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時榮享回報靈活配置定期開放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更新招募說明書摘要(上接D42版)

(上接D42版)

(45)北京坤元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46)泰信財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47)上海基煜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48)上海陸金所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49)珠海盈米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50)北京肯特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51)大連網金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52)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53)北京蛋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54)中信期貨有限公司

(55)弘業期貨股份有限公司

(56)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57)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58)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59)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60)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61)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62)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63)申萬宏源證券有限公司

(64)長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65)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66)萬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67)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68)中信證券(山東)有限責任公司

(69)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70)長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71)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72)東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73)上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74)平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75)國都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76)申萬宏源西部證券有限公司

(77)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78)世紀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79)第一創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80)財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81)中山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82)聯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83)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84)開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85)陽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86)華融湘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登記機構

名稱: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7088號招商銀行大廈29層

辦公地址:北京市建國門內大街18號恆基中心1座23層

法定代表人:張光華

電話:(010)65171166

傳真:(010)65187068

聯繫人:許鵬

三、出具法律意見書的律師事務所

名稱:上海市通力律師事務所

註冊地址:上海市銀城中路68號時代金融中心19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銀城中路68號時代金融中心19樓

電話: 021- 31358666

傳真: 021- 31358600

負責人:俞衛鋒

聯繫人:陸奇

經辦律師:安冬、陸奇

四、審計基金財產的會計師事務所

名稱: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住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陸家嘴環路1318號星展銀行大廈507單元01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湖濱路202號普華永道中心11樓

執行事務合夥人:李丹

聯繫電話:(021)23238888

傳真:(021)23238800

聯繫人:沈兆傑

經辦註冊會計師:張振波、沈兆傑

四、基金的名稱

博時榮享回報靈活配置定期開放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五、基金的類型

混合型。

六、基金運作方式

本基金運作方式為契約型定期開放式,存續期間為不定期。

七、基金的投資目標

本基金堅持價值投資理念,充分發揮專業研究與精選個股能力,以絕對收益為核心投資目標,力爭組合資產實現長期穩健的增值。

八、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主要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准上市的股票)、滬/深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下允許投資的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簡稱“港股通標的股票”)、債券(包括國債、金融債、企業債、公司債、央行票據、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可轉換債券(含可分離交易可轉換債券)、可交換債、次級債、中小企業私募債等)、貨幣市場工具、同業存單、權證、股指期貨、國債期貨、資產支持證券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本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在開放期內,本基金的股票資產投資比例為0%-95%,港股通標的股票的投資比例為股票資產的0%-50%;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股指期貨合約、國債期貨合約所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後,現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的5%。在封閉期內,本基金的股票資產投資比例為30%-100%,港股通標的股票的投資比例為股票資產的0%-50%,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股指期貨合約、國債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後,應當保持不低於交易保證金一倍的現金。權證投資比例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3%。前述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九、投資策略

(一)封閉期投資策略

1、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過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結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互相補充的方法,在股票、債券和現金等資產類之間進行相對穩定的適度配置,強調通過自上而下的宏觀分析與自下而上的市場趨勢分析有機結合進行前瞻性的決策。本基金資產配置不僅考慮宏觀基本面的影響因素同時考慮市場情緒、同業基金倉位水平的影響,並根據市場情況作出應對措施。

資產配置層面重在對系統性風險的規避。本基金將基於既定的投資策略,充分衡量風險收益比後作出投資決策。

2、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採用的債券投資策略包括:期限結構策略、信用策略、互換策略、息差策略、可轉換債券投資策略等。

(1)期限結構策略

通過預測收益率曲線的形狀和變化趨勢,對各類型債券進行久期配置。具體策略又分為跟蹤收益率曲線的騎乘策略和基於收益率曲線變化的子彈策略、槓鈴策略及梯式策略。

(2)信用策略

信用債收益率等於基準收益率加信用利差,信用利差收益主要受兩個方面的影響,一是該信用債對應信用水平的市場平均信用利差曲線走勢;二是該信用債本身的信用變化。基於這兩方面的因素,本基金管理人分別採用(1)基於信用利差曲線變化策略和(2)基於信用債信用變化策略。

(3)互換策略

不同券種在利息、違約風險、久期、流動性、稅收和衍生條款等方面存在差別,基金管理人可以同時買入和賣出具有相近特性的兩個或兩個以上券種,賺取收益級差。

(4)息差策略

通過正回購,融資買入收益率高於回購成本的債券,從而獲得槓桿放大收益。

(5)可轉換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利用宏觀經濟變化和上市公司的盈利變化,判斷市場的變化趨勢,選擇不同的行業,再根據可轉換債券的特性選擇各行業不同的轉債券種。本基金利用可轉換債券的債券底價和到期收益率來判斷轉債的債性,增強本金投資的相對安全性;利用可轉換債券溢價率來判斷轉債的股性,在市場出現投資機會時,優先選擇股性強的品種,獲取超額收益。

3、股票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以價值投資理念為基礎,結合定量、定性分析,考察和篩選具有綜合性比較優勢的個股,建立本基金的初選股票池。

在股票投資上,本基金將在符合經濟發展規律、有政策驅動的、推動經濟結構轉型的新的增長點和產業中,以自下而上的個股選擇為主,重點關注公司以及所屬產業的成長性與商業模式。

(1)行業選擇與配置

行業的選擇與配置方面,重點關注三個問題:經濟運行所處的週期、產業運行週期、行業成長空間。順應經濟結構轉型的變化,尋找推動經濟增長的新的驅動力,重點關注行業所處的成長週期,行業的增速以及未來的空間。

(2)競爭力分析

就公司競爭策略,基於行業分析的結果判斷策略的有效性、策略的實施支持和策略的執行成果;就核心競爭力,分析公司的現有競爭優勢,並判斷公司能否利用現有的資源、能力和定位取得可持續競爭優勢。本基金強調通過核心競爭力判斷上市公司未來盈利增長的潛力。

(3)管理層分析

在國內監管體系落後、公司外部治理結構不完善的基礎上,上市公司的命運對管理團隊的穩定性及其能力的依賴度大大增加。由此,基金管理人在投資分析中尤其強調對管理層的經營紀錄以及管理制度的考查。

(4)財務指標分析

在財務預測的基礎上,對公司盈利增長的持續性、回報率相對於資本成本的差異和公司的財務穩健性進行判斷。

(5)估值比較

通過對估值方法的選擇和估值倍數的比較,選擇股價相對低估的股票。就估值方法而言,基於行業的特點確定對股價最有影響力的關鍵估值方法;就估值倍數而言,通過業內比較、歷史比較和增長性分析,確定具有上升基礎的股價水平。

(6)交易策略

通過詳實的基礎研究以及後續追蹤,合理確定投資標的交易價格區間,減少交易的隨機性。

(7)港股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充分挖掘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資金雙向流動機制下A股市場和港股市場的投資機會。具體投資策略如下:

第一,通過自主開發的針對港股的以基本面因子為主導的多因子量化模型,以港股通標的為選股池,根據市場流動性和產品規模等實際需求選擇因子打分高的標的構建港股通量化優選組合。

第二,對於兩地同時上市的公司,考察其折溢價水平,尋找相對於A股有異常折價或估值和波動性相對於A股更加穩定的H股標的。

第三,考察港股通股票的行業屬性和商業模式,在A股暫時無相應標的的行業中尋找估值低且具有成長性的標的。

本基金將持續追蹤A股市場和港股市場的相對估值和市場情況,適時調整組合中港股通的投資比例。

4、金融衍生品投資策略

(1)權證投資策略

權證為本基金輔助性投資工具,投資原則為有利於基金資產增值、控制下跌風險。本基金在權證投資方面將以價值分析為基礎,在採用數量化模型分析其合理定價的基礎上,立足於無風險套利,力求穩健的投資收益。

(2)股指期貨、國債期貨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以套期保值為目的,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本著謹慎原則,參與股指期貨、國債期貨的投資,以管理投資組合的系統性風險,改善組合的風險收益特性。

5、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通過對資產支持證券基礎資產及結構設計的研究,結合多種定價模型,根據基金資產組合情況適度進行資產支持證券的投資。

未來隨著證券市場投資工具的發展和豐富,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本基金可相應調整和更新相關投資策略。

6、中小企業私募債投資策略

針對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本基金以持有到期,獲得本金和票息收入為主要投資策略,同時,密切關注債券的信用風險變化,力爭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獲得較高收益。本基金投資中小企業私募債,基金管理人將根據審慎原則,制定嚴格的投資決策流程、風險控制制度和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處置預案,並經董事會批准,以防範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等各種風險。

(二)開放期投資策略

開放期內,本基金為保持較高的組合流動性,方便投資人安排投資,在遵守本基金有關投資限制與投資比例的前提下,將主要投資於高流動性的投資品種。

十、業績比較基準

本基金的業績比較基準為:滬深300指數收益率*50%+恆生綜合指數收益率×20%+中債綜合財富(總值)指數收益率*30%。

其中,滬深 300 指數是由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編制的反映 A 股市場整體走勢的指數,該指數從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中選取 300 只交易活躍、代表性強的 A 股作為成份股,是目前中國證券市場中市值覆蓋率高、代表性強且公信力較好的股票指數。恆生綜合指數收益率作為本基金港股股票組合的業績比較基準。中債綜合財富(總值)指數由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編制,樣本債券涵蓋的範圍全面,具有廣泛的市場代表性,涵蓋主要交易市場(銀行間市場、交易所市場等)、不同發行主體(政府、企業等)和期限(長期、中期、短期等),能夠很好地反映中國債券市場總體價格水平和變動趨勢。

隨著市場環境的變化,如果上述業績比較基準不適用本基金時,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據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權益的原則,根據實際情況對業績比較基準進行相應調整,而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調整業績比較基準應經基金託管人同意,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基金管理人應在調整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中國證監會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一、風險收益特徵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預期收益及風險水平高於貨幣市場基金、債券型基金,低於股票型基金,屬於中高預期風險、中高預期收益的基金品種。

十二、基金投資組合報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會及董事保證本報告所載資料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基金託管人根據本基金合同規定,複核了本報告中的淨值表現和投資組合報告等內容,保證複核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本投資組合報告所載數據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報告中所列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1 報告期末基金資產組合情況

注:權益投資中通過深港通機制投資香港股票金額1,164,785.23元,佔基金總資產比例0.50%。

2 報告期末按行業分類的股票投資組合

2.1報告期末按行業分類的境內股票投資組合

2.2報告期末按行業分類的港股通投資股票投資組合

注:以上分類採用全球行業分類標準(GICS)。

3 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資明細

4 報告期末按債券品種分類的債券投資組合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債券。

5 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債券投資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債券。

6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資產支持證券投 資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資產支持證券。

7 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貴金屬投資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貴金屬。

8 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佔基金資產淨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權證投資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權證投資。

9 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股指期貨交易情況說明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貨。

10 報告期末本基金投資的國債期貨交易情況說明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國債期貨。

11 投資組合報告附註

11.1 本報告期內,本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證券中除正邦科技(002157)的發行主體外,沒有出現被監管部門立案調查,或在報告編制日前一年內受到公開譴責、處罰的情形。2018年7月20日,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佈公告稱,因其下屬子公司違反環境保護的相關規定,被處以責令改正、罰款的行政處罰。

對該證券投資決策程序的說明:根據我司的基金投資管理相關制度,以相應的研究報告為基礎,結合其未來增長前景,由基金經理決定具體投資行為。

11.2 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股票中,沒有投資超出基金合同規定備選股票庫之外的股票。

11.3 其他資產構成

11.4 報告期末持有的處於轉股期的可轉換債券明細

本基金本報告期末未持有處於轉股期的可轉換債券。

11.5 報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況的說明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況。

11.6 投資組合報告附註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於四捨五入的原因,分項之和與合計項之間可能存在尾差。

十三、基金的業績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的過往業績並不代表其未來表現。投資有風險,投資者在做出投資決策前應仔細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

自基金合同生效開始,基金份額淨值增長率及其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的比較

博時榮享回報混合A

博時榮享回報混合C

十四、基金費用與稅收

一、基金費用的種類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2、基金託管人的託管費;

3、C類基金份額的銷售服務費;

4、《基金合同》生效後與基金相關的信息披露費用;

5、《基金合同》生效後與基金相關的會計師費、律師費、訴訟費和仲裁費;

6、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

7、基金的證券、期貨交易費用;

8、基金的銀行匯劃費用;

9、賬戶開戶費用、賬戶維護費用;

10、因投資港股通標的股票而產生的各項合理費用;

11、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以在基金財產中列支的其他費用。

二、基金費用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本基金的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淨值的1.50%年費率計提。管理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1.50%÷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管理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淨值

基金管理費每日計提,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託管人根據與基金管理人核對一致的財務數據,基金託管人根據與基金管理人約定的方式在月初三個工作日內,按照指定的賬戶路徑進行資金支付,基金管理人無需再出具資金劃撥指令。若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順延。

2、基金託管人的託管費

本基金的託管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淨值的0.25%的年費率計提。託管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H=E×0.25%÷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託管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淨值

基金託管費每日計提,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託管人根據與基金管理人核對一致的財務數據,基金託管人根據與基金管理人約定的方式在月初三個工作日內,按照指定的賬戶路徑進行資金支付,基金管理人無需再出具資金劃撥指令。若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順延。

3、銷售服務費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不收取銷售服務費,C類基金份額的銷售服務費年費率為0.50%。

本基金銷售服務費按前一日C類基金份額的基金資產淨值的0.50 %年費率計提。 計算方法如下:

H=E×0.50 %÷當年天數

H為C類基金份額每日應計提的銷售服務費

E為C類基金份額前一日基金資產淨值

銷售服務費每日計算,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託管人根據與基金管理人核對一致的財務數據,基金託管人根據與基金管理人約定的方式在月初三個工作日內支付給登記機構,由登記機構代收支付給銷售機構。若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順延。

銷售服務費主要用於本基金持續銷售以及基金份額持有人服務等各項費用。

上述“一、基金費用的種類中第4-11項費用”,根據有關法規及相應協議規定,按費用實際支出金額列入當期費用,由基金託管人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下列費用不列入基金費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或基金財產的損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處理與基金運作無關的事項發生的費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關費用;

4、其他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不得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四、基金稅收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涉及的各納稅主體,其納稅義務按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執行。

基金財產投資的相關稅收,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繳義務人按照國家有關稅收徵收的規定代扣代繳。

鑑於基金管理人為本基金的利益投資、運用基金財產過程中,可能因法律法規、稅收政策的要求而成為納稅義務人,就歸屬於基金的投資收益、投資回報和/或本金承擔納稅義務。因此,本基金運營過程中由於上述原因發生的增值稅等稅負,仍由本基金財產承擔,屆時基金管理人與基金託管人可通過本基金財產賬戶直接繳付,或劃付至基金管理人賬戶並由基金管理人依據稅務部門要求完成稅款申報繳納。

十五、對招募說明書更新部分的說明

本招募說明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對本基金管理人於 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說明書(《博時榮享回報靈活配置定期開放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進行了更新,並根據本基金管理人對本基金實施的投資經營活動進行了內容補充和更新,主要補充和更新的內容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對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況進行了更新;

2、在“四、基金託管人”中,對基金託管人的基本情況進行了更新;

3、在“五、相關服務機構”中,對基金份額銷售機構進行了更新;

4、在“六、基金的募集與基金合同的生效”中,對基金的募集、基金合同的生效進行了更新;

5、在“八、基金的投資”中,新增了“(九)基金投資組合報告”的內容,數據內容截止時間為2018年12月31日;

6、新增了“九、基金的業績”,數據內容截止時間為2018年12月31日;

7、新增了“二十一、其他應披露的事項”中,根據最新情況對相關應披露事項進行了更新:

(一)、 2019年01月19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時榮享回報靈活配置定期開放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8年第4季度報告》;

(二)、 2019年01月09日,我公司公告了《關於博時旗下部分開放式基金增加上海基煜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為代銷機構並參加其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三)、 2018年12月28日,我公司公告了《關於博時旗下部分開放式基金增加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為代銷機構並參加其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四)、 2018年12月12日,我公司公告了《關於博時旗下部分開放式基金增加上海聯泰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為代銷機構並參加其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五)、 2018年12月10日,我公司公告了《關於博時旗下部分開放式基金增加嘉實財富管理有限公司為代銷機構並參加其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六)、 2018年11月26日,我公司公告了《關於博時旗下部分開放式基金增加泰信財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為代銷機構並參加其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七)、 2018年11月21日,我公司公告了《關於博時旗下部分開放式基金增加陽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為代銷機構並參加其費率優惠活動的公告》;

(八)、 2018年08月24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時榮享回報靈活配置定期開放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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