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終獎繳稅,兩種方式哪種划算?

年關將至,不少單位都開始發年終獎。大家天高興之餘又有些疑惑,今年是新個稅法正式施行的第一年,那2018年終獎該如何繳稅呢?

日前,市稅務部門對此作出了詳細的解讀,可按月分攤,也可併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大家可以根據自己的薪酬結構情況,選擇最有利的方式申報繳納個稅。


為了做好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銜接,財政部和稅務總局在去年12月27日聯合發佈了《關於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5號),明確了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個稅繳納問題。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規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併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通知所附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併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併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也就是說,年終獎有兩種計稅方式,納稅人可以自己選擇。一般來說,收入較高的群體,用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算的方式比較實惠;對部分中低收入者而言,使用年終獎併入綜合所得計稅的方式會更實惠

2019 年終獎繳稅,兩種方式哪種划算?

某銀行職員小梅,去年剛畢業參加工作,扣除社保等費用後每月工資為4000元,暫不享受專項附加扣除,今年1月份單位發放了年終獎金45000元。

1、選擇不併入當年綜合所得

以全年一次性獎金的方式計算應納稅額,則應當將45000元平攤到12個月,每個月3750元,適用10%的稅率,速算扣除數210,按公式計算就是45000元×10%-210,應納稅額為4290元。

2、選擇將獎金併入當年綜合所得

不考慮專項附加扣除項目,那麼個稅計算方法為4000元×12+45000元-60000元(免徵額)=33000元,適用3%的稅率,最終得出的應納稅額為990元。

相比之下,顯然是第二種計算方式更加“實惠”。


新個稅法修改後明確了優惠政策的銜接,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個稅繳納延續了此前的優惠,且年終獎適用了新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降低了納稅人的稅負,對納稅人而言是雙重的利好。由於不同人的收入情況不同,獎金在收入中的佔比情況也不同。照顧到不同個體薪酬情況的適用稅率差異,納稅人有充分的自主選擇權。


此外,居民個人取得股票期權、股票增值權、限制性股票、股權獎勵等股權激勵,符合相關條件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併入當年綜合所得,全額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2022年1月1日之後的股權激勵政策另行明確。

備註:政策包括《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股票期權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5]35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局關地股票增值權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5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有關稅收試點政策推廣到全國範圍實施的通知》(財稅[2015]116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減地完善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有關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01號)第四條第(一)項規定的相關條件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併入當年綜合所得,全額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稅率表、計算納稅。


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屬於勞務報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稅的收入減除20%費用後的餘額為收入額,收入額減去展業成本以及附加稅費後,併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展業成本按照收入額的25%計算。

扣繳義務人向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支付佣金收入時,應按照《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1號)規定的累計預扣法計算預扣稅款。


個人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領取的企業年金、職業年金、符合《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3]103號)規定的,不併入綜合所得,全額單獨計算應納稅款。其中,按月領取的,適用月度稅率表計算納稅;按季度領取的,平均分攤到計入各月,按每月領取額適用月度稅率表計算納稅;按年領取的,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


解除勞動關係、提前退休、內部退養的一次性補償收入的政策

(一)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取得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i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徵個人所得稅;超過3倍數額的部分,不併入當年綜合所得,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稅率表,計算納稅。

(二)個人辦理提前退休手續而取得的一次性補貼收入,應按照辦理提前退休手續至法定離退休年齡之間實際年度平均分攤,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一次性補貼收入/辦理提前退休手續至法定退休年齡的實際年度數)-費用扣除標準]X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X辦理提前退休手續至法定退休年齡的實際年度數。


關於外籍個人有關津補貼的政策

(一)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外籍個人符合居民個人條件的,可以選擇享受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也可以選擇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1994〕20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外籍個人取得有關補貼徵免個人所得稅執行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7〕54號)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外籍個人取得港澳地區住房等補貼徵免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財稅〔2004〕29號)規定,享受住房補貼、語言訓練費、子女教育費等津補貼免稅優惠政策,但不得同時享受。外籍個人一經選擇,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得變更。

(二)自2022年1月1日起,外籍個人不再享受住房補貼、語言訓練費、子女教育費津補貼免稅優惠政策,應按規定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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