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車位還是租車位,車位要注意的幾個關鍵點

想買個車位,是不是既可以當做投資,又能免費使用呢?不一定,這裡面有坑等著你,一方面你買了車位也可能拿不到產權,另一方面就算是你的車位,你停車還得交錢。

買車位還是租車位,車位要注意的幾個關鍵點

車位是現在買房需要考慮的大問題

停車費到底出了什麼問題?

停車位背後的坑

物權法裡是怎麼規定車位歸屬的呢?

簡單地說,如果開發商一開始規劃了車位,這個車位可以出售、附贈、出租給業主;如果規劃圖紙裡沒有,那車位佔的地屬於誰,車位就是誰的。比如把業主共有的小區道路變成了停車位,那車位就歸業主共有。

理論上,這件事完全可以在開發商賣房子的時候一次性說清楚,但是有很多賣房合同對車位乾脆不談或者含糊不明,導致業主收房時或者入住後買車了,就要多交一堆費用。

“買房子送車位”這種宣傳語很多人都聽過,但是這裡面有兩個問題,首先需要核實的是,這個宣傳語會不會白紙黑字寫在你的購房合同裡。如果不寫,不好意思,一些黑心開發商的臉皮足夠厚,交房時反悔一點都不帶猶豫的,你想維權也沒有足夠證據。

買車位還是租車位,車位要注意的幾個關鍵點

第二個問題是,車位分為產權車位和使用權車位,購買者的權力是不一樣的。

產權車位是有產權證的,一般來說購買人會擁有50年的產權,也可以買來租賃或者二手賣掉。

但是使用權車位不是。法律上就沒有使用權車位這個概念,開發商編造出這個概念是為了向你一次性收取長期租金,因為他非常需要現錢來週轉。可是購買使用權車位實際上是“以租代售”,你既沒有車位的產權,私自和別人簽訂車位的租賃合同也是不合法的。

也許你在買使用權車位的時候便宜了一點,但是後續會有很多麻煩,比如,有的開發商宣稱,“本小區使用權車位欲購從速,使用權買20年送20年,每戶限購兩個!”但實際上和你籤合同只籤20年的,另外20年按其他方式標註。

為什麼超過20年的部分是送的呢?因為開發商雞賊的很,他們心裡清楚車位的性質是租賃,而合同法規定了租賃的最長時間就是20年,超過20年的不受法律保護。

買車位還是租車位,車位要注意的幾個關鍵點

這個留下的後患,主要體現在你把房子二手賣掉的時候,要麼坑的是你,要麼坑的是二手房主。一般商品房的戶主平均十年會換房,到時候你當然希望車位跟著一起轉出去,但就像前面提到的,車位的產權不是你的,你不能私自把這個車位私自賣給別人了,你連轉租都需要和開發商重新籤合同。至於時隔一二十年這麼久,到時候開發商還聯不聯繫得到,就不知道了。

再說,從經濟角度來說,買車位也不太划算,除非你的開發商太厚道了,給你的價格非常好。因為車位價格很大程度上是跟著房價走的,除非你小區的房價還要大漲,否則根據現在的租售比來看,出租幾十年才回本,你還不如直接租車位。

買車位不同於買房,買房可以貸款,買車位需要一次付清,資金壓力更大。但是算下來,一年的投資回報率才2%左右,還不如把買車位的錢拿去買銀行理財......

停車費有限價措施了

我建議大家租車位,不僅是因為買車位有坑又不經濟,更是因為我發現停車費的管控逐漸出臺了。

為什麼停車費在放開市場化的這幾年會飛漲呢?

一方面,停車位越來越不夠是因為老百姓的汽車保有率越來越高了,但是老小區沒規劃出那麼多車位。車多車位少,在人口淨流入的城市裡,大家想就近找個車位還要靠搶。

另一方面,雖然2014年起國家放開了停車費限價,讓開發商去自由協商了,但對開發商來說,靠車位賺錢依然不如靠房子賺錢吸引人。車位不能加槓桿,吸引不了炒房客,如果賣不出去只能出租的話,再快也要二三十年才能回本,開發商是等不起的。吸引小區外部車主過來停車,還會給小區內的業主造成安全隱患,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所以,開發商也不會建太多車位,而是靠抬高價錢來掙錢。

買車位還是租車位,車位要注意的幾個關鍵點

這個結果,就是在房市的強勢干擾下,停車費反而“市場失靈”了。所以,最近一年半,各地的地方政府開始調控停車費,上海市17年出臺了相關措施,要求開發商籤停車費保證書,每次調價都要經過房管局同意,不籤就不同意賣房了。這個措施一下來,上海中心區飆升到了兩千多的停車費都給降下來了,回到了1300元/月左右的水平。

隨後,成都、北京、深圳也陸續跟進,就在18年,暴漲的停車費通過調控回到了大部分車主可以接受的水平。

各地的調控很可能會在今年出臺,想要停車費回到合理水平,以及停車位能規劃好,最後還是要靠政策來對開發商提出要求,嫌停車費漲太快的小夥伴都可以拭目以待了。

這篇文章,要提醒即將買房的人,籤合同前一定要看清楚車位包不包含,是什麼性質,即使你不需要車位,你也應該讓開發商把宣傳承諾的東西都在合同裡落實,實在不行換算成購房折扣也好呀;也要提醒在買車位、租車位之間猶豫的人,如果價格不是特別划算,買不如租。而且即使買了車位,每個月的管理費還是要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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