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注重自己的信用?考公務員、事業單位將受限!

想考公務員及事業單位嗎?那麼從現在開始你要維護好你的信用!國務院辦公廳近期印發 《關於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明確要求對失信人員進行多方面的懲戒,考公務員,入黨,入伍,孩子入學等全受限。讓我們看看具體要求。

不注重自己的信用?考公務員、事業單位將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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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失信執行人員,《意見》中有設置了多項懲戒措施,比如從事特定行業或項目限制、准入資格限制、任職資格限制等。其中任職資格限制對能否擔任法人代表,能否被招錄為公務員,能否入伍服役等做出了要求,大家可著重看一下。

任職資格限制

1、擔任國企高管限制。失信被執行人為個人的,限制其擔任國有獨資公司、國有資本控股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國有資本參股公司國有股權方派出或推薦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已擔任相關職務的,按照有關程序依法免去其職務。

2.擔任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限制。失信被執行人為個人的,限制其登記為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

3.擔任金融機構高管限制。限制失信被執行人擔任銀行業金融機構、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保險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不注重自己的信用?考公務員、事業單位將受限!

4.擔任社會組織負責人限制。失信被執行人為個人的,限制其登記或備案為社會組織負責人。

5.招錄(聘)為公務人員限制。限制招錄(聘)失信被執行人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職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確定為失信被執行人的,失信情況應作為其評先、評優、晉職晉級的參考。

6.入黨或黨員的特別限制。將嚴格遵守法律、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情況,作為申請加入中國共產黨、預備黨員轉為正式黨員以及黨員評先、評優、晉職晉級的重要參考。

7.擔任黨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限制。失信被執行人為個人的,不作為組織推薦的各級黨代會代表、各級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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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入伍服役限制。失信被執行人為個人的,將其失信情況作為入伍服役和現役、預備役軍官評先、評優、晉職晉級的重要參考。

可見,如果你被確認為失信,並被施行懲戒,那麼你在入伍、入黨、從業等多方面受到限制,考公務員或事業單位當然也是不允許的,因此,我們要做一個誠實守信之人,否則會影響我們的前途,大家切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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