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的十大騙局

考核的十大騙局


騙局一:量化考核更公平

量化考核和公平沒有絕對關係,公平取決於“考核指標能否代表員工的關鍵績效、考核結果能否準確反應員工的績效表現”,80分與90分相比不代表就差,這和考核的標準設定有關係、和指標的價值高低有關係,量化考核很多時候解決的是考評打分扯皮的問題,而不是價值的評定。

騙局二:目標設定要跳起來摘蘋果

需要跳起來才能摘到蘋果,大多是員工跳起來也摘不到,然後員工被罰,結果讓員工對考核反感、失去信心,因為大多數的員工只能執行維持,而不能創新突破。真正的績效考核是員工能夠持續的維持正常水平,就應該給予肯定,不獎但也不能罰,而對於能夠突破現在水平的員工要給予鼓勵和獎勵,目標的設定和獎罰的規則要清晰。

騙局三:想要什麼就考核什麼

領導想要的東西的多了,都進行考核?一個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什麼都要的結果是什麼都得不到。考核不是考試,考試是先保證能拿的分拿到,難題可能就不做了。考核和考試最大的區別就是,考核強調工作的重要度排序,要優先保證最重要的工作落到實處,而不是你考了多少分,考核不是數字遊戲,不能只抱著常規工作的維持不撒手!

騙局四:考核表按崗位進行設計

“不和工資掛鉤的考核都是耍流氓”,但是同崗位的員工工資一樣嗎?除了一些國企現在還是崗位工資制外,民營企業大多是基於市場的寬帶薪資體制,既然工資不一樣,為什麼他們的考核指標要一樣、考核的標準要一個樣?工資不同是因為能力不同、能力不同,即使同崗位乾的活也會不同,考核指標為什麼要相同?考核是針對人的,而不是崗位!

騙局五:設置崗位的考核指標庫

考核要為經營服務,要以考核目的為導向,所採用的考核指標一定要是以考核目的達成為核心的,真正的考核指標應該是目的達成的必要與充分條件,是基於目的達成需要所推導出來的,要有著必然的關鍵。指標庫裡的指標看著很好、很規範,如果和我想要的考核目的沒有必然的支撐關係,這個考核指標就是垃圾,就沒有任何意義,考核一定要找準自己的北極星!

騙局六:考核一定要基於戰略目標

考核一定要服務經營、但不一定要基於戰略,這要看老闆推行的定位是什麼,如果定位是戰略落地,則考核指標一定來自於戰略,但是很多的小企業根本就沒有清晰的戰略,他們考核的目的可能就是為了知道該給誰長工資、發獎金,考核的指標就會有著明顯的變化,考核的設計要先看定位,而不是課本上講的理論上的考核價值!

騙局七:考核應和績效工資掛鉤

考核要和工資收入掛鉤,但不一定要和績效工資掛鉤。從工資中提取一部分做為績效工資和考核掛鉤,這部分績效工資掛鉤的應該是員工的工作質量,目的在於保證員工達到基本的工作質量要求,如果你的基本工作質量達不到就要扣你點工資,這是OK的。但假如員工有高績效的創效表現,這時就應給這名員工發績效獎金,而不是和績效工資掛鉤,來個係數1.2,因為這是對員工績效價值貢獻的貶低。

騙局八:考核應該80分合格

合理的考核只有100分,沒有80分,如果是一名執行性員工,他的工作是在按步就班的執行流程標準,在經過有效的培訓後,就應該達到標準,就不該失誤,一個總是把報表數據統計錯誤的員工不是不適崗,就是責任心有問題,出一點錯都應該罰,而且要重罰。而對創新性工作,我們和作業者都會有許多的不可控,應該用激勵來引導,不能說到了時間他沒有完成,就處罰,創新應該是加分,而不能做成減分。

騙局九:考核要針對所有崗位

考核不可少,但不一定用考核表。一個執行性崗位,他們有清晰的作業標準和工作要求,我們只要加強工作的督導就可以了,違規就執行獎懲制度,不是很簡單嗎?為什麼還要做一個考核表來扣分?說是用考核表來加強管理更是笑話:你的流程標準與檢查獎懲制度都落不了地,你就能期望考核制度能夠落地?最有效的考核應該是針對創新性崗位和複合性崗位。

騙局十:考核差代表員工執行力差

真正的考核不是考核被考核者,而是考核被考核者的上級,是考核上級的管理能力,他能不能清晰的定義業務的經營管理狀態、能不能準確的定義員工真實水平、能不能有效的發現崗位績效突破方向、能不能有效的幫助員工完成價值突破、實現持續的績效增長,獲取更好的薪資回報?考核是一種管理抓手,而不是一個簡單的員工評價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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