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按套內面積交易,房價會漲嗎?

住宅按套內面積交易,房價會漲嗎?

2月18日,住建部官網發佈《關於〈城鄉給水工程項目規範〉等38項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全文強制性工程建設規範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其中,《住宅項目規範(徵求意見稿)》指出,“住宅建築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消息一出,引發各方熱議。

對於住建部此番徵求意見改按套內面積交易,業界認為並不影響實際購房成本,“其實就是變成總價除以套內面積而已,當然對外呈現單價會相應漲了”。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認為,政策出臺利更多大於弊,起碼物管費有可能因此降低,但政策5年內落地的可能性非常小。

公攤面積一直備受質疑

從20世紀末進入商品房時代開始,中國房屋交易採用的就是套內面積加公攤面積計算方法。雖然延續至今,但其合理性一直備受質疑。

所謂公攤,是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的簡稱,它與套內建築面積之和構成了一套商品房的建築面積。

對於公攤面積的處理,目前尚無明確的法律法規,只在2000年8月實施的《房產測量規範》中提及,公攤面積包括: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電(樓)梯前廳、樓梯間、電梯井、電梯機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變(配)電室、值班警衛室等以及為整幢樓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物業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為該建築服務的專用設備用房;每套與公用建築空間之間的分隔牆及外牆(包括山牆),為牆體面積水面投影面積的一半。

記者注意到,《住宅項目規範(徵求意見稿)》在“使用維護”中提出,不應擅自改變居住區內規劃配套建設的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的用途,住宅建築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這是否意味著買房告別公攤?徵求意見稿引發市場熱議。

梳理媒體報道,公攤面積導致的房屋買賣糾紛及服務收費爭議由來已久。公攤計入精裝修成售房“潛規則”,面積計算“水太深”。山東省高密市曾出現一處樓盤,多部門聯合驗收文件顯示公攤係數高達52.35%,被稱作“史上最牛公攤面積”。現實中存在大量開發商、物業公司私自將公攤設施賣出或租賃的情況,損傷了業主權益。公攤收益被物業“代持”,但物業費、供暖費、停車費等與公攤密切相關的五花八門的收費,讓業主們很“憋屈”。

去年,一篇題為《買 100 平方米的房子只得 70 平方米 , 這麼坑的“ 公攤面積 ”到底怎麼來的?》的文章在網上熱傳。此後,新華每日電訊發文《“公攤面積傷民”,矛盾亟待求解》,指出“公攤面積問題積弊已久,越漲越多的公攤面積實質上已經侵佔百姓的利益,也損傷了市場經濟的公平與公正。近幾年,為回應民眾訴求,廣州、北京等地也開始出現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的探索。人們期待著相關職能部門在研究房產調控政策之時,能正視公攤面積亂象,探索更科學、合理的計價方式,切實保護百姓權益”。

100平方米不再只得70平方米

此次住建部發布38項強制性工程建設規範中,人們最關心的《住宅項目規範(徵求意見稿)》指出,這一住宅項目規範是為貫徹執行國家技術經濟政策,保障住宅項目安全、適用、宜居、綠色和耐久,規範住宅項目規模、佈局、功能、性能及技術措施而制定。住宅項目建設、使用和維護必須遵守本規範。

其中《住宅項目規範(徵求意見稿)》有一個最大的亮點是住宅建築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

這是住建部首次在官方文件中明確提出房屋應以套內面積來進行交易。

除了大家關心的“公攤面積”,此次《住宅項目規範(徵求意見稿)》還有不少重要內容值得關注。

全裝修交付。《住宅項目規範(徵求意見稿)》中擬規定,城鎮新建住宅建築應全裝修交付,給排水、燃氣、照明、供電等系統及廚衛基本設施應安裝到位,供水、供電、燃氣、道路、綠地、停車位、垃圾及汙水處理等規劃配套設施應具備使用條件;消防設施應完好,消防通道應暢通。

最小22平方米。《住宅項目規範(徵求意見稿)》還對房屋佈局作出了要求,由臥室、起居室、廚房和衛生間等組成的套型,其使用面積不應小於30平方米;開間的使用面積不應小於22平方米。

四層以上裝電梯。《住宅項目規範(徵求意見稿)》也對電梯作了要求,四層及四層以上住宅建築,或住戶入口層樓面距室外設計地面的高度超過9米的新建住宅建築應設電梯,且應在設有戶門和公共走廊的每層設站。

年限不低於50年。住宅建築設計工作年限應符合以下規定:結構設計使用年限不低於50年,地下室防水不低於結構設計工作年限。

業內人士稱不影響房價

若真的按照“套內計價”,房價是否會上漲?一業內人士表示,短期內房子會出現兩個單價,一個是之前長期使用習慣了的建築面積價格,一個是未來推廣的套內面積價格。但基本上房價不會因改變計價方式而改變,只是需要時間適應。長期來看,“套內計價”可以讓市場更透明,單價更能夠反映真實房價。

如此一來,會不會讓買過房的人資產縮水?蘇寧金融研究院特約研究員江瀚指出,目前,中國的住房自有率其實非常高,雖然大家對房價過高一直詬病不已,但實際上我們大部分人都是處於有房的狀態,公攤面積並不會讓已經買房的人資產縮水。

江瀚表示,因為無論是公攤面積還是使用面積,這兩個面積計算只是對房地產的單價產生影響,對房地產的總價並不會有太大的變化。舉例來說,假設原來100平方米的房子售價在400萬元,每平方米的單價大概是4萬元,但是實際上這個房子的使用面積只有70平方米,那麼在這次改革之後,房子總價值的總價其實是不變的,但是每平方米的單價將會進行一定的變化,也就是摺合成每平方米售價約5.7萬元,所以並不會影響大家的實際財富。

張大偉指出,是否套內計價政策對於購房者實際購房成本基本無影響,主要影響的是部分打著政策擦邊球賣低得房率房子的開發商。另外,對於購房者而言,物業費等因為建築面積衍生的收費也有可能降低。

對於購房者而言,張大偉稱,套內面積計價影響最大的是期房銷售,對於現房和二手房,購房者更容易計價。從套內計算價格看,全國已經有重慶等個別城市落地,的確更有利於購房者,對於開發商而言減少了灰色利益。

那麼取消公攤面積有何意義?江瀚表示,取消公攤面積的意義在於:一是杜絕房地產開發商通過建築面積與使用面積之間不同來獲取不當利潤;二是讓所有人真正能夠享受到你買房所使用的面積,就是你買房的面積。

不過,當前只是工程建設規範公開徵求意見,距離正式文件出臺還很遙遠,即使成為正式文件,也不確定是建議標準還是規定強制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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