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不思悔改 再次伸手被捉

穆某,男,29岁,兴平市汤坊镇人。去年8月,穆某因盗窃被咸阳市泾阳县法院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穆某不思悔改,故伎重施,结果被抓获。

今年3月,穆某在网吧趁人熟睡之机,随手偷走了受害人的手机;5月,穆某在一家诊所购买针管时发现诊所休息室无人,便将受害人放在床头的两部手机偷走。失主报案后,兴平警方迅速破案,将穆某抓获。

该案审理结束后,警方向兴平市检察院提请对其予以批捕。嫌疑人穆某屡教不改,盗窃事实证据确凿,兴平市检察院于近日对其批准逮捕。(通讯员 王晓玲)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