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20180801

會寧縣人民法院

刁君福:本院受理原告張存有訴你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18)甘0623民初944號民事判決書。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後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於武威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訴的,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天祝藏族自治縣人民法院

李濤、孫培利:本院受理原告天祝藏族自治縣速達汽車租賃行訴你二人車輛租賃合同糾紛一案,因你二人下落不明,現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及開庭傳票。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通知書的期限分別為公告期滿後的15日和30日內。並定於舉證期滿後第3日上午9時30分(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在本院第二審判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天祝藏族自治縣人民法院

李維軍:本院受理原告謝繼平訴你與顏雪慧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已審理終結。原告謝繼平在法定期限內提出上訴,但因你下落不明,現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92條的規定,向你公告送達民事上訴狀。自發出本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

漳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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