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日報·新周口客戶端記者 付永奇 通訊員 常義林 李紅衛
2月25日,商水縣人民檢察院利用遠程庭審模式,對被告人馬某某涉嫌危險駕駛一案依法出庭支持公訴。
當前疫情嚴重,如何出庭公訴?作為全省第一批科技強檢示範院,商水縣檢察院充分運用智慧檢察平臺中的遠程庭審、遠程提訊、 遠程送達、語音識別等功能,積極探索“雲端”開展辦案新模式,努力實現疫情防控和檢察業務兩不誤。
與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庭審法官、公訴人、被告人三方通過視頻終端聯網、語音識別系統,實現同步庭審、二維碼簽字,全程零接 觸。庭審中,該縣檢察院副檢察長常義林按照出庭規範化要求分別宣讀了起訴書,根據已經查明的犯罪事實,圍繞犯罪構成、量刑 情節發表了公訴意見。審判員當庭對該案進行了宣判,依法判決被告人馬某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一個月零十五天,並處罰金 5000元。被告人馬某某對本院指控的犯罪事實、罪名及量刑建議均沒有異議,表示願意認罪認罰。
整個庭審過程莊重、有序,聲音 傳送清晰,畫面流暢,出庭支持公訴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此次遠程庭審,實現了審判員、公訴人、被告人互不見面,避免了因庭審聚集引發疫情傳播,保證案件如期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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