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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了交通事故後
可以擅自離開現場嗎?
當然不行!
因為這樣的行為屬於肇事逃逸
4月20日16時30分許,百色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事故處理中隊值班民警接到指揮中心指令稱:在右江區城東路石龍酒廠路口,發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受傷,要求民警趕赴現場進行處置。
民警趕至現場後,現場只有一輛兩輪摩托車,傷者已送往醫院進行救治。民警立即展開調查,經過走訪得知:一輛無號牌三輪車在轉彎的過程中與直行的兩輪摩托車發生碰撞後,三輪車離開現場。民警在勘驗完現場後,趕赴醫院瞭解二輪摩托車傷情,傷者農某傷情較重,正在搶救中。隨後民警對該事故展開了一系列調查。
追逃小組通過查看大量視頻、走訪百色市及右江區殘聯、走訪周邊群眾等進行全程追逃。在各部門的全力配合和連續作戰後,最終成功鎖定三輪車和三輪車駕駛員韋某。
在強大的法律震懾和輿論壓力下,韋某於27日上午到交警直屬一大隊自首,接受處理。
辦案民警在城東大道烤膠廠一家民房內查扣肇事逃逸車輛。
據韋某交代:20日15時許,韋某駕駛無號牌三輪摩托車從城東汽車客運中心欲將乘客送往石龍酒廠。行駛至酒廠路口時在右轉彎的過程中與一輛摩托車發生碰撞,碰撞後就駕車往城東路汽車城方向逃逸,在逃逸的過程中,怕車身上的廣告暴露行蹤,就停車在路邊將車輛上粘貼的廣告撕下丟棄在路邊草叢中,然後直接將車輛開至老鄉家園地下停車場停放。為躲避追逃,當晚22時許,韋某又在夜幕下駕駛涉事三輪車放至城東路烤膠廠內一親戚家中停放。並於25日,韋某與妻子前往廣州打工,在去的途中接到所在村村支書、幫扶者及家人電話,勸其回百色自首。
涉事三輪車駕駛員韋某為殘疾人,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但其仍駕駛三輪車,且三輪車無號牌,為逃避承擔責任,抱著僥倖的心理,丟下乘客,對受傷的農某不聞不問,第一時間駕車離開了現場。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最終還是逃不過民警的苦苦追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的規定,韋某將被從重處罰。27日當晚,民警已將韋某送至拘留所進行行政拘留。另外,韋某涉及的無證駕駛、交通肇事逃逸、車輛逾期未年檢等交通違法行為也將一一受到處罰。
百色交警提醒
廣大群眾,無牌無證三輪摩托車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車輛駕駛人交通安全意識低,請廣大群眾出行中切勿貪圖便利,乘坐無牌無證三輪摩托車。三輪車發生事故後,無證無牌無保險,受傷乘客將難以獲得賠償。
您的出行平安
是百色交警最大的心願
審核:馬振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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