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能否“稅”服房價呢?

《國富論》裡就說過,地產是中國人的偏愛,反映的是專制保守與慵懶。不管願不願意,也不管慶幸與悔恨,地產野蠻而瘋狂地完成了改革開放幾十年開展成果的財富大分配。

關於首付上漲,毛坯悉數改精裝修,貸款利率上浮,現在是內憂外患,開發商為何死咬價格不鬆動呢?房價還在上漲中。莫非他們資本足夠強大支撐嗎?仍是中產階級太殷實,多少房都能接?財富分配的不合理性,房子成為有錢人的遊戲,剛需註定任人宰割。


房產稅,能否“稅”服房價呢?


而房子的迷思便是這種邏各斯中心主義在私有準則下房地產領域的一種思維體現。就像人們簡略地把人群分為男性/女人、同性戀/異性戀、好人/壞人相同,現在很多人看其他人時,會不自覺地把他們分為有房的和沒房的。即使別人沒有這麼看待,可是很多人心裡都會給自己定位自己是有房一族仍是無房一族。很多人以為,在高房價的當今,買房成了一種理性的、正確的和傳統的挑選。幾乎很少有人告訴你不買房是正確的人生挑選。

最近又有人在說房產稅,我有幾個問題與想法。榜首,房地產稅向誰徵收?是向房產所有者徵收,仍是向土地所有者徵收?這一問題看似簡略,但實質上卻是房地產稅的要害地點,乃至構成房地產稅的邏輯死結。


房產稅,能否“稅”服房價呢?


在土地私有的國度,存在房產從屬於地產的物權聯繫,所謂的房地產稅或許“物業稅”基本上等同於“地產稅”,房地產稅作為財產稅然後成為一個遍及實施的稅種。但我國的情況完全不同——商品房用地悉數屬於國家所有,私人只能擁有土地最多70年的使用權和房產的所有權。這種房產和地產分離的物權聯繫使房地產稅陷入邏輯悖論:徵收房地產稅的核心依據在於,土地增值帶來了房產的增值,按照誰受益誰付費的稅收公平準則,房產所有者應該納稅,但問題是,土地的增值僅僅是國家或許政府財產的增值,假如房產所有者沒有把房產租借,土地增值不會給房產所有者帶來任何收益。

需求留意的是,在最多70年的土地使用期內,房產所有者不光沒有享遭到任何收益,其房產的價值反而在不斷折舊過程中,所以房產所有者實際上僅僅一個70年的長時間租住者罷了。清楚明瞭,向房產所有者徵收房地產稅,難逃“名不正”之嫌!


房產稅,能否“稅”服房價呢?


第二,房地產稅的徵收將影響仍是按捺泡沫?有人以為房地產稅一旦開徵,以往在房價傍邊一次性繳納的稅費包含地價,將按年收取,這樣一來,政府的賣地積極性就會遭到按捺。這既有利於遏止政府為求財政收入而賣地的短期行為;也有利於降低房價,然後按捺泡沫,保證房地產行業健康、繼續的開展。

但現實不會如此簡略。因為開徵房地產稅後購房者的購房本錢好像會降低,但開發商的開發本錢則降得更直接、更顯著,乃至幾乎無本錢。這樣,開發商可以更為沉著的囤積更多的土地,在房子供求兩邊的談判地位上顧客將更為弱勢,房價或許不光不會跌落,反而或許呈現稅徵了、房價更上漲了的“房地產黃宗羲定律現象”,房地產泡沫不降反升。


房產稅,能否“稅”服房價呢?


第三,房地產稅的徵收能否有助於處理或許緩解民眾的住宅問題 ?通過開徵房地產稅調控房價的初衷是好的,可是因為房地產稅的調控對象是顧客,其對民眾的住宅問題的影響並不達觀乃至是悲觀的。首要,房地產稅的徵收或許使我們“養不起”房子。房地產稅是隨著土地房產的增值而水漲船高的,那麼關於多數人而言,購房的門檻好像低了,養房門檻卻高了。許多人終其一生所有或許買的起房子,卻或許會養不起,而“養不起”最終將變為“買不起”。

其次,房地產稅徵收將使房租猛漲。一方面,房地產稅使更多人買不起房子,但這部分人的住宅需求卻並沒有消失,他們必然轉向租房,租房的需求添加;另一方面,物業稅使購房租借者所負擔的本錢添加,很多人將退出這個商場,租借商場的供應下降。在這種供需的雙向錯動之下,租金必定節節高升。

所以本人以為房產稅的作用未必能到達預期!有位讀者跟我說了這樣一句話,我有錢買房,還會在乎房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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