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東區檢察院依法辦理首例“涉惡”案件——叢某某等人涉惡案已作出一審判決

2019年04月,由四平市鐵東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叢某某等人犯尋釁滋事罪、販賣毒品罪、聚眾鬥毆罪、非法拘禁罪一案,在四平市鐵東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四平市鐵東區人民檢察院張樹森檢察長及主辦檢察官張金全出庭支持公訴。四平市鐵東區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會人士參加旁聽,現該案已依法公開宣判。這是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四平市鐵東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第一例涉惡勢力犯罪案件。

以被告人叢某某為首的惡勢力犯罪組織,在四平市鐵東區為非作惡,擾亂社會生活秩序,給廣大群眾的生產、生活帶來恐慌和不安全感,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被告人叢某某、王某某、闞某某等人經常糾集在一起,多次實施尋釁滋事、聚眾鬥毆、販賣毒品、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活動,形成惡勢力團伙,且均受過多次行政及刑事處罰,在此次惡勢力犯罪案件中,均應依法予以嚴懲。

該案在公安偵查階段,我院啟動立案監督程序,並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後公安機關採納了我院提前介入的偵查方向。經進一步偵查,查清了叢某某等人的尋釁滋事、販賣毒品等犯罪事實,確定該犯罪團伙具有多名較為固定的組織成員,共同實施多起犯罪。後我院及時向四平市鐵東區政法委彙報了相關情況,並由四平市鐵東區政法委主要領導,組織公檢法三部門召開聯席會議。在提起公訴前,我院與公安、法院就案件定性、固定證據、抓捕嫌疑人等方面的工作溝通情況、形成共識,並將叢某某等人的犯罪團伙定性為惡勢力犯罪,依法向四平市鐵東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近日,被告人叢某某等人涉嫌尋釁滋事、聚眾鬥毆、販賣毒品、非法拘禁一案,在四平市鐵東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認定被告人叢某某犯尋釁滋事罪、聚眾鬥毆罪、販賣毒品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七年;認定被告人王某某犯尋釁滋事罪、聚眾鬥毆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十個月;認定被告人闞某某犯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二個月;同時,認定同案被告人艾某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認定同案被告人張某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各被告人均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被告人叢某某等人涉惡一案,系鐵東區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依法辦理的首例涉惡案件,打響了嚴懲黑惡勢力犯罪的第一槍,打擊了地方黑惡勢力的囂張氣焰,用實際成效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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