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奇」侠妇人智赚大汉

「传奇」侠妇人智赚大汉

董国庆,字元卿,饶州德兴县人。

宋徽宗宜和六年(公元1124年),他考中进士,授任莱州膠水县主簿。当时金兵正准备大举南侵,他把家眷留在故乡,自己一人去任所。没过多久,中原就沦陷了,他无法回到南方,也不愿投降故人,便弃官流落于北方农村。

他寄居在一户人家,房主人待他很好,可怜他孤身远羁,家政无人操理,便替他娶了一个女人。这女人不知是什么地方的人,大概也是因兵荒马乱而流落于此地的。她很聪明,也很有姿色,看到董国庆一贫彻骨,不仅不嫌弃他,反而勇敢地承担了谋生的重担。她把自己所有积蓄拿出来,买了七八头驴、几十斛麦,开了一个磨坊。磨好的面粉,她亲自骑驴送进城去卖,常常天黑后才带着钱叫来。她经常三四天进城一次,这样忙了三年,赚的钱越来越多,便添置了家业,有了自己的土地和房子。

董国庆因为曾经是宋朝官员,北方沦陷后他没有向金朝自首、投降,而埋名隐姓,避居乡村,这就犯了杀身之罪,所以他不得不继续隐瞒自己的身份。即使对和他生活在一起的那个女人,他也不曾吐露真情,但离乡日久,他对故乡亲人怀念之情与日俱增,逃不过那个女人的眼睛。她曾多次关心地询问过他,他却一再掩饰。日子久了,他们彼此更相知、更相爱了。他觉得不应没再隐瞒了,便把自己的心里话掏出米。那女人听了他的肺腑真言,不仅不埋怨他,反而很同情他,说“你为什么不早告诉我呢?早告诉了我,我们就可以早想办法呀!我有位兄长,任侠仗义,喜欢帮助别人。过几天他就会来看我,我愿意代你去求他,他绝不会不管的。”

十日过后,果然来了一碰远方商人。那商人身体魁伟,络腮胡子,骑着大马,驱起着十几辆运货马车。董国庆的女人说“这就是我的兄长。”说完她便出门迎拜,向她兄长介绍了自己的丈夫。当晚便留那大汉在家喝酒,一直喝到深夜,她这才把她丈夫的心事告诉了她的兄长,并求他帮忙。

这时候金国又下达了一道严厉的命令:允许那些逃亡的宋朝官吏自首,如不自首而躲藏起来,一经查出或被人告发,立即处以死刑。董国庆内心恐惧,此时反而后悔起来,因而说“不是这么回事。我并不是宋朝的官员,只是家在南方。”那大汉看他那畏首畏尾的样子,气得胡子都翘起来了,冷笑着说“我妹妹嫁给你好几年了,我们三人本当情同骨肉兄弟,所以我打算冒犯金朝禁令,护送你回南方。没想到你这样猜疑我,假若路途中遇到了风险,你还会推故连累我。你赶快把宋朝政府发给你的委任状交到我手里,表明你对我的信任。如果你还要躲躲闪闪,明天我就把你捆送官府!”董国庆心里更加害怕,自料这一次死定了,但又存一分侥幸之心,只好从背襄中取出委任状交给了这个大汉。

这个晚上,他不停哭泣,但又无可奈何,只好听之任之。第二天早上,大汉牵来了一匹马,对董国庆说“我们该动身了。”董国庆要他的女人一道走,那女人说“现在我还有些事要办,不能抽身,明年我一定去找你。我亲手做了一件夹袍送给你,你一定要好好地穿在身上,不要丢失了。一路上你要听我哥哥的安排,不可违拗他。他转回来的时候,如果赠送你几十万铜钱,你千万不要接受;万一他勉强你接受,你就把我送你的这件夹袍给他看。他曾经受到了我的恩惠,这次送你回去还不足以报我的恩,到时候他还应当送我去南方。如果你接受了他送的钱,他的责任就尽了,就不会再送我了。你千万不要遗失这件袍子,因为它关系重大!”听了自己女人的话,董国庆感到很惊异,听她的口气,她和那大汉似乎并不是亲兄妹,只是有大恩于大汉。但行装已经束好,如不赶快走就会被邻里察觉,他只好挥泪上马,依依惜别。

董国庆与大汉一路疾驰到海边,见到一只大船正要解缆启程,大汉催促国庆赶快上船。国庆刚到船上,大汉便在岸上向他作揖告别,大船也立即向南航行。当时国庆身边既没带粮食,也没有银钱,更没有被子,便茫然不知所措。但船上的人待他十分有礼貌,吃用之物一应俱全,从没有叫他付过账,也没有人来问过他。船刚抵达南方的口岸,那大汉已先在水边等候着他,并邀请他到酒店里宴饮,问他在船上过得怎么样,并取出20两黄金,说“这点钱,你拿去奉养你的老母吧!”国庆记住了他女人临行时对他的嘱咐,便坚决拒受那二十两黄金。大汉说“你空手回家,难道让你的老母、妻子饿死吗?”便勉强留下了金子向外走去,国庆连忙赶上去,把那件袍子给大汉看。大汉十分惊异,笑着说“我的智慧果然赶不上我那妹妹!看来我的事还没有办完,明年还要把你的那位美人送来。”说完挥手就走,头也不回。

董国庆回到家中,发现他的母亲、妻子和两个儿子都安然无恙,但家里生计已十分艰难。正在他为日后的生活忧虑的时候,他想起了那女人临行赠他的那件夹袍。他把那夹袍给家里人看,大家都感到这件夹袍比平常的夹袍重多了。用手一摸,发同夹袍中有点发硬。于是拆开衣缝来看,原来有许多金箔缝在里边!董国庆既已回归宋朝,便向朝廷京报了自己在北方的这段生活经历。宋朝嘉奖他守身不屈,委派他为宜兴尉。过了一年,那大汉果然把他的那位北方妻子送来了。

选自《夷坚志》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