糖酒集團美宜佳便利店有限公司。

山寨伎俩被识破,东莞5家山寨“美宜佳”侵权被“真身”起诉

另一家東莞市厚街東佳百貨店繫個體工商戶,於2006年成立,經營場所為東莞市厚街鎮,經營範圍包括零售:日用百貨、捲菸、食品、酒類、飲料。東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對東佳百貨店進行檢查時發現商店的招牌上有“美惠佳”的標識,並責令該店在5日內改正上述違法行為。

本案中,兩家百貨店作為經營日用品的零售店,在其店鋪招牌上使用的標識,與第1357301號註冊商標“美宜佳”相比,二者均包含“美”“佳”二字,且其中一家使用標識中的“宣”字與“宜”字形相近,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兩家百貨店的行為侵犯了第1357301號註冊商標專用權,於法有據。因此最終法院判決該兩家商店停止侵權,分別賠償16000元、20000元人民幣。

山寨伎俩被识破,东莞5家山寨“美宜佳”侵权被“真身”起诉
山寨伎俩被识破,东莞5家山寨“美宜佳”侵权被“真身”起诉

伎倆二:在店內各處使用“真身”品牌標識

清歡日用品店繫於2016年成立的個體工商戶,經營場所位於東莞市清溪鎮漁樑圍村,經營範圍:零售:日用品、預包裝食品、乳製品(不含嬰幼兒配方乳粉)、酒類、捲菸、雪茄煙。桂生日用品店系成立於2011年的個體戶,經營場所位於東莞市塘廈鎮,經營範圍為零售:日用品。昌勇副食品店成立於2016年,經營場所位於東莞市塘廈鎮,經營範圍為零售:預包裝食品、酒類、捲菸。

當美宜佳公司的委託代理人帶著公證人員一起來到位於這三間商鋪,不約而同地看到這些商鋪招牌、門口帳篷、收銀臺、商鋪內的冰櫃上等各處均標有“美宜佳”字樣。

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經過法定程序公證證明的事實在沒有相反證據予以推翻的情況下,應作為定案根據,法院認定(2017)粵莞東部第040224號公證書合法有效,對記載的事實依法予以採信。公證書所記載的店鋪招牌、門口帳篷、冰櫃、收銀臺等各處使用了與案涉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標識,具有搭便車、攀附美宜佳公司註冊商標商譽的故意,所以認定三間日用品店侵權行為成立。最終法院判決清歡日用品店停止侵權,分別賠償30000元、27000元、32000元人民幣。

【見習記者】於羽佳

【作者】 於羽佳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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