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寶"搶劫”怎麼辦?

2歲後的寶寶不聽話,執拗,什麼事都要自己去做,自己的東西誰都不能碰,即使是媽媽也不行,搶玩具是常事兒,甚至有時候還可能出現打人的情形,常常令家長既尷尬又束手無策。其實,2歲寶寶發生如此大的變化,說明寶寶又“進步”了,不再像以前那麼“乖”,是因為孩子們已經擁有了太多的行動能力,表達能力也大大提高,在他們小小的心田裡自我意識正在漸漸萌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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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意識是人類所特有的意識,是人對與自己、與他人及周邊環境事物關係的認識。自我意識的核心是“我”,寶寶意識到“我”是不同於別人的獨立個體,因此在乎他人對自己的關注,也在乎得到玩具、空間或者權力,孩子們是在用行動建構著屬於自我的“王國”。在自我意識的驅使下,什麼都以自我為中心,奉行“拿來主義”,只要喜歡就是“我”的!自我意識的確立與分化實現是從物質開始的,因此這個年齡段的寶寶,他看到的、他喜歡的,都被他自己認為是“我的”,會毫不猶豫地去搶、去奪、去命令,以彰顯他的主人權力。

玩具對於兩三歲的寶寶而言,可比“夥伴”重要得多,為了夥伴友誼而放棄玩具,是成人的一廂情願,也是寶寶不容易做到的,他只知道自己想要,想玩,如果沒有得到想要的玩具,會難過、生氣,但卻無法把自己的這種情緒感受與其他寶寶的同樣感受相聯繫在一起,因為他們的情緒情感還沒有發展到那個階段,當然,也想象不到搶、奪可能造成的傷害。還有的時候,寶寶是在用這樣的方式試探所帶來的後果,對方是生氣、憤怒?還是哭泣、反擊?爸爸媽媽或者爺爺奶奶對自己的態度,是理解、包容,還是呵斥、訓導?寶寶在互動過程中,覺察自己以及他人的情緒。與親社會行為一樣,攻擊行為也是兒童社會性發展的重要方面。對於正處於自我意識萌發與爆發期的寶寶,要加以保護,注意引導。

一直通過搶奪獲取玩具等的孩子,不是霸道,而是成人在他很小的時候默許了他可以這麼做,已然成為他的交往模式與習慣。孩子能夠區分“你的”和“我的”的物權能力,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也是一個很大的飛躍,這個區分的形成,需要家長在日常生活中給予正確的引導和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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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1. 少講道理,在生活中隨機引導。家裡好玩的、好吃的東西,爺爺奶奶、爸爸媽媽彼此分享,並將分享後的感受,有意表現出來,讓孩子去體會。

2.發生搶奪玩具的時候,不要大聲斥責寶寶,第一步是要緊緊抱住孩子,一邊阻止他的行動,一邊告訴他這是別人的東西,不是他的,一定要還給別的小朋友。孩子可能會因為媽媽或者奶奶這樣做更加生氣和憤怒,他會覺得你不”愛”他了,即使這樣大人也要堅定自己的態度,讓寶寶明白,不是自己的東西絕對不能要,搶奪東西是需要制止的行為。

3. 等孩子的情緒平息後,用柔和的聲音,溫和的態度讓他感受到:不喜歡他的只是他搶別人東西的行為,而不是不喜歡他本人。他會慢慢發現,不是所有的東西都是屬於自己的,逐漸形成“物權”概念,知道哪些東西是他的,哪些東西是別人的,隨便拿、搶別人東西的行為是不受歡迎的,是需要逐漸改正的。

4.對於已經有搶奪行為的寶寶,可以在家裡做交換和分享訓練,引導孩子學會正確的交往方式:

1)告訴孩子如果想得到特別喜歡的玩具,需要拿另一樣玩具交換才能得到,不交換就不給玩,無論怎麼撒嬌哭鬧,都要堅持。

2)讓孩子把玩具進行分類,最喜歡的和一般喜歡的,想得到最喜歡的玩具,需要用一般喜歡的玩具來換,過程中要把物權的概念灌輸給孩子:別人的玩具要別人同意才能玩,交換比搶更有效,通過在交換玩具的過程中,鍛鍊孩子與人交往的能力。

3)利用故事或者是遊戲,讓孩子習得人際交往的具體方法,如:小狗對小貓說:“你的大皮球讓我玩一會兒好嗎?”——小兔對小猴說:“你的電話讓我玩一會兒好嗎?”讓孩子知道說這樣一句話,對方就能夠高興地把玩具給自己玩。用寶寶聽得懂、能理解的提醒孩子語言幫助他學習交流、溝通、協商,並在潛意識中灌輸搶玩具不對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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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表達自己的情緒,別人因為搶奪玩具,大人會生氣、著急、難過,通過情緒情感的變化,讓孩子為了獲取被愛來約束自己的不良行為,從而減少不良行為的重複的機會,慢慢得到控制。

5. 家庭中有意識地樹立模仿的榜樣。有的孩子聽到請求仍然不能把玩具給同伴玩時,這時要幫助孩子商量共同遊戲的方法,“咱倆一起玩吧”、“你先玩,過一會兒再給我們玩”等等,讓孩子從簡單地模仿,逐漸變為自己成功交往經驗的一部分,與此同時孩子負面的行為自然會得到相應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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