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億元股權轉讓糾紛案“雲端”調解

2億元股權轉讓糾紛案“雲端”調解


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利用“雲法庭”線上調解一起合同標的額4.8億元、訴訟標的額近2億元的一審股權轉讓糾紛案。該案當事人身處京滬兩地、調解過程一波三折、調解方案易稿逾十次,最終當事人“雲端”握手言和,簽署調解協議。


影響雙方正常生產經營


該案是一件複雜的股權轉讓糾紛案,轉讓標的為雲南某房地產公司的100%股權。原告系從事房地產項目投資的北京某公司,於2016、2017年先後兩次將其持有的雲南某房地產公司的股權全部轉讓給被告上海某公司,股權轉讓款總計4.8億元。現雙方尚有1.25億元的股權轉讓款等款項置於共管賬戶之下,需要雙方一致確認無爭議後方能釋放給原告。


2億元股權轉讓糾紛案“雲端”調解


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對於案涉房地產項目的土地規劃和審批、開發及水源情況、規劃範圍內墳地移遷、與其他主體的土地界限紛爭等問題存在諸多爭議,經多次溝通、談判未果後,雙方關係惡化。三年多來,原告因資金無法回籠,現金流壓力巨大;被告亦因原告不配合審批、協調土地騰退搬遷等事宜,導致房地產開發項目推進不順,項目週期一再拉長,增加了大額運營成本,故一直未向原告釋放第二筆股權轉讓款等。原告因此訴至法院,雙方陷入僵局和“零和”局面。


分別主張數千萬元違約金


2億元股權轉讓糾紛案“雲端”調解


由於案件標的額大,爭議事項多,合同約定亦不盡明確,故雙方依據股權轉讓協議、補充協議及往來函件和承諾函等材料分別主張對方存在違約行為。原告除主張股權轉讓款等1.27億餘元外,還主張近5000萬元違約金和利息等,被告則主張按照合同約定尚未達到釋放共管賬戶款項的約定條件,原告存在拒不配合協調解決相關事宜的情形,構成違約亦應支付2000餘萬元的違約金。雙方各執一詞、互不讓步,案件調解難度較大。

雙方身處兩地

調解一波三折,方案易稿逾十次


由於原告急需回籠資金以緩解經營壓力,被告亦期待儘快解決糾紛,獲得原告的協助配合以快速推進房地產項目的有序開發,承辦法官巴晶焱找準突破口,尋找化解糾紛的“最優解”,通過釋法明理,將雙方當事人重新拉到誠心協商調解的軌道上。但是,調解過程卻是一波三折。從最開始雙方不斷試探對方的調解“底線”均不願先“出價”,到並無誠意的試探性“出價”,雙方方案差距懸殊,調解一度陷入停滯。通過數次與雙方當事人電話溝通,雙方慢慢放下戒心拿出誠意,從“拉鋸式”幾乎不肯讓步到分歧越來越小,數額越來越接近,調解方案逐漸呈現,原告的方案也得到了被告董事會的通過,然而,就在所有調解參與人覺得一顆石頭落地可以長舒一口氣的時候,一盆冷水襲來,原告突然反悔,被告甚為惱火,調解再陷停滯。


春節期間,疫情來襲,雙方的經營壓力越來越大,原告急需回籠資金“輸血”其它項目,被告急需原告協助以快速推進房地產項目的開發,縮短週期、降低成本,雙方都迫切希望本案糾紛早日化解。承辦法官為了儘快妥善解決糾紛,為雙方紓困,繼續組織雙方電話調解,進一步深入瞭解雙方的顧慮和癥結後,敦促雙方互諒互讓、儘快解決問題,以迴歸到有序生產經營的軌道實現“共贏”。為了保證調解工作有序推進和有效溝通,承辦法官和助理定期通過電話、電子郵件跟進調解方案。再次經過多輪電話調解後,雙方基本達成了一致的調解意見,承辦法官立即安排互聯網線上庭審。


通過線上“雲端”調解,雙方當事人最終達成一致的調解意見並確定在20個工作日內履行完畢1.3億餘元款項。


供稿:北京三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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