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類房產將“收歸國有”,還在糾結嗎?央媒透露2個“關鍵點”!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生活水平也越來越高了,在前些年人們對房地產和購房的追求越來越強烈,不過隨著時間的推移,每個人必然會走向結束的時刻。辛辛苦苦花了幾十年的時間好不容易買了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離世後房子該怎麼辦呢?這個問題目前為止尚且沒有明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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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們可以從《繼承法》看出一二,根據現行的《繼承法》在第三十二條規定,如果是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將會歸國家所有。很合理、在法律上是非常符合邏輯的,這也是避免對社會資源造成浪費、財產進行再次合理分配使用的有效措施之一。不過對於房地產而言,到目前為止,還沒出現過多少房子因為無主而被收歸國有的情況。

01、第一部分

前幾日,一個這樣的信息引得一片關注。據報道,深圳羅湖區的村民蔡某,因為膝下無兒無女,所以在年老之後投奔自己的侄女,最後由侄女為他養老送終。不過,老人由於擁有一套回遷房,並且這個回遷房是在老人過世之後才建成的,老人在生前沒有立下相關遺囑,所以根據《遺產法》相關規定,這套房子就成為了“無主”房產。老人侄女向法院申請訴訟,要求分配該房產的份額,最後的結果是,侄女由於贍養義務獲得房產30%的份額,其他的70%份額收歸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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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種情況或許在今後會更多,根據全國老齡化辦公室的相關數據預測,到2020年時,我國的失能老年人口數量將會達到4200萬人,還有80歲以上的老年人將會達到2900萬人,並且孤寡老人也會超過1.18億人。

我們可以粗略估計一下,到2020年的老年人如果是1.8億人的話,按照35歲買房計算,那這些人買房的時間大約是1975年—1980年左右,那個時候計劃生育還沒開始,家庭生育子女環境寬鬆。隨後的幾年時間裡,集體房開始改變為商品房,隨著商品房市場的推出和快速發展,這個當時的年輕人群,不少人投入進來,買了自己的房產,而在這一代人的家庭中,子女眾多,所以基本上不用擔心房產遺留給誰的問題,基本上也都有直系子女親屬,更不用擔心房產會出現無主導致收歸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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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第二部分

這類房產將“收歸國有”,還在糾結嗎?央媒透露2個“關鍵點”!人民網在《無主房產收歸國有錯了麼》文中認為,房產的輕易收歸國有,也不利於私有財產的保護。在我國隨著《物權法》的實行和物權意識的深入人心,人們對個人財產關乎程度也越來越高,房子可能是一般家庭非常重要的財產,雖然前些年的“以房養老”並不理想,但是還有子女養老和親戚養老、以及社會養老院的養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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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中,可能存在費子女養老情況,例如侄兒、侄女、外甥養老,以及鄰里社區、親戚、福利機構等幫忙養老。這些人群間接地承擔了養老義務,所以在房產繼承上也應該相應地多元化,以適應社會發展需求。

03、第三部分

其實,對於今後的房產如何繼承以及是否收歸國有問題,我們更應該理性看待,一方面《遺產法》已經有對應的法理依據,另一方面多元化的“以房養老”應該也會隨之快速形成,主要看看以下兩點:

1、年輕人不用擔心那麼多,更不用過早考慮80年後的房屋歸屬問題,趁著年輕,還是努力吧。作為年輕人來說,現在更為重要的不是考慮幾十年後房產歸屬問題,更應該加倍努力奮鬥出自己理想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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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三四十歲的年輕人來說,現在考慮這個問題為時過早、也顯得過於虛無縹緲,在房價居高不下的年份,擁有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本來就實屬不易。一方面租房的成本太高,另一方面“結婚買房”的觀念仍然存在,雖然很多人說“不結婚”“不生孩子”,但也屬於少數。生活總是需要多姿多彩的,作為剛需,如果能努把力、加把油買套房子,擁有一個屬於自己“安樂窩”,也是一件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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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隨著社會的發展,我們相信多元化的遺產繼承和相關制度應該會予以完善。雖然說,這個案例上房子被三七開,國家佔了大部分份額,不過這是按照以前的制度進行的合理分配。隨著社會的發展,各方面規章制度也應該會隨之健全起來,就像人民網說的那樣“儘管無合法繼承人的房屋遺產收歸國,具有其合理性,但是也應該對這些收歸國有的財產用途加以規範,比如可以用來作為社會保障和福利建設等,最終實現遺產的物盡其用。除此之外,還要完善立法,與時俱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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