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交通肇事逃逸並通知「無辜」朋友頂包,雙雙獲拘留

8月3日21時40分許,一輛號牌為鄂F99***的小轎車在外砂鎮金林路工業區路段與王某駕駛的無號牌二輪摩托車發生碰撞,造成王某受傷及二車不同程度受損的交通事故。

事發後,民警立即趕赴現場,將尚在現場的“肇事司機”楊某鋒帶回調查。然而,經民警深入調查和被撞當事人王某辨認發現,楊某鋒並非肇事司機。在事實面前,楊某鋒交待了實情,原來肇事司機系楊某朋,為逃避責任逃離現場,並電話通知其好友楊某鋒“頂包”。

交警部門隨即將楊某朋傳喚至隊部接受調查,楊某朋對其肇事逃逸並找人頂包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楊某鋒也承認了其為使好友脫罪而提供虛假證言的違法事實。

一男子交通肇事逃逸並通知“無辜”朋友頂包,雙雙獲拘留

8月17日,交警龍湖大隊五中隊對楊某朋肇事逃逸不構成犯罪的違法行為處罰款2000元並處行政拘留15日,對楊某鋒提供虛假證言的違法行為處500元罰款並處行政拘留10日,現二人已送入市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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