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起宜春市住房公積金可直接衝抵貸款“月供”

記者從宜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為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減輕購房職工還貸壓力,方便職工用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按月衝抵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近日,該中心通過“雙貫標”信息系統升級,完善提高技術服務手段,決定自11月份開始,開辦按月衝抵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以下簡稱按月衝抵)。

據悉,開辦按月衝抵有一定的條件限制,即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為按月正常繳存,且連續3期或累計6期公積金還款無逾期情況。月衝抵額度不得超過住房公積金貸款月還款額,衝抵後不足部分從約定還款賬戶扣款。

如何申請辦理與取消按月衝抵?

該中心有關負責人介紹,已簽訂了按月劃撥協議的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如無異議的,無需到宜春市住房公積金中心重籤按月衝抵還貸協議,到衝抵還貸日,系統將自動衝抵還款;如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不同意辦理按月衝抵業務的,須於11月1日前與公積金中心辦理按月劃撥取消業務,如未及時辦理的,中心將視同無異議情況處理,產生的後果由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承擔全部責任。

此外,正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可以一併申請簽約按月衝抵協議。

2018年11月開始首次衝抵還款,以後借款人每月的還款日為衝抵還款日。借款人貸款本息全部還清後,按月衝抵還貸業務將自動終止。

該中心有關負責人還提醒:借款人在公積金還款期間連續3個月或累計6個月出現逾期或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不足時,系統將自動暫停其按月衝抵還款,改為全額從約定還款賬戶扣收應還貸款本息,待還清逾期貸款本息後正常還貸12個月後恢復按月衝抵還貸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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