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詐勒索客戶錢財 涉惡“套路貸”嫌犯獲刑

正義網泉州12月11日電(通訊員王榮燦)近日,經福建泉州豐澤區檢察院提起公訴,全市首起涉惡“套路貸”案件一審宣判,包括經理黃某斌在內的四名被告人一審均被判處刑罰,受害者得知結果後,直呼“大快人心”!據悉,這夥人私自開走客戶的車,還要客戶出1萬元拖車費,甚至在客戶沒錢贖回車時將客戶的車賣掉。

去年9月30日,趙某林用自己名下的一輛小車向廣東鵬譽商務服務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以下簡稱鵬譽公司泉州分公司)抵押借款53000元。按照約定,他將車鑰匙、車輛登記證等押在該公司。他簽了一些有空白內容的合同,但簽完合同,對方就將合同拿走,他未拿到合同文本。

當晚,扣除所謂的介紹費、車輛GPS安裝費、違章處理費等,趙某林實際收到的僅為47638元,後其正常還款,11月14日早上,他發現車突然被拖走。他到鵬譽公司泉州分公司瞭解後得知,系因車長時間沒使用GPS異常、更換門鎖等,公司懷疑其二次抵押,因此將車拖走。公司總經理黃某斌要其繳納拖車費1萬元、違約金及本息等共計68540元方可取車,並威脅不還錢就將車輛賣掉。後來,雙方協商為57000元,趙某林要求扣除前期支付的利息,對方不答應,因此他無法取走車。

一個多月後,黃某斌將該車賣掉了。

受害者遠不止趙某林一人。經查證,豐澤區東海派出所2017年1月至10月間,共接到涉及鵬譽公司泉州分公司的報警11起,9起涉及抵押貸款糾紛。

公安機關經偵查後,於今年4月20日在鵬譽公司泉州分公司內抓獲黃某斌、林某紅,涉案人員易某成和李某先後向公安機關投案。其實,鵬譽公司泉州分公司還有另外兩個名字,即泉州恆信易貸公司、抱米花公司。

去年1月份以來,黃某斌、林某紅等人在位於豐澤區東海街道雲鹿路的廣東鵬譽商務服務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內形成惡勢力犯罪團伙,以辦理車輛抵押貸款為名,實施“套路貸”行為。黃某斌系經理,負責公司日常運營管理,並在拖車後對被害人進行威脅,實施敲詐勒索。林某紅(女)系鵬譽副經理,負責指揮風控人員進行車輛排查、決定是否認定違約、安排風控人員拖車等。易某成、李某系公司風控人員,負責車輛排查及持被害人押在公司的備用鑰匙將車輛開回公司。

在發放貸款時,該團伙又以需要扣除GPS安裝費、手續費等為由,未足額髮放貸款。貸款後,該團伙通過車載GPS對被害人抵押車輛進行監控,並由風控人員進行所謂排查,如發現抵押車輛停放數日未動或停放在金融公司樓下,林某紅即肆意認定被害人違約,或者出現被害人逾期未還款的違約,林某紅即指使易某成、李某等風控人員用被害人留下的備用鑰匙將車開走。通過該手段,他們敲詐勒索共計104048元。

據此,法院認定四名被告人均犯敲詐勒索罪,一審均判處黃某斌、林某紅有期徒刑六年半,其餘兩名被告人也被判刑,均被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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