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質量發展有了“晴雨表”“指揮棒

湖南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湖南省高質量發展監測評價指標體系(試行)》,主要由全省高質量發展監測評價指標體系(試行)和市州高質量發展監測評價指標體系(試行)兩個部分組成,通過高質量發展任務的具體化、指標化,讓“高質量”看得見說得清。

全省高質量發展監測評價指標體系(試行)主要作為全省高質量發展的宏觀引導,從綜合質量效益和創新發展、協調發展、綠色發展、開放發展、共享發展方面設置34項主要指標。其中,綜合質量效益方面,從提高總體產出水平、優化產業結構、提升財稅質量、擴大民間投資、促進消費增長、發展“四上企業”、提高園區產出水平、金融支持實體經濟、防範化解風險等方面設置9項主要指標;創新發展方面,從研發投入、創新產出、“三新”經濟、高新技術產業、高技術人才等方面設置5項主要指標;協調發展方面,從農村貧困發生率、城鎮化率、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水平等方面設置3項主要指標;綠色發展方面,從能源資源節約集約利用、主要汙染物減排、空氣質量改善、地表水水質提升、土壤修復治理、生態環境保護、城鎮汙水垃圾處理等方面設置7項主要指標;開放發展方面,從對外貿易、招商引資、營商環境便利度等方面設置3項主要指標;共享發展方面,從收入、就業、文化、教育、衛生、養老、安全等方面設置7項主要指標。

市州高質量發展監測評價指標體系(試行)主要作為對全省14個市州高質量發展監測評價的依據,在與全省指標體系充分銜接的基礎上,設置總體產出水平、產業結構優化、財稅質量提升、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研發投入、空氣質量、營商環境便利度指數等24項主要指標。省政府及相應省直部門將對各市州每季度調度一次數據,每半年開展一次監測評價,每年進行一次考核評比。監測考核將根據各指標的重要程度賦予不同的權重,採用綜合加權評分的統計方法計算綜合得分。

“高質量發展有了‘晴雨表’‘指揮棒’。”省政府辦公廳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監測評價數據最終將形成全省及各市州高質量發展監測評價報告。各市州高質量發展評價結果與績效考核掛鉤,作為評價黨政領導班子建設、工作績效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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