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全面清理“過時”政府規章和“紅頭文件”

德州新聞網訊

28日,來自德州市法制辦的消息,今年我市全面開展文件清理工作,包括對1995年建市以來至2017年期間的市政府文件及市政府辦公室文件進行清理,以及規章規範性文件的專項清理。

所謂規範性文件,就是俗稱的“紅頭”文件,是政府機關實施法律法規、履行行政管理職能的一種重要載體和方式,對於政府實施改革、發展經濟、維護秩序、服務社會起著重要作用,直接關係到政府機關的形象和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對於一些工作任務已完成、管理方式改變、適用期已過、不適應實際工作需要等情況的規範性文件,必須進行及時清理,才能保證政令暢通,推進依法行政。為此,我市積極開展文件清理工作,為我市加快實施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營造良好的氛圍。

截至目前,我市對涉及著名商標制度的規章規範性文件進行清理,市工商局廢止1件、修訂3件,禹城市政府修訂1件。對涉及產權保護的規章規範性文件進行清理,擬廢止市政府及部門產權保護規範性文件2件,擬廢止縣(市、區)政府及部門規範性文件13件,已廢止縣(市、區)政府及部門規範性文件13件,已修改縣(市、區)政府及部門規範性文件2件,擬修改縣(市、區)政府及部門規範性文件3件。對涉及生態環境保護的規章規範性文件進行清理,確定已廢止涉及生態環境保護的市級政府及其部門規範性文件8件,縣級政府及其部門規範性文件55件;已修改市級政府及其部門規範性文件9件;擬廢止縣級政府及其部門規範性文件5件;擬修改市級政府及其部門規範性文件2件,縣級政府及其部門規範性文件7件。(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 潘曉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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