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中院以績效考核爲「指揮棒」 狠抓改革創新實現「五個改變」

红河中院以绩效考核为“指挥棒” 狠抓改革创新实现“五个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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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中院以绩效考核为“指挥棒” 狠抓改革创新实现“五个改变”

近年來,紅河中院認真學習中央、最高法院與省高院各類改革文件精神,為全面落實“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司法責任制改革這個核心內容,於2017年出臺《紅河州中級人民法院績效考核辦法(試行)》,以“績效考核”為“指揮棒”,緊緊牽住司法改革的“牛鼻子”,創新審判管理模式,做到了方向明、目標清、定位準,在確保司改穩步推進的同時促使審判質效得到明顯提升,實現了“五個改變”:即改過去院庭長監督辦案為主動自覺辦案;改過去前松後緊的節奏為均衡辦案;改過去分案難的狀況為順暢分案;改過去習慣性報延審限為爭分奪秒辦案;改過去陪而不審為積極主動參與。主要做法是:

红河中院以绩效考核为“指挥棒” 狠抓改革创新实现“五个改变”

一、強化領導,凝聚力量推進改革。

始終堅持“抓黨建、帶隊建、促審判”這一工作思路,專門成立了以院長為組長,班子其他成員為副組長,政治部、研究室、審務辦、審判業務庭和辦公室等部門骨幹力量組成的績效考核領導小組,於2017年6月制定下發了《紅河州中級人民法院績效考核辦法(試行)》;通過一年的實踐運行,今年又專門召開黨組會和院務會進行修改完善。《考核辦法》建立的科學的業績評價和考核體系,為實現各類人員權責更加統一和明晰、管理更加規範、監督更加有序和有效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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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遵循規律,緊貼實情科學設置。

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綜合運用法學、管理學、統計學等多學科知識和研究方法,對審判工作質量效率效果和社會滿意度等各方面情況進行定性與定量的總體研判。

一是科學設置工作標準。形成了涵蓋司法流程、司法裁量、案件質量、司法權責配置等司法標準體系,使辦案有標準、運行有機制、權責有分工、考評有依據、管控有平臺。

二是科學設置考核指標。將考核指標分為共性目標考核、業務目標考核和其他加分指標三部分,從司法體制改革後法院人員分類管理的實際出發,將員額法官、審判輔助人員、司法行政人員按各自職責分類考核。

三是科學設置評價體系。在堅持底線標準核定辦案基本工作量的基礎上,通過對司改前三年的各類案件進行統計分析,根據不同案件類型工作量和難易程度,合理確定不同案件類型的權重係數,通過權重係數的設置打通審判不同類型案件、不同審級的案件及審判與執行案件不可比較的壁壘,實現對審判執行工作的統一衡量平臺,形成了人人爭先的工作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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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落實制度,審判管理規範運作。

建立健全審判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確定各類人員的工作職責,使每一個執法環節、每一項執法行為都有具體的標尺。

一是抓好源頭分案。在尊重專業化審判的前提下,建立隨機分案制度和普通員額法官根據辦案基本工作量合理輪案。

二是落實責任辦案。

辦案實行合議庭負責制,強化主審法官的主體責任、合議庭成員的連帶責任,院庭長除經審委會討論決定的案件外不再對未參與辦理的案件裁判文書進行審批和簽發。

三是領導帶頭辦案。落實入額院領導辦案責任制,承擔一定比例疑難案件的辦理,2017年8名入額院領導(其中一名參加駐村扶貧工作未辦案)直接承辦案件共計190件;2018年1-9月,8名入額院領導直接承辦案件共計22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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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監督實施,全面提升審判質效。

由審判管理部門對各項審判事務進行集中管理,不斷健全完善審判流程管理,有效實現審判管理從粗放型向精準化、階段型向常態化、單一型向系統化管理的轉變。

一是定期分析監督。充分發揮專業法官會議與審委會的作用,落實院庭長監督管理職責,嚴格對案件審限和“四類案件”的監督,並按季度在全州開展審判質效分析通報。

二是開展評查監督。每季度隨機抽取所有承辦人辦理的部分案件各進行評查,根據評查結果定期發佈審判信息管理通報,對存在問題的案件督促具體承辦法官進行整改。

三是實行動態監控。建立審限動態監控機制,找準影響審限的主要節點,如審限延長、中止、扣除等有針對性地進行重點監控,對臨近審限的案件依託信息技術及時進行預警、催辦、督辦。

四是信息化全程跟蹤。嚴格按照“智慧法院”標準把現代化的科技手段引入法院審判管理,通過審判管理信息系統完成全院各類案件文書的電子簽章、結案審批、審限管理等工作,並按季度對全州法院與本院各部門的信息化應用情況進行分析通報。

红河中院以绩效考核为“指挥棒” 狠抓改革创新实现“五个改变”

紅河中院通過充分發揮績效考核的“指揮棒”作用,促進了以審判為中心的各項工作的開展,充分調動了廣大幹警的積極性,為司法體制改革工作的順利開展奠定了良好基礎。

一是結案均衡度明顯改善。第一季度結案數由2016年的347件上升為2017年的637件和2018年的1031件。

二是法定審限內結案率大幅上升。法定正常審限內結案率由2016年的78.31%上升為2017年的89.4%和2018年1-9月的89.26%。

三是案件質量明顯提升。省院改判、發回重審率大幅下降,發改率由2016年的9.23%下降為2017年的1.33%和2018年1-9月的1.01%。

四是結案率穩中有升。面對案件數量逐年以20%以上速度上升而法官數量減少的形勢,2017年結案率達97.26%,高於全省平均結案率7.63個百分點;2018年1-9月為80.97%,走入全省法院前列。

省委政法委

新聞宣傳處

審核:裴衛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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