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稻香村”之爭不是零和遊戲

新聞背景:

據媒體報道,10月12日,蘇州工業園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認定北京稻香村食品責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稻)侵犯蘇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蘇稻)註冊商標專營權,判決北稻停止在糕點包裝上使用“稻香村”文字標識,並賠償115萬元。然而一個月前,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剛剛判決蘇稻侵權並構成不正當競爭,停止在月餅、粽子等商品上使用“稻香村”的文字和扇形標識,並需賠償北稻3000萬元。

不存在“同案不同判”

有專業人士分析,此次南北兩地法院看似“對立”的判決,從法理角度上講其實是站得住腳的。一來,雙方的訴訟請求並不完全重合,一個僅針對“稻香村”的文字標識,一個還涉及到了扇形圖案;二來,被告選擇也不同,蘇稻針對北稻以及蘇州申聯超市起訴,但北稻的被告除了蘇稻之外還有北京蘇稻。因此,這屬於兩個獨立的案件。

但拋開具體的細節差異,此次兩個判決,無疑是南北“稻香村”多年之爭在法律上的一個象徵性呈現。因為判決結果的“衝突”意味,兩地的法院也被蒙上了一層地方保護的陰影。如果真按此次兩份判決執行,其帶來的最大影響,便是雙方均不能在糕點類商品上使用“稻香村”的文字標識。這之於雙方恐怕都無真正的贏家可言,甚至司法公信也會受到連累。所以,現實地說,目前雙方的維權回應和法院判決,更多還是姿態性的。

延續十餘年的南北“稻香村”商標之戰陷入膠著狀態,背後巨大的商業損耗令人扼腕嘆息。從法律本身來講,兩家法院作出不同判決並沒有問題。道理在於商標局授權了這兩家企業,都享有使用含有文字“稻香村”商標的權利。因此要解決問題,恐怕還需要更高級別的法院來判定。

商業是一項妥協的藝術

拋開具體的法律細節,目前的判決於公眾而言,依然無法搞清楚“稻香村”的商標歸屬;於企業而言,相互指摘和發起訴訟也沒有真正的贏家可言;於社會而言,判決被蒙上了地方保護的陰影,影響司法公信。其實,類似“稻香村”這樣的老字號糾紛不在少數,許多都是歷史遺留問題。一則過去很長一段時間企業缺乏商標意識,沒有及時註冊;二則上世紀90年代互聯網還未普及,工商註冊信息既不統一也未聯網,很容易導致後來出現商標侵權。面對這樣的糾紛,死磕未必是最優選擇。

無論專業、公平與否,南北“稻香村”之爭,當然可以在法律層面迎來一個終極決斷。但置於雙方共同發展的角度,這未必是價值最大化的選擇。如果不是抱著“你死我活”的態度,而是雙方坐下來談,或許比單純依靠法院的第三方裁判,更符合共同的經濟利益。首先,雙方長期以來共用一個“稻香村”商標,無論誰在中途被剝奪使用資格,都可能不利於“稻香村”品牌的繼續做大做強;其次,南北“稻香村”的產品口味、消費群體,其實並非完全重疊,而是各有風格和偏重,與其希望對方出局,不妨在現有基礎上,各自強化,進行差異化發展,增加市場辨識度。

不管是由司法主導進行第三方判決,還是雙方主動和談,南北“稻香村”之爭都不應該如此無休止的進行下去。一味的糾纏,不但會給消費者帶來困擾,徒增品牌價值的內耗,也構成對司法資源和司法公信力的不必要損耗。商業也是一項妥協的藝術,只要秉持共贏思維,南北“稻香村”之爭必定有更體面、更智慧、更符合商業倫理的解決方案。

打商標戰不如打活“共贏牌”

在筆者看來,在市場經濟和法治社會里,此類商標之戰、並且常常陷入膠著狀態或許不可避免,但就是論事,不管是南稻還是北稻,在已經形成固有市場格局的情況之下,依然去打這種商標戰很不理性,與其這樣消耗彼此,不如尋求一種“和”,以實現共贏。事實上,像北稻和蘇稻這樣,因為歷史原因產生的商標爭議,在平常生活當中非常常見,我們需要對因歷史形成的市場狀況有一個清晰的認識,去理性地維持一個基本穩定的局面。

當然,做到這一點很難,既需要雙方以大局為重,理解包容,更需要第三方予以調解,促進雙方握手言和,走上“共同開發”之路,實現眾人添柴火焰高,進一步發揮和打響“稻香村”品牌,推動雙方企業做大做強的終極目標。這首先需要雙方企業尊重歷史和事實,不計較眼前利益,在商品分類上予以協商使用“稻香村”商標;再就是要不斷研發新的食品種類,讓“稻香村”品牌成為中國食品行業的龍頭之一,從而不斷擴大國內外市場份額。

就此而言,各種成分和背景的企業主體,應跳出既得利益的思維定勢,力求“化干戈為玉帛”,珍惜經營成果,把更大精力放在“共享利益”和“共享發展”上,從而提高企業的核心競爭力,規避市場波動,維護市場秩序,為營造良好公平競爭秩序貢獻自己的社會責任。

微言大義:

@邱詩瀾人生無限公司:我只知道北京稻香村,第一次聽說還有蘇州稻香村。

@小MMmua:難道只有我一直以為稻香村是蘇州的?

@@SMQ_NeveR_ME:兩個法院,到底聽誰的?

@輕-夢想:這種歷史問題,無非就是告來告去地扯皮罷了。

@平淡如水05183:同是稻香村,相煎何太急。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編後語:

南北“稻香村”之爭不是零和遊戲。動輒開“戰”,既不利於品牌保護和發展,也不會得到廣大消費者的認同,死磕下去,只能是“雙輸”的局面。考慮到“稻香村”珍貴的品牌價值,以及品牌形成背後的複雜歷史淵源,乃至兩地民眾的情感因素,雙方友好共享這一老字號品牌,或許是最合適的解決辦法。曾經打得不可開交的王老吉和加多寶都能“共享紅罐”,南北“稻香村”又有什麼理由不能“和為貴”呢?

南北“稻香村”之争不是零和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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