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香村十年紛爭明晰:蘇稻勝 北稻將無權使用“稻香村”

10月12日,隨著江蘇省蘇州市工業園區法院的一紙判決,長達十年之久的蘇州稻香村與北京稻香村商標專用權糾紛,似乎有了一個明朗的結果:根據一審判決結果,北京稻香村立即停止在其生產銷售的糕點商品包裝上使用“稻香村”文字標識,同時,賠償蘇州稻香村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人民幣115萬元。

有專家直接斷言:此次法院判定“稻香村”字號及商標在先專用權的所有者蘇稻獲勝,從一定程度上推動了我國商標註冊制度和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完善發展。

事實上,作為“稻香村”字號的始創者及商標的專用者,蘇州稻香村多年來一直走在艱難的維權之路上。自2010年起,蘇州稻香村在全國各地各級法院進行維權打假100多起,且皆勝訴。

“而與北稻的事件會比較特殊,兩家曾經交好”,有業內人士指出。根據公開媒體報道也顯示:蘇州稻香村曾經在2003年和2008年兩次免費授權北京稻香村使用“稻香村”商標。“北稻有點不地道的是,2008年在被授權的前四天,偷偷去工商局申請註冊了‘北京稻香村’”。業內人士的爆料也許道出了蘇稻北稻長達十年紛爭的緣由。據悉,在蘇稻對北稻授權期間,北稻卻試圖在糕點類商品上註冊“北京稻香村”和“三禾北京稻香村”,數次被駁回後於2010年、2014年分別註冊成功。


稻香村十年紛爭明晰:蘇稻勝 北稻將無權使用“稻香村”

對於南北稻香村商標糾紛案件,武漢大學知識產權與競爭法研究所所長寧立志教授曾指出:解決稻香村商標糾紛須遵循四大原則,即尊重歷史原則、保護在先權利原則、誠實信用原則及公平競爭原則。

蘇州稻香村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的代理律師郭傑在接受記者採訪時也表示,此案中,蘇州稻香村方面提交了蘇州稻香村在糕點類商品上擁有的“馳名商標”以及北京稻香村將“稻香村”文字標識用在糕點、糕點包裝上的相應證據。法院最終依法做出了上述判決。“雖然法院判決的賠償金額不高,但是制止了相應的違法行為,我們認為這個判決迴歸了商標法的規則本身。”

通過判決書可以看出,法院認定,經過多年的持續使用,蘇州稻香村享有具有極高知名度和美譽度的“稻香村”註冊商標權。

蘇州稻香村創立於公元1773年(清乾隆三十八年),持續經營245年,擁有“稻香村”字號的在先使用權,是國家首批認定的“中華老字號”企業,“稻香村蘇式月餅”製作技藝被列入江蘇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對“稻香村”品牌已構成良好的商譽積澱。

蘇州稻香村所擁有的“稻香村”商標申請註冊於1982年,該商標註冊時間甚至早於北京稻香村成立時間(1983年),擁有“稻香村”商標在先的註冊商標專用權,並於2013年被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任何其他人未經許可都不得在糕點類商品上使用與“稻香村”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標識。

寧立志教授指出,這種惡意註冊明顯與我國商標保護制度相悖,同時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至於如何註冊成功也許摻雜更多法外執行意味。

值得注意的是,近似類別的違法註冊是本次判決的“關鍵之處”。1996年,在明知“糕點、月餅”類商品已有註冊商標的情況下,北稻在“餃子”等產品類別上申請註冊“稻香村”文字商標並被核准,後續一次又一次提出在“糕點”產品類別上申請註冊“北京稻香村”、“三禾北京稻香村”。本次判決書也明確指出,北京稻香村未在“糕點”商品上取得“稻香村”註冊商標,且其《北京市著名商標》證書不具有證據效力,其也不擁有“稻香村”未註冊商標在先權利。

由此可以看出,作為同業競爭者,北京稻香村一開始在糕點類商品上並不具備相關權利或權益,在明知蘇州稻香村在糕點商品上擁有在先“稻香村”註冊商標的情況下,不僅不審慎避讓,反而在糕點商品上突出使用“稻香村”標識,一方面違反了“權利保護在先”原則,另一方面涉嫌惡意攀附“稻香村”商譽,侵害了蘇州稻香村註冊商標權。

針對此次判決結果的勝利,蘇州稻香村相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隨著蘇州稻香村的影響力持續加大,“傍名牌”現象層出不窮。市場出現很多“山寨稻香村”,嚴重的影響了市場秩序,本著為社會負責的態度,為制止他人攀附“稻香村”註冊商標商譽,淨化市場,蘇州稻香村在全國各地對假冒稻香村發起維權打假行動無一例外均獲得了支持。未來,蘇州稻香村將繼續運用法律武器,積極打擊侵犯“稻香村”商標商譽行為,一如既往地致力於“稻香村”老字號的健康發展,期待跟社會各界同仁共同推動包括“稻香村”在內的中華老字號馳名內外。

事實上,由於中國企業知識產權意識的不斷提升,特別是“知識產權是創新型經濟發展的基礎”等國家級聲音的出現,中國各大品牌對於商標的爭奪不在少數。加多寶與王老吉的紅罐之爭、承德與汕頭的露露之爭等等,一次次用看似凌亂的紛爭卻是在肅清企業知識產權的權益。

而中華老字號,作為中國傳統文化的傳承和承載,更應該尊重事實,依據歷史。據媒體報道,北京稻香村宣稱自己前身為1895年金陵人郭玉生在北京前門外觀音寺創辦的“老北京前門稻香村”。而根據公開的資料顯示,“老北京前門稻香村”早於1926年便因經營不善關張,現在的北京稻香村和歷史上1926年歇業的“老北京前門稻香村”並沒有任何關係,其歷史為嫁接所得。此外,傳承人劉振英也並非是“老北京前門稻香村”的學徒,而是“稻香春”的學徒(其在1926年“老北京前門稻香村”歇業的時候年僅5歲,不可能當任何人的學徒)。“企業做宣傳無可厚非,但是虛假宣傳顯然是有愚弄大眾擾亂市場之嫌。”

“對比而言,北京稻香村更像是一個‘會包裝講故事’的企業”,有業內人士如此評價。而事實上,除了宣傳力度的不同,蘇稻北稻的發展情況也大不相同。北京稻香村主要以服務北京市場為主,僅在北京設有1個生產加工中心,區域化較為明顯。蘇州稻香村則立足中國全球佈局,目前現已發展成為在全國擁有9家現代化生產中心,銷售範圍覆蓋全國,並出口到3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大型食品集團企業。

我們拭目以待,市場將是考驗一切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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