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惡犯罪團伙非法拘禁、尋釁滋事 4名主要團伙成員被提起公訴

近日,一個在澧縣官垸鎮及周邊地區多次從事非法拘禁、尋釁滋事的涉惡犯罪團伙被澧縣公安摧毀,4名主要團伙成員已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涉惡犯罪團伙非法拘禁、尋釁滋事 4名主要團伙成員被提起公訴

經查,2017年7月13日下午3時,在澧縣復興鎮某超市附近,犯罪嫌疑人畢某林為了向被害人王某討賬,夥同犯罪嫌疑人張某、樊某明、沈某等人,採用拳腳相加、電棒電擊、的方式毆打和恐嚇了王某,強行將王某拉上車帶至津市市某賓館,並安排專人看守。隨後,張某等人又把王某帶到安鄉縣大湖口某賓館,在逼王某寫下欠條後,於7月14日凌晨3時許放王某離開。經當地司法部門鑑定,王某構成輕微傷。

澧縣警方在接到群眾舉報後,循線深挖,發現畢某林、張某等4人還涉嫌其他違法犯罪活動。歷經數月的連續線索摸排、核查,警方掌握了以畢某林、張某為首的該團伙的犯罪證據。去年5月,經縝密部署,民警先後將畢某林、張某、樊某明、沈某4人抓獲歸案。

目前,畢某林(男,47歲,澧縣官垸鎮人)、張某(男,44歲,澧縣官垸鎮人)、樊某明(男,28歲,津市市人)、沈某(男,28歲,津市市人)已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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