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劍出鞘斬“毒瘤”——大理州“1·15”專案偵辦紀實

原標題:利劍出鞘斬“毒瘤”——大理州“1·15”專案偵辦紀實

2018年2月2日9時,昆明長水國際機場。一架客機剛剛在停機坪停穩,來自大理白族自治州的5名特警在機場派出所2名民警配合下,迅速進入客艙,亮明公安人員身份,成功抓捕了一名戴著眼鏡的中年男子。

“他沒有反抗,也沒有感到吃驚。”大理州公安局負責此次行動的指揮員回憶。當時,昆明的天氣有點冷,還飄著小雪,民警很快將這個1976年10月出生的鄧某某帶上駛往大理的警車。同一天,公安機關在不同的地方集中“收網”,又成功抓獲了21名犯罪嫌疑人——揭開了大理“1·15”專案向黑惡勢力“亮劍”的戰鬥序幕。

雷霆出擊收網

“大理‘1·15’專案是新中國成立以來,大理州單案抓捕、批捕、起訴人數最多的案件,共抓獲犯罪嫌疑人75人,起訴68人。”專案辦案民警介紹,公安部將“1·15”專案列為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首批全國重點督辦案件之一,也是我從警20多年來組織指揮最為有力、偵辦過程最長、打擊成效最為顯著的經典案例。

2017年4月,大理州公安機關在工作中發現,原籍四川省眉山市的鄧某某、原籍昭通市永善縣的翁某某等人,組織相關犯罪嫌疑人長期通過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盤踞在大理市金港片區一帶為非作歹,欺壓殘害群眾。

公安機關辦案民警通過前期的摸排核查,摸準了這個涉黑組織主要成員及活動規律,初步掌握了這個團伙涉嫌違法犯罪的基本情況。2018年1月15日,大理州公安局召開專題案情分析會,決定成立專案組立案偵查,將該案命名為“1·15”專案,列為大理州掃黑除惡第一大案立案偵辦。專案組依據前期工作情況,循線深挖,逐步查明瞭“1·15”專案幕後大量真相,並且針對主要團伙成員的特點,精心擬定出作戰方案。同時,大理州公安局指定該案由彌渡縣公安局異地管轄,從州公安局和祥雲、彌渡、巍山等地選調精幹民警參戰。

2018年2月2日,專案組偵查發現:在成都“養病”的鄧某某,即將從四川進入雲南,並企圖儘快逃往境外。面對稍縱即逝的戰機,大理州公安局當機立斷、果斷決策,發出了先抓主犯、再抓從犯的“收網”命令。22個抓捕組立即分赴各地,對涉案主要成員進行集中抓捕。

在偵查過程中,公安機關依法扣押涉案現金1887430.90元,凍結銀行資金2057674.65元,扣押汽車18輛,房產5處,管制刀具49把,鋼管、棍棒10根,爆炸裝置1個,仿真槍2支,疑似賭博遊戲機123臺。

糾集涉黑團伙

​ “從2011年開始,鄧某某、翁某某等人先後在大理市金港片區,以開辦公司的形式掩蓋其違法犯罪活動。”彌渡縣公安局辦案民警介紹,團伙成員涉及雲南、湖北、四川、貴州、廣西等5省(區)。

在鄧某某涉黑組織中,鄧某某以結拜兄弟、組織開會、吃年飯、建立“兄弟夥”等多個微信群,採取統一服裝、髮型和統一購買作案工具等方式組織作案。鄧某某為在團伙成員中樹立“老大”威望,對手下團伙成員輕則辱罵,動輒以罰打、罰站、罰跪等手段進行懲罰。一次,他在四川的老家修墳請客,一名姓王的成員未親自到場,鄧某某便派10多名手下打砸他的車輛,再帶到辦公室罰跪、打罵、教訓。另一名姓王的成員,因自身疾病想退出組織,鄧某某不同意,並且將他帶到自己的辦公室毆打、辱罵,直到這名成員的父親下跪求饒才停止施暴。通過軟硬兼施,形成了以鄧某某為首、翁某某為二號人物,組織層次分明的涉黑組織。

該組織長期在大理市西窯動漫城、花都熱帶雨林等17個地點利用賭博遊戲機、拆信封、猜字謎、德州撲克等方式開設賭場;長期在大理市花都、夜宴等娛樂場所,組織婦女有償陪侍、賣淫等違法犯罪活動。他們還有組織地採用滋擾、糾纏、鬨鬧、聚眾造勢、威脅恐嚇、要挾、毆打等手段欺行霸市、稱霸逞強、巧取豪奪,分別以“派駐保安”“派駐小姐”“借錢虛假投資入股”“佔乾股”等手段,進行敲詐勒索,獲取非法暴利。目前初步查明,他們通過各種手段斂財金額達6000多萬元,嚴重破壞了該地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巧取豪奪惡行

“最初認識鄧某某的時候,他自稱自己是做茶葉和紅酒生意,給我的印象文質彬彬,客客氣氣。後來才發現不對勁,有人稱他是‘笑面虎’,心狠手辣。”大理市一位受害者回憶說。

2012年,鄧某某勸他“入股”投資一個高檔歌廳,許願紅利豐厚。他兩次共計投入現金80萬元,口頭約定佔6%的股份。“歌廳開始營業時,收到約2萬元的‘紅利’,後來鄧某某讓財務人員給我發短信,每月都是‘虧損’,到2017年後連短信也不發了。聽人說,歌廳的股東名單上,也不見我的名字。”這位受害人說,時常聽到身邊熟悉的某個老總被打,某個老總被恐嚇,自己不敢得罪鄧某某,也不敢問。

2013年9月,這位受害人代表一家保安公司與某物業負責人簽訂協議,為期3年管理停車場。“沒多久,鄧某某就威脅我說,沒有他們的合作,生意不會好做。他沒投資一分錢,強行‘入股’50%,每月拿走一半利潤。”這位受害人說,2014年的五六月份,鄧某某又提出“我的兄弟太多了,負擔重,要多分一點。”於是,每月先拿走2萬元,再分配利潤。2016年初,鄧某某直接派人攆走了停車場值班人員,讓自己的骨幹成員逼這位受害人簽訂“無償轉讓協議”。他們打著原保安公司旗號經營,多次發生停車1小時收30元、50元、60元的亂收費和毆打客人,造成極壞的社會影響。2016年下半年合同到期時,該物業在當地派出所、社區的配合下重新招標,這位受害人才重新接手管理停車場,後來還收到鄧某某手下的電話威脅。

這位受害人的陳述,記者在彌渡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書》中得到了證實。同時,起訴書還指控了鄧某某等人其他行為涉嫌違法犯罪。比如,2012年12月至2018年3月,鄧某某、翁某某等人,以派駐小姐和保安為名,採取恐嚇、要挾、毆打大理市某會所老闆,以提取“推廣員抽成款”的名義,先後64次強行收取保護費2671255元,致使這個老闆不敢在大理經商。比如,2015年至2017年間,鄧某某、翁某某等人以“入股”兩名建築商為名,誘騙其中一名建築商寫下200萬元欠條。在這200萬元並沒有入股、也沒有分紅給兩名建築商的情況下,安排多名手下采取恐嚇、要挾、滋擾、尾隨、糾纏等手段“討債”,先後多次共計敲詐這兩名建築商189.82萬元。

起訴十項罪名

“大理州人民檢察院指定‘1·15’專案由彌渡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彌渡縣公安局偵查終結後,向我院移送審查起訴。”彌渡縣人民檢察院辦案檢察官向記者介紹,面對“1·15”專案人員眾多、案情複雜的諸多挑戰,全體辦案檢察官堅持實事求是、嚴格依法、確保質量,堅持以審判為中心,強化證據意識,把好事實關、證據關、法律適用關,強化對立案、偵查、審判等活動的法律監管。她說:“彌渡縣人民檢察院對涉黑涉惡案件堅持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取證,在全省率先實行黑惡案件‘捕訴一體化’辦案模式,切實加大了對黑惡案件的‘專攻’力度。”

2018年11月27日,彌渡縣人民檢察院將“1·15”專案向彌渡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共起訴被告人68名,起訴罪名10項: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組織賣淫罪,開設賭場罪,敲詐勒索罪,強追交易罪,尋釁滋事罪,聚眾鬥毆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毀壞財物罪,非法制造爆炸物罪。

異地同步開庭

“我們要讓‘1·15’專案經得起法律和歷史的檢驗。”彌渡縣人民法院“1·15”專案承辦法官向記者介紹,經大理州中級人民法院指定,由彌渡縣人民法院管轄“1·15”專案。2018年11月29日,彌渡縣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併成立了案件審理工作組。同時,為加強對案件的審判指導,大理州中級人民法院同步成立了“1·15”專案審判工作指導組,全面開展案件指導工作。

今年3月18日上午8時30分至3月21日上午11時,歷時3天半,彌渡縣人民法院順利完成了“1·15”專案庭審工作。68名被告人及他們的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120多名被告人家屬旁聽案件的審理。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司法廳等有關部門人員旁聽案件的審理。

“我們創新庭審模式,在全省乃至全國首家採用了‘1+3’異地同步開庭。”彌渡縣人民法院“1·15”專案承辦法官介紹,鑑於被告人的羈押場所分散、被告人及辯護人的人數眾多、庭審持續的時間比較長、庭審錄音錄像及證據展示技術保障等因素,首次採用“一地現場”與“多地遠程視頻”同步相結合的庭審模式。在大理州中級人民法院和祥雲縣、賓川縣、南澗縣人民法院同步遠程視頻開庭。他說:“利用信息化技術,基本解決了案件人數多、法庭小、安保壓力大的困難,為涉案人數眾多的案件審判提供了全新的庭審模式。”

群眾拍手稱快

“作為‘1·15’專案被告人的辯護人之一,我參與了整個庭審過程,深刻感受到黨委、政府確保掃黑除惡在法治軌道內開展的堅定決心,公安、檢察、法院都依法保障被告人合法權益,嚴把案件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和法律適用關,每個律師都依法行使辯護人權利。”雲南(大理)某律師事務所一名律師表示。

“盤踞大理金港娛樂場所的黑惡勢力受審”的消息,在大理州迅速傳開。大理市下關鎮一位受害人激動地告訴記者:“掃黑除惡打出了聲威,確保了一方平安。壓在心頭的一塊石頭搬掉了,我們可以安心做生意了。”大理市大理鎮一位居民開心地說:“我們要積極參與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積極投身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在賓川縣大營鎮萂村,掃黑除惡宣講隊員的勁頭更足了,創作演唱白族大本曲《掃黑除惡得民心》:“彈起三絃把口張,大家聽我講一講。掃黑除惡來宣傳,人人記心上。齊抓共管掃黑惡,人民戰爭齊參戰……”

“一年多來,依法批捕公訴了公安部掛牌督辦的‘1·15’專案等一批重特大涉黑涉惡案件,人民群眾拍手稱快。”4月4日,大理州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負責人在新聞發佈會上介紹,截至3月25日,全州共打掉4個涉黑團伙、21個涉惡團伙。2018年群眾安全感滿意度為93.72%,執法滿意度為92.76%。今年1至3月,全州刑事案件下降19.89%,治安案件下降19.74%,人民群眾進一步增強了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切實感受到平安和諧就在身邊。(記者 莊俊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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