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喝酒之后骑电动车算不算酒驾,请看这个案例

2010年8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首次审议刑法修正案(八)草案,

醉酒驾驶或被判刑

2011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增加,首次将醉酒驾车这种严重危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并于5月1日正式实施。 具体规定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这也意味着,今后凡是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旦被查获,将面临着最高半年拘役的处罚。其性质也由过去的行政违法行为衍变为刑事犯罪行为。

随着相关方面的普法,我们都已经意识到酒驾的危害。但是,对于喝酒之后骑电动车到底算不算酒驾呢?我们来看下面的判例!

典型案例:喝酒之后骑电动车算不算酒驾,请看这个案例

某日晚9点,小张骑着一辆电动四轮车在县城南环一路口由东往西行驶时,不幸撞车了,好在双方都没啥事儿。

事故发生后,轿车司机小辛主动拿出200元,提出“私了”,但小张嫌弃对方赔偿得太少,便主动打电话报警。然而让小张没有料想到的是,赶过来的交警在了解情况时,发现他浑身酒气,便对其进行了酒精检测。检测结果证实小张的血液酒精含量达到了194.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随即,警方对小张依法刑事拘留。

典型案例:喝酒之后骑电动车算不算酒驾,请看这个案例

后来交管部门对小张的电动四轮车进行了鉴定,认为符合机动车特征(电动车超40千克时速20公里算机动车),应属机动车。

经检察院公诉,法院审理后认为,小张驾驶的电动四轮车符合机动车特征,故认定为机动车。小张在交通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他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属于自首,依法可予以从轻处罚,据此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小张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典型案例:喝酒之后骑电动车算不算酒驾,请看这个案例

律所提醒:在驾驶各类电动车辆上路时,一定要注意不要饮酒,更不能醉酒驾驶,否则就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情节严重的,还可能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修正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5)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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