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沧最全集成电路政策 为什么这里会成为行业“风暴眼”?


厦门海沧最全集成电路政策 为什么这里会成为行业“风暴眼”?


校对 范蓉

集微网9月10日报道(记者 张轶群)厦门是中国五大经济特区之一,也是我国对外开放的窗口和创新发展的热土。作为厦门着力打造的12条千亿产业链群之一,厦门集成电路产业近年来发展迅速。

紫光、联芯、通富微电、士兰微等行业龙头相继入驻,年均产值保持40%快速增长,产业链日渐丰富完备,除原有的火炬高新区之外,又涌现出海沧区等后起之秀,一跃成为行业的“风暴眼”。

近日,在由集微网、厦门半导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半导体投资联盟主办的第二届集微半导体峰会上,厦门市海沧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章春杰介绍了海沧区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情况及产业政策。针对性强、差异化发展的产业政策成为助推海沧区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关键。

厦门海沧最全集成电路政策 为什么这里会成为行业“风暴眼”?


差异化发展路径 专业团队运营

2016年6月,厦门市委、市政府出台《厦门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建立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在市经信局,协调全市推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

按照《纲要》计划,到2025年,厦门市集成电路产业产值将达到1500亿元;以集成电路产业支撑的信息技术产业和相关产业规模超4500亿元;成为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重点集聚地区之一;形成具有国内龙头地位的化合物半导体研发、产业化基地,构建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在部分领域占有国际半导体产业版图中的一席之地。

也是在2016年,海沧区提出差异化路径发展集成电路产业的思路,以国际化视野、格局,结合国情、区域资源,谋划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规划先行、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发展原则,依托专业团队,政府资源与市场机制的有机结合,机制体制创新,支撑产业发展。

海沧按照“全市一盘棋,差异化布局、错位发展”的总体思路,在重点领域打造比较优势、价值链优势;“完善、补齐”海沧、厦门(福建)及东南沿海集成电路产业链的关键环节,进一步提升海沧集成电路产业的比较优势、区位优势;改善我国芯片制造产能大规模扩张后的后道(封测、载板)产能不足、产业链不完善等问题;提升我国封装载板工艺技术、研发、管理运营、国际市场开拓等的能力和水平。

海沧区成立工业发展领导小组,建立“政府+园区+平台公司+基金+专家委员会”的产业发展机制,调整原信息产业公司定位,成立半导体投资集团,组建专业团队,探索建立市场化的体制机制,提高招商引资专业化、园区管理精细化、企业服务人性化水平。

此外,海沧区积极探索政府资源与市场手段结合的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模式。按照“精准招商、贴心服务、专业队伍、市场机制”的定位,在区属国有企业海投集团旗下成立了集园区运作、企业服务、招商引资等职能为一体的信息产业公司,为园区开发、产业发展和企业运营提供服务。

据介绍,从2018年开始,海沧区共签约落户制造类项目5个(包括封测、12吋特色工艺芯片制造、4/6吋化合物芯片制造、软硬载板等)。 目前,海沧区共引进设计类企业13家,聚集了100多位集成电路从业人员,设计产业园4.2万平面积使用1.3万平。主要包括士兰微厦门公司、绿芯半导体(固态存储芯片及系统的研发)、集微网(集成电路资讯、PR及相关咨询服务)、开元通信(微波通讯)、码灵半导体(二维码芯片)、鑫忆讯科技(存储芯片设计)、晟视图芯(360度全景、AR/VR)、英诺迅(射频和微波芯片设计)等。

产业政策补贴力度大

在产业政策方面,海沧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集成电路已给予信贷倾斜,设立集成电路专项贷款和面向集成电路企业设计金融产品;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集成电路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按年度担保额的1%给予担保机构补助。

利用厦门集成电路生产线首次流片补助,按照首次工程流片费用的50%给予奖励,每个企业单位年度补助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利用厦门集成电路封装、测试生产线首次封装测试工程批补助,按照首次工程批费用的50%给予补助,每个企业(单位)年度补助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在IP购买、第三方IC设计平台使用补助方面,给予符合条件的企业IP购买直接费用40%的补助;单个企业(单位)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鼓励第三方IC设计平台IP复用、共享设计工具软件或测试与分析,给予实际费用50%的补助;单个企业(单位)年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在配套补助方面,对申请、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的,按厦门市现行专利资助政策给予奖励和资助;在厦门市专利资助标准的基础上,再给予1.2倍的区级配套奖励;得到国家、福建省、厦门市立项支持的集成电路类科技计划项目,按中央、省里和市里的配套要求给予合理配套;市(区)财政各类专项资金向集成电路产业倾斜。

获批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的奖励;获批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的,给予补足1000万元的补助;经海沧区经信局(工业办)认定的研发总部(研发中心)或分中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落户海沧,带产业化项目的,按照其新增研发设备等实际投入的30%予以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未带产业化项目的,按照其新增研发设备等实际投入的30%予以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

当年销售额10亿元以上的系统(整机)、终端企业,首次采购厦门集成电路企业芯片或模组的,按采购额4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单位)年度补助额不超过400万元。

在企业增产奖励方面,除设计外的集成电路企业,销售收入首次超过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的,自当年度起,连续3年将其新增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区级留成部分,分别按照100%、70%、50%、30%的比例奖励企业;设计类企业,年度销售额首次超过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自当年度起,连续3年将其新增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区级留成部分,分别按照50%、40%、30%、20%的比例奖励企业。

在产业园研发、生产、办公用房租金、水电补助方面,经海沧区经信局(工业办)认定的集成电路企业,前三年按实际租金100%补助,第四至第五年给予50%补助;每家企业(单位)补助的建筑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集成电路制造企业,自投产之日起5年内,给予水电费用50%的补助;每家企业(单位)获得的补助不超过500万元。

支持企业参加展会、融资贷款。参加国内外专业展会,按照展位费、特装搭建、展馆网络和电费等费用50%给予补助;单次最高不超过25万元,每年不超过50万元;通过担保机构贷款融资的,按企业缴交担保费的50%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每年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经厦门证监局辅导备案后,给予一次性170万元资金扶持;辅导期满、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发行上市申请并正式受理的,给予一次性150万元资金扶持;企业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30万元;实际到账5000万元以上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按实际到账资金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厦门海沧最全集成电路政策 为什么这里会成为行业“风暴眼”?


七项政策引进留住人才

作为福建省首批产业人才聚集基地,2018年海沧区累计引育各类高层次人才286人,其中,两院院士6人,国家“千人计划”专家23人,“长江学者”4人,省“百人计划”专家70人,市“双百计划”人才133人,市台湾特聘专家9人,80%以上具有海外留学从业背景。

目前,海沧区出台了“1+3+N”引才惠才政策体系,其中包括《海沧区关于实施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工程的若干意见》、《海沧区企业人才住房优惠暂行办法(试行)》、《海沧区青年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海沧区引进与培育集成电路产业人才暂行办法》、《海沧区引进与培育集成电路产业人才暂行办法》、《海沧区引进重点高校毕业生暂行办法》等。

按照5类人才(顶尖人才、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高端人才、优秀人才、新引进人才)划分标准,海沧人才可享受安家补助、创业就业奖励和住房保证等7项政策。

顶尖人才指在集成电路领域工作满10年以上,符合《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试行)》所列A档引进高层次人才(杰出人才)条件之一,经区政府相关部门评估认定的人才。

顶尖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最高500万元购房补贴,或给予高端人才公寓10年免租金居住。享受免租金高端人才公寓的,在我区全职工作满10年、贡献突出并取得本市户籍后,可给予最高800万元购房补贴。符合优秀人才条件的,按A、B、C三档分别给予每人每年15万元、10万元、5万元工作津贴,连续补贴3年。五年内参照个税地方(含市区两级)留成部分100%奖励。参加与企业业务相关培训,每人每年补助不超过8000元,单人累计补助不超过2万元。统筹安排公办校入学,或根据所就读本市民办学校实缴学费的30%给予补助,或根据所就读本区高端民办学校实缴学费的50%给予补助。

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团队,指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福建省“百人计划”、厦门市“双百计划”的人才(团队)。

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团队符合《海沧区青年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入住人才公寓的,5年免租金。人才本人或团队带头人可享90万元购房补贴或每月4000元租房补贴;团队核心成员可享70万元购房补贴或每月3000元租房补贴,每个团队享受政策核心成员不超过2人。租房补贴均最长5年。根据《厦门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实施意见》获得市级住房补贴的人才:选择在海沧购租房的,按市级标准给予25%购房再补贴或50%租房再补贴。符合优秀人才标准的,按A、B、C三档分别给予每人每年15万元、10万元、5万元工作津贴,连续补贴3年。五年内参照个税地方(含市区两级)留成部分100%奖励。参加与企业业务相关培训,每人每年补助不超过8000元,单人累计补助不超过2万元。统筹安排公办校入学,或根据所就读本市民办学校实缴学费的30%给予补助,或根据所就读本区高端民办学校实缴学费的50%给予补助。

高端人才指根据《厦门市加快发展集成电路产业实施意见》及其相关配套文件规定,符合厦门市集成电路高端人才标准并获得安家补助的人才。

高端人才符合《海沧区青年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入住人才公寓的,5年免租金。根据人才条件不同,可相应享受30-90万元购房补贴或每月1000-4000元租房补贴,租房补贴最长5年。根据《厦门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实施意见》获得市级住房补贴的人才,选择在海沧购租房的,按市级标准给予25%购房再补贴或50%租房再补贴。按人才获得的市级安家补助标准的30%予以再补贴。符合优秀人才标准的,按A、B、C三档分别给予每人每年15万元、10万元、5万元工作津贴,连续补贴3年。五年内参照个税地方(含市区两级)留成部分100%奖励。参加与企业业务相关培训,每人每年补助不超过8000元,单人累计补助不超过2万元。统筹安排公办校入学,或根据所就读本市民办学校实缴学费的30%给予补助,或根据所就读本区高端民办学校实缴学费的50%给予补助。

优秀人才指在企业担任中高级管理或专业技术职务,且年薪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下同)(以税务部门确认的个人申报收入为准)的人才。其中年薪70万元以上(含本数,下同)的为A档人才,年薪50万元以上70万元以下(不含本数,下同)的为B档人才,年薪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为C档人才。

优秀人才符合《海沧区青年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入住人才公寓的,租金“三免两减半”。A档人才可享90万元购房补贴或每月4000元租房补贴,租房补贴最长5年。B档人才可享70万元购房补贴或每月3000元租房补贴,租房补贴最长5年。C档人才可享50万元购房补贴或每月2000元租房补贴,租房补贴最长5年。按A、B、C三档分别给予每人每年15万元、10万元、5万元工作津贴,连续补贴3年。五年内参照个税地方(含市区两级)留成部分100%奖励。参加与企业业务相关培训,每人每年补助不超过8000元,单人累计补助不超过2万元。统筹安排公办校入学,或根据所就读本市民办学校实缴学费的30%给予补助,或根据所就读本区高端民办学校实缴学费的50%给予补助。

新引进人才指2016年6月以后引进并首次来海沧就业的人才,包括本科、硕士、博士等基础性人才,初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才,以及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

新引进人才符合《海沧区青年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入住人才公寓的,租金“三免两减半”。新引进的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或中级(含)以上职称或年薪15万元(含)以上30万元以下人才:每月1000元租房补贴,租房补贴最长5年。新引进的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或中级(含)以上职称,且年薪15万元(含)以上30万元以下人才:购房总额10%最高20万元的购房补贴。具有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学历或初级职称或高级工职业资格者每人每年2万元,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职称或技师职业资格者每人每年3万元,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者每人每年4万元。以上津贴均连续补贴3年。对年薪达个税自行申报额的集成电路产业人才参加与企业业务相关培训,每人每年补助不超过8000元,单人累计补助不超过2万元。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或中级(含)以上职称或年薪15万元(含)以上人才子女,根据所就读本区高端民办学校实缴学费的50%给予补助。

企业能够享受的8项政策包括:

一、企业每新招用一名4类人才奖励3万元,其中人才入选市级以上高层次人才计划的补足10万元。

二、企业通过猎头公司每成功引进一名4类人才,给予猎头公司10%的猎头费用奖励,给予用人单位40%的猎头费用补贴。企业新引进4类A档人才且年薪100万元以上的,每年按照企业支付该人才薪酬总额的30%给予企业薪酬补贴,连续补贴3年。

三、企业新引进4类A档人才且年薪100万元以上的,每年按照企业支付该人才薪酬总额的30%给予企业薪酬补贴,连续补贴3年。企业柔性引进境内外知名专家,每年在海沧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90天的,每年按照企业支付该专家薪酬总额的20%给予企业薪酬补贴。

四、根据企业新引进具有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学历或初级职称或高级工职业资格以上、且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人才数量,按照每人1万元标准给予企业补助。

五、企业在人才取得与本职工作相关技术专业硕士(含)以上学位后一年内给予学费补助的,政府按照不超过学费50%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每人次补贴不超过5万元。

六、符合海沧区人才购房补贴政策规定的人才在海沧购房,企业在人才签订购房合同后六个月内给予一次性货币化补助的,政府按企业出资部分的50%予以企业奖励,每人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七、鼓励企业在国内知名高校设立海沧区集成电路产业奖学金,给予企业每年实发奖学金30%、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政府补贴。

八、开展爱才重才先进单位评选工作,根据企业人才培养工作成效及创新情况等给予奖励和表彰。(校对/范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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