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之爭,北京稻香村勝訴獲賠3000萬!「稻香村」三字別隨意使用

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責任公司,訴被告北京蘇稻食品工業有限公司、蘇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案宣判,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一審判決被告北京蘇稻公司、蘇州稻香村公司停止在“粽子、月餅、糕點”等商品上使用“稻香村”商標......賠償原告北京稻香村公司經濟損失30000000元等。

南北之爭,北京稻香村勝訴獲賠3000萬!“稻香村”三字別隨意使用

判決結果如下:

一、北京蘇稻食品工業有限公司、蘇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停止在其生產銷售的粽子商品上使用包含“稻香村”的文字標識、包含“稻香村集團”的文字標識,停止在月餅、糕點等商品上使用包含“稻香村”的文字標識“稻香村 DAOXIANGCUN SINCE173及圖”標識;停止在天貓商城、1號店、蘇守易購、京東商城和我買網等電商平合點擊相關頁面後關於粽子商品的詳細介紹中使用包含“稻香村”判決結果的文字標識、含“稻香村集團”的文字標識,停止在銷售月餅、糕點等商品的圖標上便用包含“稻香村”的文字標識,點擊相關頁面後關於商品的詳細介紹中使用包含“榴香村”的文字標識和相關“稻香村”扇形標識等涉案侵犯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第1011610號“稻香村”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二、北京蘇稻食品工業有限公司、蘇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停止在相關電商平臺虛假宣傳其糕點類產品為“北京特產”等不正當競爭行為;北京蘇稻食品工業有限公司停止將“稻香村”崩形標識虛假宣傳為“江蘇省著名商標”等不正當競爭行為;

三、北京蘇稻食品工業有限公司、蘇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在《北京晚報》上刊登聲明以消除因涉案侵杖行為造成的影響(聲明內容需經本院審核,逾期未刊登聲明本院將刊登本判決相關內容,費用由北京蘇稻食品工業有限公司、蘇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承擔);

四、北京蘇稻食品工業有限公司、蘇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於木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因侵害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造成的經濟損失29,872,388元、因不正當競爭行為造成的經濟損失100,000元及因本案訴訟支出的合理費用27,612元,合計30,000,000元;

五、駁回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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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案件的受理日期為2015年9月11日,裁判日期為2018年9月10日,而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的判決書也達到了創紀錄的98頁之多,創下之最!

自2015年9月起,北稻公司分別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及北京朝陽區人民法院對蘇稻提起訴訟,要求蘇稻公司停止使用扇形“稻香村”商標及字號的商標侵權及正當競爭行為,索賠額累計近4000萬元,並要求蘇稻在所有門店牌匾上加標“蘇州”字樣以與北稻區別。

2016年7月,蘇稻公司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訴訟,訴稱北稻公司使用“稻香村”商標及字號的行為對其構成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並請求法院判令北稻賠償其經濟損失4000萬元。

2016年11月,北稻公司甚至要求蘇稻公司停止侵權,並在商標中加入“蘇州”還要賠償經濟損失費350萬元。對此,蘇稻公司則認為,其並沒有侵犯任何註冊商標專用權,也未實施任何侵權行為,請求法院駁回其全部訴訟請求。

2017年9月22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根據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的申請,裁定北京蘇稻食品工業有限公司、蘇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兩家公司在多家電商平臺上“立即停止”銷售帶“稻香村”扇形標識、“稻香村”標識的糕點等產品。

2017年9月26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又根據蘇稻、北京蘇稻兩公司的申請,撤銷了上述裁定。撤銷裁定之後,北稻相關負責人表示,將依法提起復議,堅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2018年9月10日,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責任公司,訴被告北京蘇稻食品工業有限公司、蘇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案宣判,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一審判決被告北京蘇稻公司、蘇州稻香村公司停止在“粽子、月餅、糕點”等商品上使用“稻香村”商標......賠償原告北京稻香村公司經濟損失30000000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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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稻香村之爭也受到了眾多網友的爭論,有人支持北京稻香村,有人說蘇州稻香村才是真正的老字號,因為蘇州稻香村的歷史更悠久!蘇州稻香村的發展始於1773年,而北京稻香村的發展始於1895年,並且在1926年出現斷層,1983年才重振旗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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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稻香村自民國時期註冊單“禾”字標作為商標,民國期間南京、上海率先成為蘇州稻香村在外地的“分支”以後,延伸蘇州稻香村單“禾”商標為“禾禾”,即第二代之意;北京稻香村在1996年註冊了“禾禾禾”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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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稻香村”商標卻落在了第三方的手上,1982年,保定稻香村食品廠要參加當時商業部的評優,需要註冊商標,便註冊了“稻香村”文字及圖商標,成為受商標法保護的“稻香村”糕點。

2004年4月,保定稻香村新亞食品有限公司和北京新亞趣香食品有限公司又與蘇州稻香村食品廠共同成立了“蘇州稻香村食品工業有限公司”,此時最早註冊的“稻香村”文字及圖商標幾經轉讓後歸到了“蘇州稻香村”名下。

2006年7月18日,蘇稻公司申請註冊扇形“稻香村”商標,北京稻香村提出異議,使其未能註冊成功。

2003年至2008年期間北京稻香村兩次被授權使用糕點類“稻香村”商標。然而,隨著網絡電商的興起,原有的地域格局被打破,南北稻香村的利益出現了矛盾,雙方開始對簿公堂。

2010年起,北稻公司開始申請註冊“北京稻香村”商標,2015年註冊成功。隨後,北稻向蘇稻提起訴訟,以擁有“北京稻香村”商標為由,要求蘇稻不得使用手寫體“稻香村”,如要使用則需加上“蘇州”以示區別。

2013年,國家商評委做出裁定,對蘇稻公司的扇形“稻香村”商標不予核准註冊。蘇稻不服商評委的裁定,先後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起訴,使得“稻香村”商標爭議轟動全國。

2014年,北京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終審判決,北京稻香村公司和蘇州稻香村公司已經形成各自穩定的市場,無正當理由不應打破,並最終支持了北京稻香村公司的主張,維持了商標評審委員會和一審法院關於蘇州稻香村公司申請註冊的商標(即“扇形稻香村”)不應予以獲得註冊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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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界認為,“蘇稻”和“北稻”不存在本質上的真偽之爭。雙方在市場上應該摒棄零和博弈的思維,非要在名號上爭出結果,可能延誤了升級發展的契機。

也有網友表示,三禾是北京稻香村,沒有三禾是蘇州稻香村,沒有一個是假的。也有網友建議,稻香村可以跟少林寺一樣分南北派。

對於南北稻香村,你是怎麼認為的呢?

本文來源辰聯知識產權官網商標註冊官網:http://www.cl010.com/tradem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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