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灘:城鄉居民醫保高血壓、糖尿病患者門診用藥可以報銷

紅網時刻永州11月4日訊(通訊員 劉陽榮) 日前,筆者從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藥監局下發的《關於完善城鄉居民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醫保發〔2019〕54號)(以下簡稱《意見》)瞭解到,對繳納了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的高血壓、糖尿病參保患者門診發生的降血壓、降血糖藥品費用由醫保統籌基金支付,政策範圍內支付比例要達到50%以上。

《意見》明確了具體的保障措施:即明確保障對象為參加城鄉居民醫保並採取藥物治療的“兩病”患者。明確用藥保障範圍為國家基本醫保用藥目錄範圍內的降血壓和降血糖藥品,優先選用目錄甲類藥品、國家基本藥物、通過一致性評價的品種、集中採購中選藥品。明確保障水平,以二級及以下定點基層醫療機構為依託,對“兩病”參保患者醫療機構門診發生的降血壓、降血糖藥品費用由統籌基金支付,政策範圍內支付比例達到50%以上。做好政策銜接,對於已納入門診慢特病保障範圍的“兩病”患者,繼續按現有政策執行,確保群眾待遇水平不降低。同時要避免重複報銷、重複享受待遇。

高血壓、糖尿病(簡稱“兩病”)是最常見的慢性病。經測算,冷水灘轄區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中約有9.6萬多“兩病”患者,所佔總人口比例較大。目前冷水灘區對少數包括“兩病”在內的病情較重、病程較長、門診醫療費用較大的特殊病種(共47大類)城鄉居民參保患者經區醫保局審核審批通過後的門診醫療費用給予適當補助(實行每月限額)。由冷水灘區醫保局、衛健局、財政局聯合下發的《關於開展城鄉居民醫保門診統籌工作的通知》(冷醫保聯發[2019]1號)規定,冷水灘轄區的參保居民在本區域內的鄉鎮衛生院(經過批准的村衛生室)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門診就醫時,在其家庭賬戶金額使用完後可以依照規定報銷。通過執行門診用藥報賬相關政策,既有利於強化預防、減少大病發病率,也有利於醫保基金可持續。在群眾減負得實惠的同時,實現成本總體可控、診療規範合理、基金安全可承受。

根據《社保法》的規定,城鄉居民只有按規定繳納醫保費後,才可以享受基本住院、大病保險、門診就醫報銷、醫療救助等相關醫保待遇。居民個人繳費部分加上財政補助部分構成醫保統籌基金。根據2019年的標準測算,各級財政補助部分佔總基金的三分之二以上。2020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0月2月29日,未在規定繳費期內參保繳費,將嚴重影響城鄉居民各項醫保待遇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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