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金融界新動態 推動海洋經濟向質量效益型轉變

近日,為貫徹落實關於"加快建設海洋強國"和"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的戰略部署,中國人民銀行、國家海洋局、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八部委聯合印發了《關於改進和加強海洋經濟發展金融服務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了銀行、證券、保險、多元化融資等領域的支持重點和方向,推動海洋經濟向質量效益型轉變。

《意見》對海洋傳統產業、新興產業和服務業均有涉及,並以分業施策為原則,提出了各個金融領域支持的重點和方式,開展試點示範、搭建公共服務平臺等任務,基本構建了海洋經濟發展金融服務的政策體系。

在銀行信貸方面,鼓勵有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設立海洋經濟金融服務事業部、金融服務中心或特色專營機構,提升專業化服務水平;結合海洋經濟特點,加大涉海抵質押貸款業務創新推廣,對於海洋基礎設施建設和重大項目、產業鏈企業、漁民等不同主體,給予針對性支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圍繞全國海洋經濟發展規劃,優化信貸投向和結構,支持海洋經濟一、二、三產業重點領域加快發展;明確加強涉海企業環境和社會風險審查,堅持"環保一票否決制"。

在股權、債券方面,引導處於不同發展階段的涉海企業,積極通過多層次資本市場獲得金融支持。

在保險方面,強調規範發展各類互助保險,探索巨災保險和再保險機制,加快發展航運險、濱海旅遊險、環境責任險等,擴大出口信用保險覆蓋範圍;鼓勵保險資金通過專業資產管理機構、海洋產業投資基金等方式,加大投資力度。

在多元化融資方面,支持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和企業發起設立金融租賃公司;推動航運金融發展,加快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投貸聯動等模式在海洋領域的規範推廣;積極發揮各類基金對於海洋經濟發展的支持作用。

國家海洋局黨組書記、局長王宏指出,此次發佈的《意見》是國家首個金融支持和服務海洋經濟發展的綜合性、綱領性文件,是落實國家加快發展海洋經濟和加強金融服務、防範金融風險等系列重大部署的重要舉措。《意見》的發佈實施,對於增強金融服務海洋領域實體經濟能力、推動海洋經濟向質量效益型轉變具有重要的指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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