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慶縣首例「涉惡」案宣判 主犯鄧甲燦獲刑13年

9月28日,鶴慶縣人民法院依法對鄧甲燦等43名被告人開設賭場、聚眾鬥毆、尋釁滋事、故意傷害、危險駕駛、非法持有槍支案進行公開宣判,主犯鄧甲燦獲刑13年。

鶴慶縣首例“涉惡”案宣判 主犯鄧甲燦獲刑13年

宣判

6月12日至14日,鶴慶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該案。經審理查明,2012年至2017年5月期間,被告人鄧甲燦在鶴慶縣黃坪鎮境內,有組織、有分工開設賭場百餘場,幕後指揮聚眾鬥毆,強迫交易等,在當地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破壞了當地正常的經濟生活秩序,形成了以其為首的犯罪團伙。

鶴慶縣人民法院依法認定該團伙為惡勢力犯罪團伙,認定鄧甲燦為主犯,以聚眾鬥毆罪、開設賭場罪數罪併罰,對其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00元。對其餘的42名被告人以開設賭場、聚眾鬥毆、尋釁滋事、故意傷害、危險駕駛、非法持有槍支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至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0元至75000元不等的刑罰。

該案被告人數、辯護律師人數、判決書頁數、審理天數均創鶴慶縣法院建院史新高。

該案亦系鶴慶縣法院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審理的首個“涉惡”案件。

鶴慶縣首例“涉惡”案宣判 主犯鄧甲燦獲刑13年

源自網絡

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鶴慶縣人民法院將堅持“有黑掃黑、無黑除惡、無惡治亂”方針,精心組織,迅速行動,紮實推進,依法嚴懲黑惡勢力犯罪嫌疑人,確保專項鬥爭取得更大成果。

(鶴慶縣人民法院尹慶元、顧恆楓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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