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海滄最全集成電路政策 爲什麼這裡會成爲行業「風暴眼」?


廈門海滄最全集成電路政策 為什麼這裡會成為行業“風暴眼”?


校對 範蓉

集微網9月10日報道(記者 張軼群)廈門是中國五大經濟特區之一,也是我國對外開放的窗口和創新發展的熱土。作為廈門著力打造的12條千億產業鏈群之一,廈門集成電路產業近年來發展迅速。

紫光、聯芯、通富微電、士蘭微等行業龍頭相繼入駐,年均產值保持40%快速增長,產業鏈日漸豐富完備,除原有的火炬高新區之外,又湧現出海滄區等後起之秀,一躍成為行業的“風暴眼”。

近日,在由集微網、廈門半導體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半導體投資聯盟主辦的第二屆集微半導體峰會上,廈門市海滄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章春傑介紹了海滄區集成電路產業發展情況及產業政策。針對性強、差異化發展的產業政策成為助推海滄區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關鍵。

廈門海滄最全集成電路政策 為什麼這裡會成為行業“風暴眼”?


差異化發展路徑 專業團隊運營

2016年6月,廈門市委、市政府出臺《廈門集成電路產業發展規劃綱要》(以下簡稱《綱要》),建立市集成電路產業發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置在市經信局,協調全市推進集成電路產業發展。

按照《綱要》計劃,到2025年,廈門市集成電路產業產值將達到1500億元;以集成電路產業支撐的信息技術產業和相關產業規模超4500億元;成為我國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重點集聚地區之一;形成具有國內龍頭地位的化合物半導體研發、產業化基地,構建較為完整的產業鏈;在部分領域佔有國際半導體產業版圖中的一席之地。

也是在2016年,海滄區提出差異化路徑發展集成電路產業的思路,以國際化視野、格局,結合國情、區域資源,謀劃集成電路產業發展,規劃先行、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的發展原則,依託專業團隊,政府資源與市場機制的有機結合,機制體制創新,支撐產業發展。

海滄按照“全市一盤棋,差異化佈局、錯位發展”的總體思路,在重點領域打造比較優勢、價值鏈優勢;“完善、補齊”海滄、廈門(福建)及東南沿海集成電路產業鏈的關鍵環節,進一步提升海滄集成電路產業的比較優勢、區位優勢;改善我國芯片製造產能大規模擴張後的後道(封測、載板)產能不足、產業鏈不完善等問題;提升我國封裝載板工藝技術、研發、管理運營、國際市場開拓等的能力和水平。

海滄區成立工業發展領導小組,建立“政府+園區+平臺公司+基金+專家委員會”的產業發展機制,調整原信息產業公司定位,成立半導體投資集團,組建專業團隊,探索建立市場化的體制機制,提高招商引資專業化、園區管理精細化、企業服務人性化水平。

此外,海滄區積極探索政府資源與市場手段結合的集成電路產業發展模式。按照“精準招商、貼心服務、專業隊伍、市場機制”的定位,在區屬國有企業海投集團旗下成立了集園區運作、企業服務、招商引資等職能為一體的信息產業公司,為園區開發、產業發展和企業運營提供服務。

據介紹,從2018年開始,海滄區共簽約落戶製造類項目5個(包括封測、12吋特色工藝芯片製造、4/6吋化合物芯片製造、軟硬載板等)。 目前,海滄區共引進設計類企業13家,聚集了100多位集成電路從業人員,設計產業園4.2萬平面積使用1.3萬平。主要包括士蘭微廈門公司、綠芯半導體(固態存儲芯片及系統的研發)、集微網(集成電路資訊、PR及相關諮詢服務)、開元通信(微波通訊)、碼靈半導體(二維碼芯片)、鑫憶訊科技(存儲芯片設計)、晟視圖芯(360度全景、AR/VR)、英諾迅(射頻和微波芯片設計)等。

產業政策補貼力度大

在產業政策方面,海滄區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對集成電路已給予信貸傾斜,設立集成電路專項貸款和麵向集成電路企業設計金融產品;支持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為集成電路中小企業提供擔保,按年度擔保額的1%給予擔保機構補助。

利用廈門集成電路生產線首次流片補助,按照首次工程流片費用的50%給予獎勵,每個企業單位年度補助總額不超過6000萬元。利用廈門集成電路封裝、測試生產線首次封裝測試工程批補助,按照首次工程批費用的50%給予補助,每個企業(單位)年度補助總額不超過500萬元。

在IP購買、第三方IC設計平臺使用補助方面,給予符合條件的企業IP購買直接費用40%的補助;單個企業(單位)每年補助總額不超過300萬元。鼓勵第三方IC設計平臺IP複用、共享設計工具軟件或測試與分析,給予實際費用50%的補助;單個企業(單位)年補助不超過200萬元。

在配套補助方面,對申請、獲得國內外發明專利的,按廈門市現行專利資助政策給予獎勵和資助;在廈門市專利資助標準的基礎上,再給予1.2倍的區級配套獎勵;得到國家、福建省、廈門市立項支持的集成電路類科技計劃項目,按中央、省裡和市裡的配套要求給予合理配套;市(區)財政各類專項資金向集成電路產業傾斜。

獲批省、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的,給予一次性100萬元的獎勵;獲批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的,給予補足1000萬元的補助;經海滄區經信局(工業辦)認定的研發總部(研發中心)或分中心,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落戶海滄,帶產業化項目的,按照其新增研發設備等實際投入的30%予以補助,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未帶產業化項目的,按照其新增研發設備等實際投入的30%予以補助,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1000萬。

當年銷售額10億元以上的系統(整機)、終端企業,首次採購廈門集成電路企業芯片或模組的,按採購額40%給予獎勵;單個企業(單位)年度補助額不超過400萬元。

在企業增產獎勵方面,除設計外的集成電路企業,銷售收入首次超過1億元、3億元、5億元、10億元的,自當年度起,連續3年將其新增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區級留成部分,分別按照100%、70%、50%、30%的比例獎勵企業;設計類企業,年度銷售額首次超過1000萬元、3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的,自當年度起,連續3年將其新增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區級留成部分,分別按照50%、40%、30%、20%的比例獎勵企業。

在產業園研發、生產、辦公用房租金、水電補助方面,經海滄區經信局(工業辦)認定的集成電路企業,前三年按實際租金100%補助,第四至第五年給予50%補助;每家企業(單位)補助的建築面積不超過1000平方米;集成電路製造企業,自投產之日起5年內,給予水電費用50%的補助;每家企業(單位)獲得的補助不超過500萬元。

支持企業參加展會、融資貸款。參加國內外專業展會,按照展位費、特裝搭建、展館網絡和電費等費用50%給予補助;單次最高不超過25萬元,每年不超過50萬元;通過擔保機構貸款融資的,按企業繳交擔保費的50%給予補助;單家企業每年補助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經廈門證監局輔導備案後,給予一次性170萬元資金扶持;輔導期滿、向中國證監會提出發行上市申請並正式受理的,給予一次性150萬元資金扶持;企業進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30萬元;實際到賬5000萬元以上且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按實際到賬資金5%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廈門海滄最全集成電路政策 為什麼這裡會成為行業“風暴眼”?


七項政策引進留住人才

作為福建省首批產業人才聚集基地,2018年海滄區累計引育各類高層次人才286人,其中,兩院院士6人,國家“千人計劃”專家23人,“長江學者”4人,省“百人計劃”專家70人,市“雙百計劃”人才133人,市臺灣特聘專家9人,80%以上具有海外留學從業背景。

目前,海滄區出臺了“1+3+N”引才惠才政策體系,其中包括《海滄區關於實施創新創業人才引進工程的若干意見》、《海滄區企業人才住房優惠暫行辦法(試行)》、《海滄區青年人才公寓管理暫行辦法》、《海滄區引進與培育集成電路產業人才暫行辦法》、《海滄區引進與培育集成電路產業人才暫行辦法》、《海滄區引進重點高校畢業生暫行辦法》等。

按照5類人才(頂尖人才、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高端人才、優秀人才、新引進人才)劃分標準,海滄人才可享受安家補助、創業就業獎勵和住房保證等7項政策。

頂尖人才指在集成電路領域工作滿10年以上,符合《福建省引進高層次人才評價認定辦法(試行)》所列A檔引進高層次人才(傑出人才)條件之一,經區政府相關部門評估認定的人才。

頂尖人才可採取一事一議的方式,給予最高500萬元購房補貼,或給予高端人才公寓10年免租金居住。享受免租金高端人才公寓的,在我區全職工作滿10年、貢獻突出並取得本市戶籍後,可給予最高800萬元購房補貼。符合優秀人才條件的,按A、B、C三檔分別給予每人每年15萬元、10萬元、5萬元工作津貼,連續補貼3年。五年內參照個稅地方(含市區兩級)留成部分100%獎勵。參加與企業業務相關培訓,每人每年補助不超過8000元,單人累計補助不超過2萬元。統籌安排公辦校入學,或根據所就讀本市民辦學校實繳學費的30%給予補助,或根據所就讀本區高端民辦學校實繳學費的50%給予補助。

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團隊,指入選國家“千人計劃”、福建省“百人計劃”、廈門市“雙百計劃”的人才(團隊)。

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團隊符合《海滄區青年人才公寓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入住人才公寓的,5年免租金。人才本人或團隊帶頭人可享90萬元購房補貼或每月4000元租房補貼;團隊核心成員可享70萬元購房補貼或每月3000元租房補貼,每個團隊享受政策核心成員不超過2人。租房補貼均最長5年。根據《廈門市引進高層次人才住房補貼實施意見》獲得市級住房補貼的人才:選擇在海滄購租房的,按市級標準給予25%購房再補貼或50%租房再補貼。符合優秀人才標準的,按A、B、C三檔分別給予每人每年15萬元、10萬元、5萬元工作津貼,連續補貼3年。五年內參照個稅地方(含市區兩級)留成部分100%獎勵。參加與企業業務相關培訓,每人每年補助不超過8000元,單人累計補助不超過2萬元。統籌安排公辦校入學,或根據所就讀本市民辦學校實繳學費的30%給予補助,或根據所就讀本區高端民辦學校實繳學費的50%給予補助。

高端人才指根據《廈門市加快發展集成電路產業實施意見》及其相關配套文件規定,符合廈門市集成電路高端人才標準並獲得安家補助的人才。

高端人才符合《海滄區青年人才公寓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入住人才公寓的,5年免租金。根據人才條件不同,可相應享受30-90萬元購房補貼或每月1000-4000元租房補貼,租房補貼最長5年。根據《廈門市引進高層次人才住房補貼實施意見》獲得市級住房補貼的人才,選擇在海滄購租房的,按市級標準給予25%購房再補貼或50%租房再補貼。按人才獲得的市級安家補助標準的30%予以再補貼。符合優秀人才標準的,按A、B、C三檔分別給予每人每年15萬元、10萬元、5萬元工作津貼,連續補貼3年。五年內參照個稅地方(含市區兩級)留成部分100%獎勵。參加與企業業務相關培訓,每人每年補助不超過8000元,單人累計補助不超過2萬元。統籌安排公辦校入學,或根據所就讀本市民辦學校實繳學費的30%給予補助,或根據所就讀本區高端民辦學校實繳學費的50%給予補助。

優秀人才指在企業擔任中高級管理或專業技術職務,且年薪不低於30萬元(人民幣,下同)(以稅務部門確認的個人申報收入為準)的人才。其中年薪70萬元以上(含本數,下同)的為A檔人才,年薪50萬元以上70萬元以下(不含本數,下同)的為B檔人才,年薪3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為C檔人才。

優秀人才符合《海滄區青年人才公寓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入住人才公寓的,租金“三免兩減半”。A檔人才可享90萬元購房補貼或每月4000元租房補貼,租房補貼最長5年。B檔人才可享70萬元購房補貼或每月3000元租房補貼,租房補貼最長5年。C檔人才可享50萬元購房補貼或每月2000元租房補貼,租房補貼最長5年。按A、B、C三檔分別給予每人每年15萬元、10萬元、5萬元工作津貼,連續補貼3年。五年內參照個稅地方(含市區兩級)留成部分100%獎勵。參加與企業業務相關培訓,每人每年補助不超過8000元,單人累計補助不超過2萬元。統籌安排公辦校入學,或根據所就讀本市民辦學校實繳學費的30%給予補助,或根據所就讀本區高端民辦學校實繳學費的50%給予補助。

新引進人才指2016年6月以後引進並首次來海滄就業的人才,包括本科、碩士、博士等基礎性人才,初級職稱以上專業技術人才,以及高級工以上技能人才。

新引進人才符合《海滄區青年人才公寓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入住人才公寓的,租金“三免兩減半”。新引進的具有碩士(含)以上學位或中級(含)以上職稱或年薪15萬元(含)以上30萬元以下人才:每月1000元租房補貼,租房補貼最長5年。新引進的具有碩士(含)以上學位或中級(含)以上職稱,且年薪15萬元(含)以上30萬元以下人才:購房總額10%最高20萬元的購房補貼。具有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學歷或初級職稱或高級工職業資格者每人每年2萬元,具有碩士學位或中級職稱或技師職業資格者每人每年3萬元,具有博士學位或高級職稱或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者每人每年4萬元。以上津貼均連續補貼3年。對年薪達個稅自行申報額的集成電路產業人才參加與企業業務相關培訓,每人每年補助不超過8000元,單人累計補助不超過2萬元。具有碩士(含)以上學位或中級(含)以上職稱或年薪15萬元(含)以上人才子女,根據所就讀本區高端民辦學校實繳學費的50%給予補助。

企業能夠享受的8項政策包括:

一、企業每新招用一名4類人才獎勵3萬元,其中人才入選市級以上高層次人才計劃的補足10萬元。

二、企業通過獵頭公司每成功引進一名4類人才,給予獵頭公司10%的獵頭費用獎勵,給予用人單位40%的獵頭費用補貼。企業新引進4類A檔人才且年薪100萬元以上的,每年按照企業支付該人才薪酬總額的30%給予企業薪酬補貼,連續補貼3年。

三、企業新引進4類A檔人才且年薪100萬元以上的,每年按照企業支付該人才薪酬總額的30%給予企業薪酬補貼,連續補貼3年。企業柔性引進境內外知名專家,每年在海滄工作時間累計不少於90天的,每年按照企業支付該專家薪酬總額的20%給予企業薪酬補貼。

四、根據企業新引進具有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學歷或初級職稱或高級工職業資格以上、且工作滿一年以上的人才數量,按照每人1萬元標準給予企業補助。

五、企業在人才取得與本職工作相關技術專業碩士(含)以上學位後一年內給予學費補助的,政府按照不超過學費50%的標準給予企業補貼,每人次補貼不超過5萬元。

六、符合海滄區人才購房補貼政策規定的人才在海滄購房,企業在人才簽訂購房合同後六個月內給予一次性貨幣化補助的,政府按企業出資部分的50%予以企業獎勵,每人最高不超過50萬元。

七、鼓勵企業在國內知名高校設立海滄區集成電路產業獎學金,給予企業每年實發獎學金30%、最高不超過10萬元的政府補貼。

八、開展愛才重才先進單位評選工作,根據企業人才培養工作成效及創新情況等給予獎勵和表彰。(校對/範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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