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法院重拳打击拒执犯罪!两年来209人入刑(附典型案例)

广州法院重拳打击拒执犯罪!两年来209人入刑(附典型案例)

8月21日上午,广州法院打击拒执犯罪新闻发布会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召开,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黄志明通报了2016年以来广州两级法院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和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联合惩戒的相关情况,并发布了《广州法院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的通告》,敦促所有应当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而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的被执行人,主动向债权人或者到执行法院履行义务。

广州法院重拳打击拒执犯罪!两年来209人入刑(附典型案例)

海珠法院发布了《海珠区人民法院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白皮书》。

新闻发布会前,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广州法院重拳打击拒执犯罪!两年来209人入刑(附典型案例)

*庭审现场

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裁定长达4年

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2013年,被告人陈某红因未支付房屋租金及违约金等与广州某公司因租赁产生纠纷,法院判决被告人陈某红支付租金、房屋使用费、违约金,以及将涉案房屋腾空交还该公司。但上述判决生效后,陈某红未按法院判决主动履行义务,拒绝腾空涉案房屋及支付租金、违约金、房屋使用费以及延迟履行期间的利息,并采取隐瞒银行账户、不如实申报财产,躲避等方式,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裁定长达四年之久,甚至在法院判决生效后,还将涉案260.6704平方米地下室继续转租给王某忠等人,约定转租期限至2020年,且提前收取租金。

2016年7月2日,公安机关对陈某红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立案侦查。2018年7月26日,海珠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当日上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红在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却不积极主动履行,造成了权利人的经济损失,破坏了国家司法机关正常的司法活动,侵犯了人民法院裁判的权威和国家司法权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当庭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红有期徒刑二年。

广州法院构建三重惩戒网络

两年来209人因拒执罪领刑

新闻发布会上,广州中院执行局局长黄志明通报了2016年以来广州两级法院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和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联合惩戒的相关情况。

广州法院重拳打击拒执犯罪!两年来209人入刑(附典型案例)

*广州中院执行局局长黄志明在通报相关情况

通报显示,截至今年7月31日,全市两级法院共判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26件60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15件23人,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2件4人;共判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126件133人,其中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共123件128人;判处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10件16人,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14人,拘役2人;始终保持对拒执类犯罪的高压态势。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违法犯罪

四种主要形式

广州法院重拳打击拒执犯罪!两年来209人入刑(附典型案例)

★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或者采取逃匿等方式逃避义务的,约占全部案件的四分之三。

★ 拒不交付生效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或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行为,约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的30%。

★ 恶意藏匿、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约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的20%。

★ 具有违反财产申报制度、违反限高令等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约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的10%。

广州中院执行局当天同步发布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十大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

结伙移财避执行 主犯从犯皆入刑

——徐某梅拒不执行判决罪一案


基本案情:

2014年9月始,被告人徐某梅在担任广东某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期间,在明知该公司银行账户被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冻结的情况下,仍接受老板江某涛(另案处理)的指示,使用其在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的私人账户收取公司剩余房款,并按江的指示转移上述公司财产,以逃避法院执行判决。2017年3月31日,公安人员在本市天河区将徐某梅抓获归案。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梅结伙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因其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典型意义:

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具有国家强制力。不仅被执行人必须及时履行,即使为非履行义务人,如其明知被执行人为逃避法院执行而协助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情节严重的,将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共同犯罪,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进行处罚。本案中的被告人徐某虽然不是被执行人,但其为了个人私利,协助被执行人以私人账户转移财产,逃避法院执行判决,即使其作为从犯应当从轻处罚,仍将面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

固执不交抚养权 念子无奈铁窗前

——凌某楠拒不执行判决罪一

基本案情:

被告人凌某楠与林某慧于2011年10月15日登记结婚,2012年7月11日生育儿子凌某宇。2013年3月12日,林某慧向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人凌某楠离婚。法院于2013年5月13日作出判决,准予林某慧与被告人凌某楠离婚,并判决婚生儿子凌某宇由林某慧抚养。宣判后,林某慧与被告人凌某楠均提出上诉。二审判决除对一审判决关于探视时间等改判外,仍判决准予林某慧与被告人凌某楠离婚,婚生儿子凌某宇由林某慧抚养。上述二审判决已于2013年10月30日发生法律效力。2013年12月25日,林某慧向法院申请执行上述生效判决,要求被告人凌某楠将婚生儿子凌某宇交由其抚养。法院受理后,向被告人凌某楠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被告人凌某楠将凌某宇交予林某慧抚养,但被告人凌某楠拒不执行生效判决。法院工作人员多次寻找、传唤被告人凌某楠,其仍拒不执行生效判决。2014年8月27日,被告人凌某楠因拒不执行生效判决,已妨碍执行工作,被法院决定拘留15日。至2015年9月15日,被告人凌某楠仍不执行生效判决,法院遂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15年11月9日,公安机关将被告人凌某楠抓获归案。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凌某楠作为被执行人,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被告人凌某楠归案后如实供述了其罪行,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决被告人凌某楠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典型意义:

关于拒不执行判决罪,人们关注较多的往往是涉及财产纠纷的执行,恰恰忽视了在抚养权纠纷中也可能因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而构成此罪。法院判决子女归离婚一方抚养,另一方在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被传唤多次的情况下仍拒绝将子女交予对方抚养,甚至在被法院拘留后仍不思悔改,拒不执行,已属情节严重,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拒不执行判决罪。本案被告归案后由于如实供述了其罪行,获得了法院的从轻处罚。

长按识别二维码,详细了解十大案例

在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惩戒方面,黄志明表示,目前已构建起以罚款、拘留为主的“法院惩戒”,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发改委、市国规委、市住建委等在内的28家单位联动开展的以高消费限制、出境限制、资质限制、信用限制等形式的“联合惩戒”,以及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官方网站、移动客户端、户外媒体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全社会信用惩戒”等三重惩戒网络,取得良好效果。

两年来

对失信被执行人罚款2923.2万元

★ 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对失信被执行人罚款2923.2万元,拘留814人。

★ 其中,2018年1-7月,全市法院司法拘留失信被执行人共计247人,其中210人在被采取拘留措施后履行了还款义务或与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涉及执行标的额2300多万元。

★ 限制高消费132083人,限制出境401人。

新闻发布会上,广州中级人民法院还发布了《严厉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通告》,从敦促对象、敦促履行时间、惩戒措施、法律后果等多个方面进行详细告知,敦促所有应当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而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的被执行人,主动向债权人或者到执行法院履行义务。

海珠法院:

打击拒执,不能使生效法律文书成为“一纸空文”

新闻发布会上,海珠法院还发布了《海珠区人民法院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白皮书》。

广州法院重拳打击拒执犯罪!两年来209人入刑(附典型案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