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端”讓審判效能釋放抗疫一線

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出臺《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試點實施辦法》),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積極落實改革精神,在疫情防控期間,打破傳統工作模式,“雲端”高效審理一批民事案件,進一步滿足人民群眾多元化、立體化、精細化的糾紛解決需求。

依規擴大獨任制適用

3月16日,豐臺區法院長辛店人民法庭法官汪成明適用獨任制“雲端”審理一起普通程序民間借貸糾紛案,便捷、高效的審理讓當事人有了實實在在的獲得感。

“該案案情相對簡單,基本事實清楚,法律適用明確。”汪成明深入瞭解案情、仔細斟酌後,確定案件符合《試點實施辦法》中關於擴大獨任制適用範圍的規定。同時考慮到當下疫情防控的需要,開庭前,汪成明對訴訟程序及適用依據向原告進行了明確告知,充分尊重當事人的程序選擇權,在徵得當事人同意後,決定適用獨任制開展“雲端”庭審,實現“無接觸式”開庭。

豐臺區法院在嚴格遵循《試點實施辦法》和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相關配套文件精神的情況下,堅持實事求是適用獨任制,堅決不減損訴訟程序的功能價值。經仔細梳理摸排,近期該院還將有22起適用普通程序的民事案件可依規適用獨任制。

電子訴訟“一條龍”

“從立案到開庭,僅用了5天時間。”3月16日,該院法官舒翔適用電子訴訟,全程在線審理一起離婚糾紛案件。在線立案、卷宗在線移轉、庭審在線進行,真正實現了訴訟“無紙化”,當事人訴訟不出門。“在審理進程中,雙方當事人的有關數據都會被留存,能夠更好地保證案件的公正性及事後的可追溯性,有效保護當事人的訴訟權益。”舒翔說。

疫情防控期間,豐臺區法院積極將繁簡分流試點工作同智慧法院建設、移動微法院建設等重點工作有機結合起來,積極探索“互聯網+”的社會治理模式,將訴訟活動由“線下”搬到“線上”。截至3月16日,該院已實現在線立案349件,在線庭審381件、調解366件。

公告開庭不減權利

日前,在豐臺區法院46法庭內,雖然只有法官和書記員在場,卻傳來了當事人稱讚的聲音:“坐在家裡30分鐘就開完庭了,給咱北京法院點贊。”

該案是一起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由盧溝橋人民法庭法官綦宗霞審理。庭審中,綦宗霞圍繞著訴訟請求和案件要素將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合併處理,但嚴格保障當事人的答辯、舉證、質證、辯論等訴訟權利,堅持做到簡程序不減權利,簡流程不減規範。

“這是一個公告開庭案件,由於案件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係明確、爭議不大,屬於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範圍,希望今後通過簡案快審能給當事人帶來更好的司法體驗。”綦宗霞說。

司法確認足不出戶

日前,方莊人民法庭法官李蕊通過“北京雲法庭”在線完成審查當事人申請司法確認的人民調解協議。“由於該案當事人年近九旬,且涉案財產數額較大,根據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相關配套文件的規定,案件的審查有必要通知所有申請人到庭進行詢問。”李蕊說,“疫情防控期間不適宜通知申請人到場,便決定通過線上談話的方式對案件進行審查。”

“下一步,我們將結合疫情防控及審判實際,依託信息化手段,推動‘雲端’審判與落實改革精神深度融合,不斷創新工作方法,將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為改革提供鮮活、多樣的基層樣本,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在司法審判中的獲得感。”豐臺區法院院長祖鵬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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