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康:在“大規模減稅和民營企業高質量發展”研討會上的發言

特別推薦 | 賈康:在“大規模減稅和民營企業高質量發展”研討會上的發言(2019.3,北京西苑飯店)

賈康:在“大規模減稅和民營企業高質量發展”研討會上的發言

我們這次會議主題——關於更大規模減稅和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是當下企業界高度重視的供給側改革中間的重點之一,兩會上有非常清晰的信息:政府工作報告使大家印象深刻,在去年提出減稅降負1.1萬億元、實際報出來1.3萬億元的成績的基礎之上,今年再有減稅降負2萬億元。這個意義上當然是非常清晰的:減稅降負是要使我們的市場主體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這一推進現代化的主線上,能夠更好輕裝上陣來實現高質量發展,特別是幫助實體經濟實現升級版的發展。

對於具體已有的減稅降費任務在今年貫徹過程中,總理有時間表的要求,4月1號第一大稅——增值稅降低兩檔稅率的工作安排,要開始貫徹,到了5月1號以後,另外在降負方面企業基本養老的繳費標準,可以降到16%,這都是有非常清晰的信息的。我想接著再做一些以研究者定位的觀察和點評:

這個減稅是符合中國現在的稅制結構的,中國總體的稅制結構是流轉稅為主,或者叫做間接稅為主,而中國的直接稅是相當邊緣化的,所以我們不能簡單照搬、照貓畫虎式地學特朗普在美國減直接稅,我們是要在中國現在最主體的流轉稅這個方面,打主要的減稅主意。流轉稅中間的第一大稅增值稅在營改增以後,它佔整個財政稅收收入的差不多40%。第一大稅往下降,今年邁出了相當可觀的步伐。在經濟學分析來看,首先是企業受益,企業感受到的稅負調低了。實際上經濟學在稅收的轉嫁與歸宿的研究成果裡早已經說清楚,這種流轉稅負擔在競爭中間,企業必然要想方設法把稅加在價格裡面,向後面轉移。這樣的一種機制,最後是使這種流轉稅或多或少(在很多情況下,相當大的部分)轉到最終消費者那個環節上,形成它的歸宿。

那麼也就可以換一句話說,中國現在使企業感到的減輕負擔的流轉稅為主的大規模減稅,它最後是造福於我們的消費大眾的,最終消費者實際上要跟著受益。就中國現在來看,消費大眾中多數是中低端收入階層,因為中國在中產階層增加的同時,還得承認總體來說中國社會收入和財富分配的格局特徵,是比較接近金字塔形,消費大眾絕大部分是在金字塔下半截、中低端,而減輕終端消費者的實際稅負,就落實了十九大特別強調的化解社會主要矛盾是要使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得到更好的有效供給與配套條件,這個意義應該講就比我們一般所說的減輕企業負擔更豐富了,更值得我們在這方面把握好——通過改革,在人本主義立場上使實際效果造福於整個公眾,造福於全社會成員,特別是低中端的消費大眾,使他們更好享受改革開放的成果。

但是這樣一個過程還得繼續往下深化。決策層已非常清晰地說,還需繼續努力,通過增值稅深化改革把現在的三檔稅率變成兩檔,這講的是一般納稅人的標準化三檔稅率(其實還有小規模納稅人,還有在出口環節上的退稅):現在要把16%、10%、6%這三檔變成13%、9%、6%,按照中央所說的改革方向,那麼我們還需繼續討論怎麼樣把三檔變兩檔。大邏輯肯定是把高的往下調,因為你不能把低的往上抬是吧?那麼是不是在條件成熟的時候,所謂分步驟實現能不能三步並兩步,有沒有可能更大步子來推進?這還要通過有關管理部門做更細緻的全國相關情況的統計測算,考慮到財政承受能力,以及方方面面的因素,積極而穩妥地設計方案。這個方向上我覺得中央已經高度重視和鎖定了三檔變兩檔深化改革的基本要領。接著要說得再開闊一點,我們現在要使民營企業得到高質量發展,輕裝上陣,在這裡邊受益的民營企業除了在規模以上的“一般納稅人”的增值稅之外,要特別注意大量民營企業是小微企業。現在統計上全國1億多市場主體,絕大部分是這些年商事制度改革、大眾創業萬眾創新過程中雨後春筍一般出現的這些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他們已在享受稅收方面相當優惠的“小規模納稅人”簡易徵收辦法的。

正稅裡邊還有一個企業所得稅,這個是我們需要繼續打主意的。雖然企業所得稅對小微企業已經一再降低它的稅負,但是未來是不是還可以進一步考慮,這個空間有沒有可能再打開一些?到了小微企業簡易徵收辦法,它就表現在所謂“起徵點”——企業的增值額和盈利水平很難精確測算,營業額上簡單做一個處理,過去增值稅最低的是一個月5000塊錢以下免徵,現在抬高到10萬元了吧?這是非常明顯的對小微企業放寬,把實際的起徵點已經抬得比較高了,另應納所得稅的稅基部分,在300萬以下和100萬以下,有稅負“減半”和“再減半”,使實際稅負降為10%和5%以後根據情況,有必要的話,可以再適當優惠一些。另外就是鼓勵企業研發,原有的企業所得稅基加計扣除已經從150%,提高到175%,有的專家說國際上還有更高的,咱們是不是以後有可能為了更好地鼓勵企業研發,再提高一點,比如提高到200%。企業只要做研發,按照這個規則就可以加計來做這個稅基的扣除,這也是鼓勵企業高質量發展、升級發展的一個機制。

在這個局面下,民營企業應該乘勢更好地調動潛力,更好地實現明顯對於全局發展中應有的貢獻和發揮好他們不可忽視的作用。我想說得開闊一點是什麼?規模以上企業也好,小微企業也好,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合在一起也好,中國還有一個正稅之外的稅外負擔問題,國務院是注意到的,所以減稅後邊還跟著要求降負。我們這次會議主題雖然突出了大規模減稅,但是討論問題的時候,需要把降負一起放在一個全景圖裡,做一個簡要的分析認識。要強調於正稅之外,還有降低稅外負擔這方面明顯的必要。大家都關心的基本養老的繳費,是代表性的、五險一金裡邊是最重份量的一項,實際它的負擔水平,如果往下降到16%的繳費率,我的評價是說很有必要,但還得考慮它的機制問題。各個地方的情況不一樣,據說南方就已經有些比16%更低的,但是像東北、遼寧吉林黑龍江這樣的老工業基地,它按20%以上的標準收,都入不敷出了,現在說再往下降到16%,那麼地方怎麼過日子?機制上中央有所考慮的是這兩年已有一箇中央的調劑金制度,但現在只是能夠調3%—3.5%,這個力度還是很小的,對遼寧他們來說還感覺是杯水車薪。我個人認為其實應該乘勢把基本養老統籌的蓄水池提升到全國層級上,原來分散、碎片化、一個個最高只做到省級的蓄水池,應合成一個(提了兩個五年計劃之久的)全國統籌的一個蓄水池,這裡並不存在有人說的哪個地方吃虧、哪個地方佔便宜的問題,廣東那邊早有統籌,已經有這個機制了,只不過只到省級,大家都是按照規則該交多少交多少,一分錢不會多交,到了該享受退休金的時候,該享受多少享受多少,一分錢也不會少。只是大家按照規則在這個蓄水池裡分不同的時間段陸續取水來解決退休人待遇問題。現在,只是想把這個蓄水池的功能提升,在廣東的蓄水池,已經有蛇口、深圳支持韶關這個功能了,你現在提高到全社會,無非就是這種功能可以從廣東提升到它去支持東北,但是絕對不是說誰吃虧誰受益的問題,是一種帕累託改進,大家一起享受蓄水池的互濟功能的提升,同時帶來降低繳費率的減負效應。這要跟方方面面說清楚。現在好像社會上有很明顯的誤解,沒有理解蓄水池實際上是全社會共濟、互濟的這樣的一個功能,如果提升了統籌機制,便可以放大其功能。過去為什麼不是帕累託改進?是受到部門的阻礙,管理部門收費權在手的情況下,形成幾十萬人的收費機構體系,它是有實權、有實惠的,便以種種的理由,拖了兩個五年計劃,都沒有實現全社會統籌的目標。

現在由個稅改革帶出一個新局面:一下子這樣一個坎過去了,部門的收費權完全交給了稅務機關,稅務機關統管全國基本養老收費的工作,那麼原來的所謂利益固化的藩籬如何突破,中央已經給解決了,那套機構人員怎麼樣分流,怎麼安置,自然有方案,這樣一下來提高統籌層級到全國,就變成了一個只有人受益而無人受損的情況,這在中國改革領域裡面現在是極少的“帕累託改進”,卻已經表現在面前,所以我認為應該乘勢消除一些具體技術上的阻礙,比如說個人賬戶可以過渡(可以名義賬戶過渡),全國一個蓄水池以後比如說都到16%,各個地區原來的差異,可以分段計算在數據支撐方面不會有任何問題,誰也不會吃虧。總體來說,確實互濟功能提高了,那麼繳費標準就可以名正言順地降低,降低了以後,就解脫了一大批過去繳費不足的企業。現在很為難,總理表態不能往前追溯原來的欠繳,同時今後原則上不能提高負擔,這個原則是怎麼執行?有欠繳10%的,有欠繳90%的,這原則劃在哪條線上?越把繳費率降低,越能解脫原來很尷尬地拖欠繳費的企業,實話實說這就是一個好機會。所以我覺得還是要大家積極討論,利用帕累託改進的空間,把基本養老代表的這樣一個稅外負擔降低,同時結合著配套改革,解決多年想解決的提升蓄水池互濟功能的機制創新問題。

另外要說一下,還有好幾百種行政收費把。娃哈哈報上來說要交500多種,發改委、財政部坐不住了,派工作組去核,說原來企業是把一些小項分別列了,小項應該並在大項裡面,並完了以後,還有370種,全世界找不著這樣一個經濟體,居然在18種正稅之外,還有370種有文件依據的行政性收費,列一下這份清單,也算得上多如牛毛了。有些收費,單體來看數量不大,但合在一起,企業不勝其擾,而且這裡面有很多討價還價的空間,牽涉精力,這些東西都是對於企業的實際負擔,應該積極消除。但是這方面的難度,就在於這些有文件依據的收費權大都跟著審批權來,一般情況下部門有審批權,後面跟著就有收費權,像管計量的,我審批你的計量工具合格還是不合格,得檢驗,檯秤也好,電子秤也好,還有中藥店的桿秤,規定每一臺(件)每年要收60塊錢檢查費,人家商戶說我現在一個桿秤也就三四十塊錢,你一年一個計量費就收我60塊錢——但多年就這麼幹下來了。

這些事情,總理說了一句話,說到點子上了:要真正繼續往下深化改革清理收費要碰到一個“拆香火”的問題,即林立的部門,能並的並,能拆掉的要拆掉。定規劃、政策是政府部門要做的事,但這麼多的審批,可不是政府應該做的,拆了廟,精簡機構,把職能儘可能合理化,減少審批權,也就減少了後來派生出來的這些收費權——實際上還有一個好處:減少審批收費,實際又會減少它們派生出來的隱性負擔裡邊的“設租尋租權”。實際生活中間,這就是說的不正之風,變成了一個大家都要心照不宣“打點”才能過得去的事。有的部門的審批權在手,那它可厲害了,挑你這個毛病那個毛病,你得不斷餵它,喂到它最後不好意思了,這個章才蓋下來。比如說舉個例子:消防,挑點毛病太容易了,有的企業家跟我說,消防的審批把我急死了,不拿到這個章我的車間不能夠運轉,我的辦公場所不能用,一用就違法。怎麼辦?怎麼都說不通,後來有一個人他出來了,說有一個解決辦法,你出6萬塊錢,請個中介機構,這個事能擺平。企業家他說當時我不敢發作,現當著你們研究人員的面我的感覺就是想跳腳罵,我整個企業,開辦費合在一起才一二百萬,要蓋幾十個章,一個章要我6萬塊錢,是不是政府的稅逼著我沒法活?我跟他講,這不是政府的稅,政府有正稅,有行政收費,你碰到這個事卻沒有依據,但實際生活中發生了,實際上是有人設了個局搞利益輸送,什麼中介機構?就是要你出錢擺平這個事,他們有一個小圈子,搞腐敗。這是要整頓吏治,配套改革才能解決的。總理說的拆香火是一個傷筋動骨,釜底抽薪式的改革。而對這麼多的機構,如何儘量減少審批權、收費權,儘量減少後面跟著的設租權,使政府更親民,反腐的成本會更低。這就是配套改革要處理好的問題。

全景圖裡邊,還要看到企業會關心的比如融資成本、物流成本等等,更是要配套改革中一起考慮的。總書記已經把民營企業說到“自己人”,政治正確上是前所未有地解決了,而且要求金融機構、銀行每一年怎麼支持民營企業的,業務上要跟具體的業績考核掛鉤,這又是前所未有的要求,銀行金融界的領導同志馬上就有具體的佈置,但是到了實際操作一線,卡住了,與業績考核掛鉤,仍然過不了責任終身追索和風控環節有人簽字這個關。現在碰到的大量的小微企業、民營企業,人家融資就是風險度高、安全度低,而且合在一起算,成本高——給大企業一筆貸款出去幾千萬、幾個億、甚至幾十個億,小微企業一般出去幾十萬、上百萬,就算大的了,每一單都得有管理成本,這些固定成本合在一起,高的高,低的低,差異非常明顯,而且人家大企業就是風險度低,就是應該錦上添花式地去支持,而小微企業這邊,實際上是雪中送炭,但誰也不願意持續承擔雪中送炭那個風險。這樣的問題我認為還要繼續尋求解決,所以民營企業高質量發展,從減稅到降負,到結合配套改革,到更開闊的降低融資成本、物流成本等等,應該納入我們通盤考慮一個全景圖。這才能很好地適應新時代的現代化經濟建設,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去推動民營企業真正高質量發展。


賈 康 介 紹

第十一屆、十二屆全國政協委員和政協經濟委員會委員,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首席經濟學家,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博導,中國財政學會顧問,國家發改委PPP專家庫專家委員會成員,中國一帶一路PPP項目開發委員會委員,中國成本研究會副會長,中關村公共資源競爭性配置促進中心首席經濟學家,北京市、上海市等多地人民政府諮詢委員,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等多家高校特聘教授。1995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貼。1997年被評為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高層次學術帶頭人。曾受多位中央領導同志之邀座談經濟工作(被媒體稱之為“中南海問策”)。擔任2010年1月8日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體學習“財稅體制改革”專題講解人之一。孫冶方經濟學獎、黃達—蒙代爾經濟學獎和中國軟科學大獎獲得者。國家“十一五”、“十二五”和“十三五”規劃專家委員會委員。曾長期擔任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1988年曾入選亨氏基金項目,到美國匹茲堡大學做訪問學者一年。2013年,主編《新供給:經濟學理論的中國創新》,發起成立“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和“新供給經濟學50人論壇”(任首任院長、首任秘書長),2015年-2016年與蘇京春合著出版《新供給經濟學》專著、《供給側改革:新供給簡明讀本》、以及《中國的坎:如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獲評中國圖書評論學會和央視的“2016年度中國好書”)》,2016年出版的《供給側改革十講》被中組部、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和國家圖書館評為全國精品教材。根據《中國社會科學評估》公佈的2006~2015年我國哲學社會科學6268種學術期刊700餘萬篇文獻的大數據統計分析,賈康先生的發文量(398篇),總被引頻次(4231次)和總下載頻次(204115次)均列第一位,綜合指數3429,遙居第一,是經濟學核心作者中的代表性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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