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簡報」“鋒叔調解室”成功調解一宗購樹合同糾紛

「司法简报」“锋叔调解室”成功调解一宗购树合同纠纷

「司法简报」“锋叔调解室”成功调解一宗购树合同纠纷

11月21日,當事人黃某懷著氣憤又著急的心情來到沙湖鎮“鋒叔調解室”,反映許某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如期支付餘款。經多次交涉無果,請求“鋒叔調解室”介入調解。

“鋒叔調解室”接案件,由經驗豐富的專職人民調解員馮炎鋒主持調解。經調查得知,黃某以12.8萬的價格將位於沙湖鎮咀厚村委會某村自己承包的松樹賣給許某砍伐,雙方在2018年9月27日簽訂購樹合同,簽訂合同時許某支付1萬元定金,合同約定許某在2018年11月12日前砍伐和搬走樹木,同時支付餘款。但合同到期後許某以種種理由拖延,未如期支付餘款3.7萬元。黃某多次催繳未果,為避免財樹兩空,遂到“鋒叔調解室”尋求幫助。

馮炎鋒詳細瞭解情況後,迅速致電許某,約請其前來調解。許某以諸多事由拒絕,似乎不想與黃某解決矛盾,後經馮炎鋒多番勸說,許某才同意調解。

調解當中,雙方當事人對事實確認無誤,但許某起初並不接受調解員的建議,馮炎鋒通過解釋《合同法》有關規定,闡明依法成立的合同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否則將承擔違約責任,許某態度隨之發生轉變。同時通過背靠背和麵對面方式做雙方思想工作,建議雙方換位思考。通過堅持依法調解和不斷“磨嘴皮”,最後促成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許某欠黃某餘款分兩期付清,調解協議簽訂當天先支付2萬元,2018年12月22日運完最後一批樹木當天支付1.4萬元。

至此,通過“鋒叔調解室”品牌效應和調解員的不懈努力,一宗棘手的購樹合同糾紛得以成功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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