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產權房能否解西安的住房難?

又是週末,西安習慣性地在星期五發布重磅政策


今天也不例外。下午,西安市房管局召開住房供給側改革通氣會,共有產權住房制度正式落地,第三次房改啟動




共有產權房能否解西安的住房難?

▲西安市房管局 | 圖源網絡


今天,西安市政府辦公廳發佈了一項關於住房的重磅文件——《西安市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施方案》。


在這份方案中,我們捕捉到這幾點重要內容:


● 將租賃型保障房(含廉租房、公租房)整合為公租房,以低於市場租金一定比例的價格,面向西安市居民、新就業職工、外來務工人員等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和在西安市無自有住房且經市委人才辦、市人社局認定的各類人才或新畢業大學生出租。

● 將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整合為共有產權住房,實行政府與購房人按份共有產權,面向在西安市無自有住房且5年內無住房登記信息和交易記錄的西安市戶籍居民、取得西安市居住證的非西安市戶籍居民和各類人才供應。

● 不再新立項租賃型保障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項目,已立項的,仍按原政策規定組織實施。已配租、配售的,仍按原政策規定居住、退出和上市交易。已取得租賃型保障房資格的保障對象,按原政策標準配租公租房。已取得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購房資格的保障對象,可以自主選擇購買存量經濟適用住房、存量限價商品住房或共有產權住房中的一種。

● 自2018年起,在編制年度居住用地供應計劃時,優先充分保障公租房、共有產權住房用地,供地比例原則不低於40%。

● 單套共有產權住房的銷售價格實行“一房一價”,可根據戶型、朝向、樓層、區位等因素,按照增減代數和為零的原則,在銷售限價±5%之內浮動。

共有產權房能否解西安的住房難?

▲西安市政府文件 | 圖源網絡




什麼是共有產權住房?簡單說就是,一套房子,政府和買房人各持一定比例的產權。


用大白話來翻譯一下,比如小王要買房,這套房子比周邊同品質商品房的價格要低,小王佔60%份額,政府佔40%份額,這就是共有產權。


其實,共有產權住房起源於30年前的英國,但即使現在的英國也沒有非常完善的模式,還在優化當中。


2014年4月,住建部確定了包括淮安、北京、上海在內的6個城市進行共有產權住房的試點。


三年後,住建部、國土部發布《關於加強近期住房及用地供應管理和調控有關工作的通知》,提出超大、特大城市和其它住房供求矛盾突出的熱點城市,要增加公租房、共有產權房供應。


目前,已有北京、上海、南京、煙臺、福州等多個城市推出了共有產權房項目。前幾天,廣東省也發佈了徵求意見稿。


廣東提出,滿足購買共有產權住房不少於10年等條件的,允許承購人一次性增購代持機構所持有的產權份額取得完全產權,住房性質轉變為商品住房。


上海提出,取得共有產權房的不動產權證滿5年,就可以購買政府產權份額,也可以上市轉讓共有產權保障住房。辦理手續之後,共有產權房就能變更為商品房。


南京提出,自購房發票記載時間5年後,經共有產權人同意,共有產權保障房可上市交易,交易價格按屆時市場價執行。


與上海等城市不同,北京政策執行力度最大,購買之後,房屋產權性質仍是共有產權住房,所佔房屋產權份額比例不變。


在大家盼望的眼神中,西安的政策姍姍來遲。


對比發現,西安的政策與上海一樣:取得共有產權房的不動產權證滿5年,允許承購人一次性增購代持機構所持有的產權份額取得完全產權,住房性質轉變為商品住房


購買共有產權住房不足5年的(以購房合同網籤備案之日計算),購房人不得轉讓房屋產權份額,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的,經市住房保障部門批准同意,由代持機構按照原購買價格回購,並繼續作為共有產權住房使用。


共有產權房能否解西安的住房難?

▲正在建設的樓盤 | 圖源網絡




在西安,樓市常常佔據各大媒體的頭條位置。


因為,一切和房子有關的消息,都會成為全民熱議的話題。房子,在人民群眾心裡的地位實在是太高了,有房和無房的心境,差別太大。這裡面故事太多,說多了都是淚。


西安的房價,早已是全民話題,從2016年底的均價不到7000元,一年多時間翻了一倍,甚至一度出現“一房難求”之景象。


今年7月末,永康書記要求補齊教育、醫療、住房“三大民生短板”。但是,西安的現狀是,保障性住房缺口太大,商品房價格高,中低收入家庭和人才住房難。


從直觀上說,推出共有產權房可以減輕人們的購房負擔。一套房子,原價買來,負擔比較重,政府和個人合夥買,各佔一部分比例,由個人居住,那麼個人的負擔肯定會減輕。這對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很有好處。而且,比以前的自住房、經適房之類,規則更簡明,也顯得公平。


還有一個最關鍵的問題,那就是對房價的影響。其實,房價能夠上漲,歸根結底還在於大量剛需的存在支撐了炒房的預期,以及貨幣的支撐。


普通剛需買房主要是為了自住,以往買普通商品房,實際扮演了房價上漲過程中的“散戶”,被少數“莊家”牽著走。而推出“共有產權房“之後,普通人既不用擔心長期租房的尷尬,又不用承當高額的購房成本,有條件的還能在5年後買下全部產權。


共有產權房的推出,進一步剝離了房屋的金融屬性,如果落實得力,房價就缺乏上漲的動力。


但是,短期內不會對房價形成影響,因為商品住房佔住房供應量的60%左右,共有產權住房,佔住房供應量的20%左右。如果不大量增加公租房和共有產權住房的土地供給,商品房降價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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