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功半導體想把“貼牌”、“代工”誤導成什麼?

神功半導體招股書申報稿的種種做法,不少是聞所未聞,大開眼見的,與上交所要求的“準確、真實、完整”以及“充分性、一致性、可理解性”信披要求差距頗大,其中把“代工”、“貼牌”說成自主產銷是典型的誤導性陳述。

神功半導體想把“貼牌”、“代工”誤導成什麼?

誤導

一、四點捉迷藏遊戲

(一)非專利出資的反覆

2013年7月,矽康以非專利技術評估1960萬元出資,更多亮以現金1960萬元出資,設立神功半導體。

2015年10月、11月,北京創投基金受讓老股、增資成為股東;2018年2月再次增資。兩次獨立股東出現的中間,2017年12月,公司董事會同意矽康向神功補充投入1960萬元現金計入資本公積,非專利技術仍然歸公司所有,股東持股比例不變。

神功半導體想把“貼牌”、“代工”誤導成什麼?

兒童遊戲

公司在招股書中解釋其中的理由是,補充公司的流動資金,維護債權人利益。理由堂而皇之,問題是其中的責任不應該是公司創始人、核心技術人員潘連勝一個人的,事有蹊蹺必有因。

(二)主營業務模稜兩可

神功半導體招股書申報稿中,“公司主營業務為半導體硅材料,,,”,應用於“加工製成半導體單晶硅部件”,來介紹其主營業務及主要產品。這種描述很容易讓非專業人士認為公司產品是芯片級單晶硅。

當然,如果認真閱讀招股書誤會還是會消除的。招股書在產品應用領域,還是說明了公司生產的硅棒及其硅筒、硅盤、硅環、硅盤,是刻蝕機所需的陰陽極電極硅片。

單晶硅材料分兩種,一種是晶圓級單晶硅即芯片級單晶硅,一種是刻蝕用單晶硅,後者才是公司的產品,前者是公司的在研產品,計劃募集約10億元中的8億元投資於晶圓級單晶硅。我們注意到,上海新陽參股公司從事大尺寸芯片級硅錠切割業務的投資額,高達數十億元近百億元之巨。

神功半導體想把“貼牌”、“代工”誤導成什麼?

不能旁觀

問題是,有沒有更簡明的,不會產生誤會的描述方式呢?當然有!招股書中介紹同業時,用的是“硅電極供應商”的說法,這種描述準確之極。

既然有簡明扼要的描述方式,公司為什麼不直接採用呢?

(三)歷次股權估值不披露

公司有二三次股權轉讓及增資事宜,僅披露轉讓或增資的註冊資本額,未披露該交易價格及估值。

(四)股東分紅權差異合法嗎?

報告期內有兩次分紅,2016年8月一次,2017年未分紅,2018年的分紅方式卻讓人見識大增。

2019年3月21日,股東會決議以總股本12000萬股為基數,每10股派發現金1.5元;在此基礎上向矽康另外派發現金紅利32485766元紅利,全體股東、監事、獨立董事均同意。估計這個做法是向小米學的,即使小米向創始人授予認股權也引起軒然大波,最後承諾用於慈善平息爭議。

我國公司法規定的原則是同股同權,聽說過境外公司法承認不同表決權的安排,股權有不同的的分紅權差異,則是大漲見識的。

二、“貼牌”,“代工”,還是“半產品”的誤導

招股書介紹公司採取直銷模式,前五大客戶列表以代碼替代名稱,這也說得過去,商業秘密嘛!正文中說明了銷售客戶包括三菱材料、SK化學、CoorsTek、Hana、Silfex、Trinity、Wakatec、WDX等。

神功半導體想把“貼牌”、“代工”誤導成什麼?

不是好萊塢

巧合的是,公司的銷售客戶名稱,與招股書88頁披露的同業市場參與者的名稱幾乎一致,僅少了國內的有研半導體。這個信息很關鍵,說明公司產品並不是直接銷售給最終用戶,且以“公司‘下游客戶’對合格供應商的認證程序十分嚴格”描述公司優勢、客戶優勢。

這裡面有三個方面的問題需要澄清。一是公司的銷售客戶是同業,不是下游客戶;二是公司產品銷售給同業公司再轉賣給最終用戶,是否還需要再加工,用誰的品牌,是“代工”還是“貼牌”,是最終可以直接使用的產品,還是半成品;三是公司稱其產品涉及的幾大技術已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為何產品不直接銷售給最終用戶。

這種瞞天過海的膽量從未在招股書中見到過。而是銷售給同業用戶呢?

三、兩種產品的技術是同源嗎?

公司也未介紹硅電極、芯片級硅的工藝和性能指標差異,更未說明產品技術是否是同源的或迭代的:

1、技術是不是同源,各自的難點和兩者差異何在?

2、國際同業哪幾家是生產兩種產品的。

3、公司計劃募集資金約80%投資於“8英寸芯片用高電阻率單晶硅產品研發項目”,披露該項目處在工藝研發階段,應該描述清楚研發過程、具體研發成果及難點、研發負責人、研發投入情況、目標市場等信息。

神功半導體想把“貼牌”、“代工”誤導成什麼?

這是包裝

到目前為止,我們認真閱讀了三家半導體企業申請科創板的招股書申報稿,坦坦誠誠,大大方方的公司還沒有見到。

此文已通過交所科創板專欄的舉報渠道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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