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福建省產業扶貧保險實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产业扶贫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福建省產業扶貧保險實施方案的通知

閩政辦〔2019〕23 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經省政府研究同意,現將《福建省產業扶貧保險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9年4月8日

(此件主動公開)

福建省產業扶貧保險實施方案

產業扶貧是穩定脫貧的根本之策,是精準扶貧的關鍵舉措。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實施意見》精神,充分發揮保險政策對建檔立卡貧困戶發展農業產業項目的保障作用,幫助建檔立卡貧困戶實現穩定脫貧,結合我省扶貧開發工作實際情況,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為切實提高建檔立卡貧困戶發展農業生產的積極性,有效防範風險,制定出臺特惠制產業保險方案。堅持量身定製、因戶施策、全面覆蓋的原則,聚焦全省有勞動生產能力的建檔立卡人口,激勵其通過自身的努力,因地制宜發展農業產業項目,為實現穩定脫貧目標夯實基礎。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全覆蓋。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實施的農業產業項目,做到產業扶貧保險政策全覆蓋,實現應保盡保。

(二)堅持特惠制。制定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經營綜合險品種,科學設置保額,實行優惠費率。現有農業保險政策和新增的家庭經營綜合險對貧困戶取消投保門檻,保費主要由財政資金予以補貼。

三、實施方案

(一)實施對象

全省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從事的農業產業項目全部納入產業扶貧保險政策保障範圍。

(二)實施內容

1.屬於已有農業保險險種範疇的,按原保險方案執行,其中建檔立卡貧困戶的自付保費比例降至10%,超過10%的部分由省級財政全額承擔。省級財政補助資金經省扶貧辦審核後撥付。

2.新設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經營綜合險,對貧困戶發展的所有農業產業項目提供自然災害和意外傷害風險保障。保額按貧困戶投保標的的直接物化成本加適當人工成本設定。保費由省、設區市、縣(市、區)財政和貧困戶分別承擔54%、18%、18%和10%。

(三)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經營綜合險運作方式

1.承保機構。在保額和保費確定的條件下,通過公開招標(服務類招標)形式確定承保機構,即圍繞承保機構綜合服務能力,如服務網點覆蓋面、市場信譽、履約能力、理賠服務等,確定一傢俱備農業保險經營資質的保險機構承保。

2.投保方式。根據自願原則,建檔立卡貧困戶發展的農業產業項目都可納入政策承保範圍。以村為單位進行投保。承保機構應優化程序,上門服務。

3.保險方案。承保機構按照產業扶貧保險政策要求,在全省範圍內統一制定不同品種的保險方案,明確保險標的、保險責任、保險期限、賠償處理等,全省按統一標準實施。

4.資金管理。縣級扶貧和財政部門會同承保機構根據實際簽訂的保險合同,上報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經營綜合險的投保類型、數量、規模和保費,設區市扶貧和財政部門審核彙總後報省扶貧辦和省財政廳。省財政廳、設區市財政局將保費補助資金下達到有關縣(市、區),縣級財政部門按轉移支付有關規定及時將補助資金核撥給承保機構。每年年底,省扶貧辦會同福建銀保監局、省財政廳對產業扶貧保險專項資金進行結算,扣除承保機構當年賠款和運營綜合成本(原則上控制在總保費的20%以內)後,若當年度有資金結餘,結餘部分用於抵減第二年保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扶貧辦、省財政廳、省金融監管局、福建銀保監局等部門要加強業務指導和監督,確保產業扶貧保險政策順利實施。各級扶貧部門要主動牽頭,充分發揮掛鉤幫扶責任人、鄉村幹部和駐村第一書記的作用,做好與各有關單位和保險機構的銜接工作,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交流溝通,協調解決問題,形成各負其責、共同推進的工作機制。

(二)夯實基礎工作。承保機構要建立建檔立卡貧困戶保險臺賬,對已有的農業保險險種和新設的家庭經營綜合險,分別逐戶詳實登記建檔立卡貧困戶投保、理賠等相關信息,建立完善的信息共享、統計和監測機制。

(三)提供優質服務。承保機構要配備足夠的工作力量,確保每個鄉鎮都有專人負責。簡化理賠手續,提高服務水平,設立理賠專線,及時查勘,快速理賠,應當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協議後10日內,將賠償金支付到戶。

(四)強化監督管理。產業扶貧保險財政補助資金納入財政資金監管範疇。省扶貧辦、省財政廳、省金融監管局、福建銀保監局對險種方案設計實施、保費補貼和投保理賠等情況實施全過程監督。承保機構對產業扶貧保險資金實行專款專用、獨立核算、專賬管理,接受監督,確保資金安全。

(五)開展宣傳培訓。承保機構印製《精準扶貧產業保險投保手冊》,發放到戶,開展業務培訓,提升服務群眾的能力和水平。各級各部門要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絡和貧困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廣泛開展政策和典型案例宣傳,增強貧困群眾的保險意識,做到家喻戶曉。及時總結產業扶貧保險的典型經驗和工作成效,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推進產業扶貧保險政策發揮應有的效益。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暫定至2020年12月31日止。

附件:福建省產業扶貧保險政策部分農產品單位保額及費率參考表

附件

福建省產業扶貧保險政策部分農產品單位保額及費率參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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